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600258 股票简称: 首旅酒店 编号: 临2015-017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北京民族饭店3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3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润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3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提出并经过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项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五)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5年公司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15万元人民币。同时,由于2014年度公司审计范围已发生变化,拟追加年度审计费5万元人民币,2014年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4年公司继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5年的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年度内控审计费35万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主要经营指标和财务数据如下: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1亿元,比上年减少1.74亿元,下降了5.9%;实现利润总额1.7亿元,比上年减少0.06亿元,下降了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亿元,比上年减少0.05亿元,下降了4.7%。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2.29亿元,比年初增加0.57亿元,增长了2.6%,其中:流动资产5.28亿元,比年初减少0.96亿元,下降了15.3%;非流动资产17.01亿元,比年初增加1.53亿元,增长了9.9%。非流动资产增加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0.3亿元,长期股权投资增加0.9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0.8亿元。
负债总额8.86亿元,比年初增加0.08亿元,增长了0.9%,其中:流动负债5.49亿元,比年初减少1.09亿元,下降了16.6%;非流动负债3.37亿元,比年初增加1.17亿元,增长了52.9%。非流动负债增加系长期借款增加1.1亿元。
2014年末,公司股东权益13.43亿元,比年初增加0.5亿元,增长了3.8%,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1.46亿元,比年初增加0.77亿元,增长了7.2%。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构成:股本2.314亿元,资本公积1.17亿元,其他综合收益0.7亿元,专项储备0.05亿元,盈余公积1.78亿元,未分配利润5.45亿元,少数股东权益1.97亿元。
2014年公司实现每股收益为0.4861元/股,比上年减少了4.7%;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10.25%,较上年减少了1.29个百分点;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元/股,较上年1.03元/股增加0.04元/股;资产负债率为39.74%,较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
2014年公司财务详细情况请见2014年度审计报告。
本项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依据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598,373.0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59,837.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5,276,296.46元,减去2014年度利润分配57,850,000.0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8,864,832.24元。
2014年度公司以总股本231,4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4,71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14,154,832.2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4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项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借款和担保额度申请的议案》;
为确保2015年度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发展项目的资金需要,现提出2015年度总额为8亿元人民币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申请(不含子公司),借款拟主要用于现有贷款周转、主业投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补充日常流动资金等。
为保证下属企业发展和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申请给予3.4亿元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其中:海南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3亿元,2014年末南山公司资产负债率35.62%;北京市京伦饭店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元,2014年末京伦饭店资产负债率36.32%;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1,000万,2014年末欣燕都资产负债率12.69%。
此借款与担保额度为当年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本提案通过后,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提案前有效。
本项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赞成4票,占本项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因公司董事长张润钢先生、董事左祥先生、董事张冬梅女士、董事李源光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5-018号。
本项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十二)赞成4票,占本项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因公司董事长张润钢先生、董事左祥先生、董事张冬梅女士、董事李源光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5-019号。
本项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十三)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及内控建设工作汇报》;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及内控建设工作汇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登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目前资金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拟对《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中第五章“对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管理”中资金使用费率部分进行修订:
原内容:
第十四条 首旅酒店集团向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其资金使用费率不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的上调)的水平。
新内容:
第十四条 首旅酒店集团向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其资金使用费率不得低于同期公司向金融机构实际取得的贷款利率水平。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全文刊登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两名公司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左祥先生、张冬梅女士提出辞去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提议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胡培智先生(简历见附件1)、孟卫东先生(简历见附件2)为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十六)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刊登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临2015-020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临2015-021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胡培智先生简历:
男,195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政工师。曾任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党组办公室副主任、组织干部处副处长;北京首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首旅置业党委副书记、董事;首旅置业党委书记;首旅建国党委副书记;首旅酒店集团党委书记兼华都饭店党委书记;首旅酒店集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兼华都饭店党委书记。现任首旅酒店集团党委书记。
附件2:孟卫东先生简历:
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首汽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首汽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首汽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华龙旅游实业发展总公司副总会计师;首旅酒店集团总会计师;首旅集团物业资产部总经理。现任首旅置业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15-018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同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2014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0,482万元;预计2015年度发生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2,087万元。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张润钢先生、左祥先生、张冬梅女士、李源光先生、段中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同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2014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0,482万元;预计2015年度发生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2,087万元。
一、2014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10,482万元,比公司2014年3月20日公告的预计数10,006万元增加476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加144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加332万元。
(1)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2014年公司发生与首旅集团和财务公司的关联借款利息1,754万元,较2014年度关联交易提案1,363万元增加391万元,系公司2014年度增加财务公司借款所致。
(2)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神舟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神舟国旅)增加与康辉旅行社的合作,2014年度神舟国旅对康辉旅行社提供的关联劳务较预计增加344万元,接受康辉旅行社提供的劳务较预计增加327万元,两类业务共计增加671万元。
二、2015年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2,087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14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6,650万元,预计2015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8,087万元。
1、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本公司与喜莱达物业订立《综合服务协议》,喜莱达物业为本公司有偿提供职工住房等综合服务,本公司2014年度支付综合服务费125万元,预计2015年度综合服务费为120万元。
(2)本公司与首旅集团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承租首旅集团拥有的燕京饭店西配楼、民族饭店的部分土地,租赁面积共计13,818.9平方米。
本公司2014年度支付土地租赁费44万元,预计2015年度土地租赁费为44万元。
(3)本公司与首旅置业订立《综合管理服务协议》,首旅置业为本公司前门饭店有偿提供职工住房等综合服务,前门饭店2014年度支付综合服务费34万元,预计2015年度综合服务费为34万元。
(4)首旅日航为京伦饭店提供酒店管理服务,京伦饭店2014年度支付管理费242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京伦饭店与首旅日航委托管理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签,2015年无相应管理费支出。
(5)截止2014年末,首旅酒店共有关联借款64,300万元,其中:本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25,000万元,向首旅集团借款12,000万元;南山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24,300万元;京伦饭店向财务公司借款3,000万元;
2014年发生关联借款利息合计1,754万元,分别为:本公司对财务公司的利息费用130万元,对首旅集团的利息费用282万元;南山公司对财务公司的利息费用670万元,对首旅集团的利息费用569万元;京伦饭店对财务公司的利息费用103万元。
201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向首旅集团和财务公司拆借资金,预计2015年度发生关联资金借款利息3,500万元。
(6)首旅京伦管理公司对受托管理范围内的11家关联方酒店进行受托管理,2014年度收取管理费2,075万元, 预计2015年度收取管理费2,200万元。11家关联方酒店为:西苑饭店、国际饭店、兆龙饭店、香山饭店、宣武门商务酒店、永安宾馆、新北纬饭店、东方饭店、和平里大酒店、崇文门饭店、北展宾馆。
(7)首旅建国管理公司对受托范围内的酒店进行受托管理,2014年收取关联方酒店(北京建国、西安建国、郑州建国、广州建国共四家)管理费937万元;预计2015年收取管理费716万元。
(8)欣燕都公司承租旅店公司、富国饭店、西安建国、首旅集团、丰泽园饭店经营用房产, 2014年度支付租赁费1,439万元,预计2015年度租赁费1,473万元。
2、关联方情况介绍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首旅集团)
法人代表:段强
注册资本:236,867万元
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2)北京喜莱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喜莱达物业)
法人代表:邢率忠
注册资本:30万元
经营范围: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家居装饰,咨询服务,仓储、劳务服务,机动车停车服务,家电维修,汽车装饰,打字、电脑设计制作。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3)北京首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旅置业)
法人代表:鲍民
注册资本:46,800.76万元
经营范围:饭店管理;旅游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项目开发;电子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开发副产品;经济信息咨询等。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4)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首旅日航)
法人代表:杨金山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饭店管理;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5)北京市西苑饭店(简称:西苑饭店)
法人代表:王众
注册资本:14,117.40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6)北京国际饭店(简称:国际饭店)
法人代表:杨金山
实收资本:15,942.82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7)兆龙饭店有限公司(简称:兆龙饭店)
法人代表: 鲍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8)北京香山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香山饭店)
法人代表:鲍民
注册资本:4,926.23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9)北京宣武门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简称:宣武门商务酒店)
法人代表:张灏
注册资本:936万美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10)北京首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宾馆(简称:永安宾馆)
法人代表: 鲍民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11)北京新北纬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北纬饭店)
法人代表: 孟卫东
注册资本:2,520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12)北京东方饭店(简称:东方饭店)
法人代表:张建
注册资本:2,018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13)北京市和平里大酒店(简称:和平里大酒店)
法人代表:邝霞
注册资本:1,920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14)北京市崇文门饭店(简称:崇文门饭店)
法人代表:麻向朝
注册资本:1,787.50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15)北京展览馆宾馆有限公司(简称:北展宾馆)
法人代表: 张力
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16)北京市建国饭店公司(简称:北京建国)
法人代表:张灏
注册资本: 2,3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17)西安建国饭店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建国)
法人代表:张灏
注册资本:16,217.03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18)河南郑州建国饭店有限公司(简称:郑州建国)
法人代表:鲍民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19)广州首旅建国酒店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建国)
法人代表:孟卫东
注册资本:14,844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20)北京市旅店公司(简称:旅店公司)
法人代表:东海全
注册资本:1,923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21)北京市富国饭店(简称:富国饭店)
法人代表:孙英厚
注册资本:417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22)北京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丰泽园饭店)
法人代表:孙 超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服务。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23)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
法人代表:白凡
注册资本:10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关联关系:相同最终控制人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日常经营需要相互之间提供住宿、餐饮、差旅服务、租赁、洗衣、维修、商品等服务,2014年度实际发生3,832万元,2015年预计发生4,000万元。关联方包括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三、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往来,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201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1.56%,日常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支出占公司成本费用总额的2.33%,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所属企业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公司上市时因资产剥离等历史因素造成的,二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与首旅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之间发生相互提供酒店管理、住宿、餐饮、差旅服务、租赁、维修、商品、资金拆借等日常经营行为。
在客观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第一种关联交易将会继续存在。第二种关联交易是纯粹的经营行为,由于公司与首旅集团所属企业都属于旅游服务行业,有的企业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因此这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较小,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
七、本交易所涉及的主要法律程序和进展情况
本交易事项将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执行。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15-01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控股
股东首旅集团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2015年公司拟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一定额度的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资金需求,财务资助总额度在6亿元人民币以内。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张润钢先生、左祥先生、张冬梅女士、李源光先生、段中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保障程度,在未全额使用金融机构信贷额度的情况下,2015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一定额度的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资金需求。财务资助总额度在6亿元人民币以内,资金使用费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
关联交易内容:本公司2015年度拟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6亿元财务资助。
关联人回避事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影响:本次交易使公司提高资金使用保障,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作用。
此项交易需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及协议生效时间:
1.交易标的:6亿元财务资助总额度;
2.交易内容:首旅酒店按需求分批提出。
3.交易日期:2015年
4.交易地点:北京
5.交易金额:6亿元
6.定价基准:资金使用费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
7.协议生效时间:首旅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董事会监督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本提案直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提案前有效。
8.交易目的:用于公司部分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保障。
(二)协议有关各方的基本情况
1.资助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持有本公司60.12%股份的国有法人股东。公司类别为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段强。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24日,公司注册资本236,867万元,经营范围为: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
2.受助方:本公司。
3.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首旅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获得6亿元的财务资助总额度。
(四)本公司预计从该项交易中获得利益及该交易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公司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率,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作用。
(五)交易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的情况说明
1.人员安置: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2.土地租赁: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事项问题。
3.本次交易不涉及债务重组事项
(六)本交易所涉及的主要法律程序和进展情况
本交易事项将按照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执行。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2015-02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民族饭店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9日
至201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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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在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00(13.01,13.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点,下午2:00-5:00点。
3、登记地点: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62房间
4、联系人:吕晓萍、张蕾
5、联系电话:010-66014466-2446
6、传真:010-66063036
7、邮编:100031
六、其他事项
1、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交字〔2010〕24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法律规则”—“本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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