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5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下午18点,在公司2505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曾昭秦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验证,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1,521,328.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6,679,147.66元,加上同一控制下合并子公司影响数57,790,180.00元,扣除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6,423,024.00元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163,790,663.20元。因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派发。
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42,065,11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5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25万元。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以外的专项审计及其他服务项目,如合作,具体费用根据公司与其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单独支付。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9年起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4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25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14年盈利承诺及补偿事项的议案》;
关联董事曾昭秦先生、李延召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承诺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承诺函的议案》;
关联董事曾昭秦先生、李延召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及发展需要,公司201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相关具体融资所需资料,出具有关说明,签署相关文件。该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前一日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为公司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调整公司内部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新设立资产运营部、运营管理部、资金管理部,并将计划财务部变更为会计核算部,其中资产运营部负责存量资产的运营管理、招商、合作等工作;运营管理部负责生产经营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并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督促指导分、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分子公司业绩考核制度等工作;资金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合理安排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工作,盘活公司现有资金,对大额资金流动实行重点跟踪和监督管理,定期统计、报告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财务状况等工作;会计核算部主要负责财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报告等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收购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6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下午20点,在公司2505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五名。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监事共同推举,由监事王凯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二)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7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完成
2014年盈利承诺及补偿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37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8月实施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为此,本公司与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简称“相关补偿协议”)。
鉴于天业集团未完成2014年盈利预测承诺,根据协议需进行补偿,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14年盈利承诺及补偿事项的议案》。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利润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天业集团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订的相关补偿协议,交易双方一致确认将依据山东新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新广信”)出具的《矿业权评估报告书》(鲁新广会矿评报字[2013]第060号),对于明加尔金源公司采用未来收益法估值的矿业权(以下简称“标的矿权I”),按照天业集团持有90%权益比例计算,天业集团所享有的标的矿权I收益在2014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为1,504.65万澳元、2015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为1,710.40万澳元、2016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为2,676.60万澳元、2017年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为2,094.44万澳元。根据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2013年4月30日澳元对人民币汇率(1澳元=6.4041人民币)计算,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矿权I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净利润预测金额分别为人民币9,635.93万元、人民币10,953.57万元、人民币17,141.21万元、人民币13,413.00万元,天业集团保证标的矿权I在承诺期限内实现上述净利润预测金额。
二、利润承诺补偿约定
(1)天业股份应当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年内的各年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明加尔公司标的矿权I的实际净利润数与新广信出具的《矿业权评估报告书》(鲁新广会矿评报字[2013]第060号)中关于标的矿权I净利润预测数之间的差异情况,并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差异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若明加尔公司标的矿权I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不足净利润预测数的,应由天业集团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天业股份之股份进行全额补偿。
股份补偿数计算公式为: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
(2)如果业绩补偿期内天业股份发生送股、配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公式中的认购股份总数将依照送配转增股份比例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
三、201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股份补偿结果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明加尔金源公司采用未来收益法估值的矿业权对应90%权益比例在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6,789.09万元人民币,较承诺数9,635.93万元人民币,减少2,846.84万元,根据《补偿协议》之约定,天业集团需向天业股份以股份形式补偿9,029,155股。该股份补偿的后续相关工作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之约定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08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为公司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7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0.3亿元。
● 为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7.65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审议为公司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根据公司现有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资金状况,拟由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以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7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0.3亿元;担保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以上融资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为7.65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济南市泉城路 264 号;法定代表人:伊茂强;注册资本:42000万元;经
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械设备租赁;装饰装修。公司持有其 70%股权。
截至 2014 年12 月 31日,永安房地产总资产149,741.58万元,净资产44,235.44
万元,资产负债率70.46%;2014 年营业收入16,926.26万元,净利润3,405.35万元(经审计)。
2、被担保人:东营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华纳大街 83 号天业盛世龙城 A 区 AS011;法定代表人:岳
彩鹏;注册资本:19607 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工程设计、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建材销售。公司持有东营万佳100%股权。
截至 2014年12月31日,东营万佳总资产33,736.98万元,净资产22,739.73万元,
资产负债率32.60%;2014年营业收入13,662.92万元,净利润16.52万元(经审计)。
3、被担保人:山东天业顺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章丘绣水如意哈佛商业中心;法定代表人:曾考学;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设计;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建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装饰装修。公司持有顺祥置业 100%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顺祥置业总资产4,093.16万元,净资产3,956.04万元,
资产负债率3.35%;2014年营业收入 0万元,净利润-32.01万元(经审计)。
4、被担保人:烟台市存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755号;法定代表人:吕宝兴;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存宝房地产总资产11,756.29万元,净资产1,942.86万元,资产负债率83.47%;2014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3.06万元(经审计)。
5、被担保人:山东瑞蚨祥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 180 号;法定代表人:王勇生;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建材、钢材、建筑陶瓷、电线 电缆、家具、电子产品、非专控通讯设备、鞋、服装、皮革制品、箱包、日用品、百货、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玩具、针纺织品的销售;房屋中介;房屋、柜台出租。公司持有瑞蚨祥贸易 100%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瑞蚨祥贸易总资产5,364.71万元,净资产2,108.85万元,
资产负债率60.69%;2014年营业收入911.19万元,净利润36.31万元(经审计)。
6、被担保人:山东天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会展中心A区;法定代表人:曾昭秦;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停车服务;社会经济咨询;国内广告业务;电梯维修。公司持有其 60%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业物业总资产4,336.94万元,净资产157.59万元,资产负债率96.37%;2014年营业收入3,095.58万元,净利润15.22万元(经审计) 。
7、被担保人:山东天业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济南国际会展中心 A 区山东天业国际会展酒店四层;法定代表人:曾昭秦;注册资本:22000万元;经营范围:矿业投资及资产委托管理;矿产品开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公司持有天业黄金100%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业黄金总资产65,908.86万元,净资产-16,291.73万元,资产负债率124.72%;2014年营业收入26,883.80万元,净利润4640.47万元(经审计)。
8、被担保人:明加尔金源公司
注册地址:西澳州珀斯市西珀斯国王花园道46-50号斯芬妮菲克斯楼3楼(Spinifex House L3,46-50 Kings Park Road, WEST PERTH WA6005);股东出资:3560万澳元;经营范围:金、银等贵金属及铜、铅、锌等有色金属的勘探、开采、加工。公司通过天业黄金持有明加尔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明加尔公司总资产10,876.06万澳元,净资产248.06万澳元,资产负债率97.72%;2014年营业收入4,848.65万澳元,净利润972.66万澳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融资主要为其经营所需,适应公司发展需求,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审议过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方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风险是可控的,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4.19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5-009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将收购山东普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普丰”)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永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永安房地产”)3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2亿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收购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收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山东普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山东普丰持有的永安房地产30%股权,收购价款为人民币2.2亿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且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
一、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
山东普丰:成立于2001年9月7日,注册地为淄博高新区政通路145号新时代商务中心1号楼4层A407号,法定代表人刘宗光,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煤炭批发;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液体、腐蚀品、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批发。矿产品(不含煤炭)、铜、锌、铅、镍金属及其制品、天然橡胶、化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销售;化工信息咨询服务等。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永安房地产,成立于1998年,注册地为济南市泉城路264号,法定代表人伊茂强,注册资本42,000万元,公司持股70%,山东普丰持股30%,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械设备租赁;装饰装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永安房地产总资产149,741.58万元,净资产44,235.44
万元,资产负债率70.46%;2014年营业收入16,926.26万元,净利润3,405.35万元(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14]100531121号),确定的2014年6月30日永安房地产股权项目评估值75,337.81万元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3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亿元。
根据永安房地产的基本情况,本次对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资产:账面值131,666.17万元,评估值166,352.36万元,增值额34,686.19万元,增值率26.34%;负债:账面值91,014.55万元,评估值91,014.55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40,651.62 万元,评估值75,337.81万元,增值额34,686.19万元,增值率85.33%。
经采用成本法对永安房地产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5,337.81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山东普丰以人民币2.2亿元向公司出售并转让标的股权。
(二)付款条件
2015年4月30日前,公司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000万元;2015年5月30日前,公司支付转让价款2,000万元;2015年6月20日前,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9,200万元;2015年6月30日前,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8,800万元。
双方同意,自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13,200万元之日起5日内,山东普丰协助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剩余款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支付。
(三)有关股东权利义务的承受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山东普丰不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再履行公司股东义务。
(四)权利和义务
转让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以公司本次股权变更的新营业执照核发之日为准)起,标的股权转移至公司享有,公司享有标的股权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公司在山东普丰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之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承担。
(五)违约责任
1、山东普丰或(和)公司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约定、陈述及保证的,违约方应按照股权
转让总价款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公司违反本协议规定未按期向山东普丰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公司应向山东普丰支
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为公司应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0%;同时,每逾期一天,公司应当按照
应付股权转让价款欠款部分的0.2%。向山东普丰支付滞纳金;公司逾期付款超过10天的,
山东普丰有权解除本协议。
同时,双方还对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争议解决、生效条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永安房地产100%的股权,永安房地产开发的地产项目主体已施工完毕,运作良好,即将全面销售并确认销售收入,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通过此次股权收购,可增加公司在永安房地产的权益,增厚地产主业盈利,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3、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0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2日 9点15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号天业中心3号楼 25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2日
至201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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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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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
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点至下午4点
3、会议登记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号天业中心3号楼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王 威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号天业中心3号楼
邮政编码:250102
联系电话(传真):0531-86171188
(2)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 报备文件
天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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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