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8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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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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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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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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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度,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下行态势,公司经营班子认真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严格履行董事会各项决议,公司按照“调结构突出主业,轻资产增强贸易,抓管理强化激励,转作风提高效率”的工作思路,积极适应新常态新形势,努力突破制约发展的关键环节,公司通过强化顶层设计,明晰职能定位,完善责任体系,推动管理升级,向改革要效益。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了主要产品产销分离、实施大贸易战略、分行业一体化运营、干部考核机制改革、建立资金监控平台、推行物资采购集中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及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全年生产各类产品794万吨(其中:纯碱171万吨,小苏打51万吨,商品煤465万吨,甲醇78万吨,DMF及副产品9万吨,化肥2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5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95.30亿元,负债总额109.8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47亿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变更,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月20日,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设立内蒙古博源国际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本集团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14年8月31日,本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2014年12月16日,本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远兴能源(唐山)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办理完毕注销变更登记手续,至此本公司不再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