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14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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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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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2年度,华数集团、千禧龙、二轻集团、东方星空、浙江发展以持有的传媒网络公司100%股权为对价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股份,华数集团取得上市公司控股权,本次重组构成反向购买。因此,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传媒网络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权益结构(即股本和资本公积)反映的是传媒网络的权益结构。上市公司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股本反映的是上市公司权益结构。
注2:2013年度,公司收购华数集团所持富阳网通和余杭网通的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注3: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受其影响的报表项目有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其他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对上述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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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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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中央提出大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在此背景下,公司以“体制创新与产业创新相结合”、“文化与科技相结合”、“产业与资本相结合”为发展思路,推动“新媒体、新网络”业务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新网络”方面,杭州地区有线电视网络业务继续保持高速稳健增长,高清整转工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高清覆盖率提升至40%。在“新媒体”方面,全国互动电视、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业务继续保持快速扩张的态势。
在资本运作方面,公司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拟募集资金65.36亿元,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扩大公司资本规模、增强资本实力。同时,公司设立华数资本作为对外投资、并购的主体和平台,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加快促进产业链整合,助力主营业务协同快速发展。
在业务拓展的同时,公司不断强化优质服务理念,加强内容运营及安全播出管理,推动公司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同时,通过“行动学习”人才发展项目,锻造团队执行力,全面提升团队管理和梯队建设水平。
2014年,公司全面超额完成了年度经营指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1,161.61万元,同比增长33.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376.87万元,同比增长51.14%,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
2015年,公司将坚持“产业与资本相结合”、“网络平台和内容应用相结合”,继续发展“新网络、新媒体”,加快推进内生增长和外延扩张。一方面通过产业整合、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快有线网络资源整合进度,推进新网络板块实现规模化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华数资本作为对外投资、并购的主体和平台,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并购国内优质广电有线网络及新媒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优秀标的公司,以实现公司产业链整合和产业扩张。通过“资本+产业”双轮驱动的高速发展模式确立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加快实现以视频为核心的新媒体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巩固华数传媒在全国“新媒体”与“新网络”产业中的领先地位。
具体工作思路如下:
1、提升本网规模化运营效益,加快优质有线网络用户规模化覆盖
2015年,公司将继续做好杭州本级网络的运营,提升市区高清整转率(杭州市区目标计划高清占有率达到60%),大力推进区县高清整换,实现杭州本网市场的精耕细作,提升用户ARPU,积极应对IPTV、OTT等业务的竞争。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全省网络一体化运营,为后续省网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奠定基础。此外,公司通过业务+资本深度合作模式,加强与其他省优质有线网络优势互补,深化合作。在规模化用户覆盖的基础上,构建前向、后向一体化的商业模式。
2、推动新媒体业态组织架构调整,全面提升新媒体综合竞争力
将现有的有关互联网业务和互联网电视业务职能和人员进行整合调整,成立“互联网事业部”和“互联网电视事业部”两大事业部,分别独立承担公司互联网业务线(基于PC终端和手机、PAD等移动终端)和互联网电视业务线(基于TV终端)的经营指标。事业部专注互联网业务,以用户体验为中心,构建多屏互动的综合生态业务模式,打造以“事业部”为架构的新媒体市场拓展和业务运营体系。同时,加强移动互联网公网“华数TV”品牌建设,强化新媒体综合竞争力,加快实现各新媒体业务线的规模化增长。
3、加强资本运作,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构建完整的新媒体产业集群
2015年,公司将继续增强资本实力,借助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外部资金,利用资金杠杆放大公司投资能力,扩大产业投资并购的项目池和资金池;同时,加大资本投入力度,加强产业链核心资源的全面整合。
公司将充分发挥产业与资本相结合的优势,通过“产业扶持、产业培育、定向增发、收购兼并”等多种资本运作方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融合优势资源,突破新的产业方向,打造最优质的产业链,构建完整的新媒体产业集群,打造成为全国文化产业的龙头企业。
4、梳理和整合各大产品线的组织体系,锻造产品核心竞争力
将公司原职能化的组织架构梳理和整合为以产品线为核心的产品组织体系,通过产品从规划、设计、开发、部署、上线运营的一体化运作,实现“运营型”向“产品型”的转变,全面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线的产品创新和运营服务能力。
5、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持续强化国有控股体制下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关注人才,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尤其加强对公司中高层管理团队的优化调整及补充,继续采用“行动学习”等形式开展中基层骨干管理团队的培养,同时,完善以人均产值和人均贡献为核心指标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公司精兵强将的管理目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其发布之日(2014年7月23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上述相关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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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 号),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离职后福利明细项目核算。同时,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时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置换为企业人员确认了部分改制费用并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负债,现根据规定重分类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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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将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属于递延收益部分重分类为递延收益并单独列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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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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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合并范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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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说明
原子公司临安华数、富阳华数、余杭华数、桐庐华数根据股东决议注销。该等子公司原有资产和业务分别由临安华数数据分公司、富阳华数数据分公司、杭州华数宽带分公司、桐庐华数数据分公司接收并继续经营。该四家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对本公司合并范围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