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65版)
■
(4)装备制造业务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
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的增加主要是由于随着本期业务收入增长,业主结算款增加所致。
(2)存货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已完工未结算款项随施工业务增长而增加所致。
(3)长期应收款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投资类项目应收工程款、工程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增加所致。
(4)无形资产的增加主要是由于BOT项目归集的特许经营权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为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向银行借款所致。
(6)预收款项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部分项目收到业主预付的工程款所致。
(7)长期借款的增加是由于本集团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借款所致。
2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为270.12亿元。非流动部分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204.26亿元。流动部分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5.86亿元,为本集团持有的理财产品。
(四)资本性开支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14年,资本性支出516.5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25 %,主要是由于投资BOT项目资本性开支增加,以及基建建设业务自用物业和购置PPE开支增加所致。 其中:本期投入BOT特许经营权支出为350.14亿元。
(五)核心竞争力分析
2014年,技术创新取得新成绩,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全年获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鲁班奖3项,詹天佑奖5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53项,获授专利权512项。
持续加强科技研发工作,着力研究开发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等一批重点项目,提高企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将项目立项分为特大、重大和重点科技研发项目,以及扶持创新平台建设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四种类型。公司将重点资助能够在未来提高公司利润和营业额、增加市场份额、有利于全产业链的特大和重大科研项目。
积极推进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企业经营发展的科研项目。“北斗卫星导航产业重大应用示范发展专项”得到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立项批复。“高分综合交通遥感应用示范系统(一期)”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高海拔高寒地区高速公路建设技术”列为国家科技支撑项目。
加紧编制企业技术标准体系表,指导企业技术标准化工作。积极完成行业、国家及国际标准的编制任务。例如:由公司主编的挖泥船疏浚监控系统3项国家标准,已经通过ISO国际标准化委员会正式立项,目前正由公司牵头,美国、德国、英国、日本、韩国参编,主编国际标准文本。这将提高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话语权,对公司率先建成国际一流企业战略起到支撑作用,为中国发展为疏浚强国战略起到支撑作用。
(六)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
注:以上数据为本集团合并持有数据。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
■
(3)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广西钦州茅尾海综合整治委托贷款借款人为钦州市滨海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受托人华夏银行钦州支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为委托人。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茅尾海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贷款期限为自第一笔贷款发放之日起30个月。贷款发放计划分三笔划付,每笔约2亿元。抵押物为经我方认可的且经我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不低于累计应发放贷款金额的1.25倍的土地。目前已于2012年12月4日发放了第一笔委托贷款2亿元。
贷款利率约定12.7%,合同期内随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同幅度调整。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89.82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了银行手续费支出。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广明高速公路延长线项目已进入运营期,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067万元;
2:咸宁至通山高速公路项目已进入运营期,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688万元;
3:榆林至佳县高速公路项目已进入运营期,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855万元;
4:涪陵至丰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进入运营期,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2,522万元;
5:丰都至石柱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进入运营期,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357万元。
6:项目属于BOT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项目收益无法确定。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内本公司取得和处置主要子公司情况(不包括项目公司)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成立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BOT类主要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一级土地开发、城市综合体开发类主要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5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未来几年将长期保持中高速增长态势。世界经济将继续复苏,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为公司参与全球资源配置提供了更好的机遇。我国对外发展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将通过“一带一路”等一系列战略,带动国际通道发展和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建设,构建全球经济走廊,为公司进行国际化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从行业市场看,传统市场需求不足,新兴业务竞争激烈,投资模式发生变化,给公司发展带来了挑战。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虽然传统市场空间收窄,但我国经济发展战略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高度关联没有改变,国家将继续稳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中的重大项目将率先启动,为公司国内以及海外传统业务的稳定增长带来积极贡献。国家南海战略的推进及海洋经济的快速增长,远海工程及装备发展将成为拉动国内经济的重要推动力,远海岛礁、海上风电安装等海洋工程有较大发展空间,为水工、疏浚以及装备制造业务带来更大市场空间。同时,城镇化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发动机”,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环保工程、城市综合开发等各类项目将层出不穷,为公司扩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综上,2015年仍然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将努力保持传统业务市场优势,积极扩展新业务市场,突出海外市场优先策略,提高各类项目质量和效益,强化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二)公司发展战略
"十二五"期间,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总体目标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集团,具体而言,要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服务的承包商、海内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商、城镇综合开发建设的开发及运营商,成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机制灵活、科技领先、管理科学、员工热爱、市场推崇、社会尊敬的世界一流企业。
本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为:在业务发展中注重通过各业务板块的协调发展,促进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快速提升。针对本公司现有业务实际发展状况及各业务板块经营的不同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各业务板块之间的产业链优势和协同优势,实现合作共赢、相互促进。此外,本公司将积极把握国内经济稳定、快速增长的良好形势和国外市场新一轮发展良机,以尽快尽早实现本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
(三)经营计划
2015年本集团新签合同额目标是人民币6,500亿元,销售收入目标是人民币3,950亿元。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的风险
本公司所从事的各项主营业务与宏观经济的运行发展密切相关,其中基建设计、基建建设及装备制造业务尤为如此,其行业发展易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全球经济也已经逐渐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处于持续回暖的过程中,但未来不能排除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的可能。若全球宏观经济进入下行周期或者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显著放缓,而本公司未能对此有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策略,则本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业务开展有赖于以合理的价格及时采购符合本公司质量要求、足够数量的原材料,如钢铁、水泥、燃料、沙石料及沥青等,该等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或,做出适当采购计划安排,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性质,本公司通常不与有关供应商订立长期供应合同或保证,而是按特定项目与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合同期从一年到五年不等。另一方面,本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大部分工程合同为固定造价合同。虽然部分合同约定在原材料价格发生超过预计幅度的上涨时,客户将对本公司因此产生的额外成本进行相应补偿,但若出现原材料供应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导致的成本上升无法完全由客户补偿的情况,则本公司可能面对单个项目利润减少甚至亏损的风险。
3.利率、汇率变动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利率变动风险主要来自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负债。浮动利率的借款令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借款令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浮动利率借款约为人民币715.04亿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100.30亿元)。本公司在过往经营和未来战略中均将国际市场作为业务发展的重点,较大规模的境外业务使得本公司具有较大的外汇收支。本公司业务主要涉及外币为美元、欧元、日元及港元,上述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可能会导致成本增加或收入减少,从而对本公司的利润造成影响。
4.海外市场风险,国际经济及政治局势变化风险
本公司在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其中非洲、东南亚、欧亚、拉美以及中东为本公司海外业务的重点市场。非洲、中亚、中东等部分地区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及经济状况通常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如果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局势发生不利变化,或中国政府与相关国家和地区政府之间在外交和经济关系方面发生摩擦或争端,将给本公司在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海外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若上述海外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使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受到影响,进而给本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及利润带来一定风险。
5.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权益工具投资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其他金融资产,由于该等金融资产须按公允价值列示,因此本公司会受到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影响。为控制权益证券投资所产生的价格风险,本公司分散其投资组合。本公司按照所制定的额度分散其投资组合。
6.不可抗力产生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的基建建设、疏浚及装备制造业务大多在户外作业。作业工地的暴雨、洪水、地震、台风、海啸、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会对作业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并对本公司相关业务的质量和进度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不可抗力可能给本公司带来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或增加运营成本等风险。
三、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年3月、6月及7月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两项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进行列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在编制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上述会计准则及准则修订。
采用上述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批准通过。
1.《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所称的长期股权投资,仅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主体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已对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具体影响请参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出具中国交建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附注二(33)。
2.《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补充和明确了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的使用范围、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分类原则、可回售工具或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按比例交付净资产的工具、以外币计价的配股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抵销的实务指南以及新增了披露要求。
本公司已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列报与披露,并认为该会计准修订的采用对本集团2014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单独准则的形式规范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取代了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要求。新增的披露要求主要包括重大假设和判断、在子公司中的权益、在合营安排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已按照该项准则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了相关披露。该会计准则的采用对本集团2014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后的基本准则修订了公允价值的定义,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本公司已按照该项准则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并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了相关披露。该会计准则的采用对本集团2014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4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1月15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
第二百三十五条: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百三十六条公司每年向普通股股东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第二百三十七条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确定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重,所占比重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5年1月15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1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管理层与广大投资者通过网络针对分红派息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
2014年6月18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2014年7月2日,公司A股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采取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实施完毕。
(二)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董事会建议2014年度分红沿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按照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每股人民币0.17172元的股息(约0.172元,含税)。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为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尚需2014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所称的长期股权投资,仅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主体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已对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具体影响请参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出具中国交建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附注二(33)。
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的说明
本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时,除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外,该会计准则的采用对本集团2014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公司已于2013年度提前采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该事项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4.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合并范围变动影响的说明
公司已于2013年度提前采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该事项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5.合营安排分类变动的影响
合营安排分类变动影响的说明
公司已于2013年度提前采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准则,该事项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6.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的影响
本公司已于2013年度提前采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该事项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2)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变动的影响
本公司已于2013年度提前采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事项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3)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变动的影响
本公司已于2014年度采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该事项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该会计准则的采用对本集团2014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变动的影响
本公司已于2014年度采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事项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该会计准则的采用对本集团2014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变动的影响
本公司已于2014年度采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公允价值计量,该事项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该会计准则的采用对本集团2014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2报告期无大会计差错更正。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主要有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中交建融租赁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交云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中交西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主要有重庆中港朝天门长江大桥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二级子公司
本年度公司收购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45%的股权,同时接受三亚钰晟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对应的决策权不可撤销的授予本公司行使;前述交易完成后,由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三亚凤凰岛发展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岛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二级子公司
本年度新设立的二级子公司为:2014年1月13日以现金30,000万元出资设立二级子公司中交西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3月28日以现金7,000万元出资设立二级子公司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14年4月8日以现金16,800万元出资设立二级子公司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4月23日以现金30,000万元出资设立二级子公司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5月8日以现金180,000万元出资设立二级子公司中交建融租赁有限公司;2014年8月14日以现金41,500万元出资设立二级子公司中交云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5日以现金75,100万元出资设立二级子公司北京中交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销的二级子公司
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重庆中港朝天门长江大桥项目建设有限公司于2014年度注销。
以上合并范围变动列示的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本公司下属三级子公司及以下级次的子公司众多,在此并未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