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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管理公司
1.公司名称:中交运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3.注册地:北京市;
4.出资人及出资方式:中国交建以现金出资;
5.公司业务范围:运营管理、资本运营等相关业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国路桥签署《关于发起设立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重组协议》。
(一) 《发起人协议》将约定双方按前述方案设立中交疏浚并一次性足额认购股份;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遭受的损失,在此情况下守约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该协议;因该协议产生、或与该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重组协议》将约定中交疏浚收购公司持有的天航局100%股权、上海局100%股权、广航局100%股权,中国路桥以货币方式同比例认购中交疏浚股份;如果中交疏浚将来因本次重组过程中的重组资产评估增值承担了税项而减少了所有者权益,公司将以现金补足因此所减少的所有者权益数额;公司作为中交疏浚的主发起人并在本次发行后继续作为中交疏浚的控股股东,将与中交疏浚另行签订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文件;《重组协议》经中交疏浚创立大会通过、自中交疏浚成立之日起生效;因该协议产生、或与该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在北京,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成立中交疏浚对公司疏浚业务板块进行重组整合,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在打造“五商中交”实现升级发展的战略过程中,提出了建立公司层面的疏浚平台,有利于现有产业板块领域的整合升级,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和长期利益。
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有利于实施对中国交建投资的收费公路和港口等资产进行统一运营和管理。
六、其他事项
公司拟在中交疏浚设立且定向增发完成后择机在境外上市。上市的最终具体方案,将在条件具备时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5-016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事项的议案》,该项关联(连)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事项的议案
(一) 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5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在2015年度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76,000万元人民币。
(二) 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187,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74,209.91万元。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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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性关联交易中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同类交易,2014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系公司与中交集团及/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提供建造服务的关联交易。由于经营环境的变化,2014年初预计的相关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进度未达预期,因此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有较大差距。
(三)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类型及金额
公司预计2015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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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工程承包服务、接受劳务/工程分包、物业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及金融服务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财务公司向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支付存款利息的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利率范围;也不得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的利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部分项目接受关联方对承建的部分工程施工业务的发包或分包,为其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或公司的办公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物业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交集团持有本公司10,324,907,30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3.8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交集团系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现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00000000039954号),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 注册资本:人民币585,542万元
3. 实收资本:人民币585,542万元
4. 法定代表人:刘起涛
5.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6.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为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和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
7. 财务情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6,619.43亿元,总负债5,172.06亿元,利润总额180.38亿元 。
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起涛、陈奋健先生均回避了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关联交易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经累计计算后,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就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5-017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澳大利亚工程公司股权的提示性
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10月3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收购澳大利亚工程公司的议案》,同意中交国际在澳大利亚寻找基建企业进行并购。2014年12月11日晚间,公司正式确认收购澳大利亚工程公司 John Holland 的100%股权。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前述公告发出时,公司预计本次交易将在2015年2月28日前,或卖方给买方的书面通知中提出的日期(最晚不迟于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目前由于交易各方尚未满足股权买卖协议项下的监管条件,预计本次收购将于2015年4月30日或之前完成。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5-01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需要,确保2015年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结合2014年担保工作情况,拟定2015年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4,780,000万元;本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90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326,037万元,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30,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对上述对外担保计划做出后续调剂安排。本次担保的有效期为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日起至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日止。具体情况详见下列附表:
(一) 中国交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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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交建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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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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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中国交建对参股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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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对于本次担保计划:
1.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2.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仅限于股份公司下属各级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以上额度调剂仅限于在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即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以调剂用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以调剂用于全资子公司。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共涉及被担保方46家,其中,中国交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39家,非全资及参股公司7家。
被担保方的该等企业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和“财务报表附注”部分;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非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有7家,其具体情况请见附件1。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批准相关担保计划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约为52,686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下属非全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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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5-01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下午停牌,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已于2015年3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
公司将于2015年3月31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