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5-005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3月21日以邮件和短信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时间:2015年3月31日,会议地点:公司本部十楼会议室,会议方式: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邵勇先生委托董事祁广亚先生代为表决,列席监事4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连春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财务决算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850,894,49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5元(含税),共计分配127,634,174.10元,不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可分配利润为4,892,593,713.73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要求。结余利润将用于公司2015年的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和其他产业发展。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1年,费用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另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14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决定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1年,费用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另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费用,董事会决定2014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详见2015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九、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详见2015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税后)为:
董事:杨玉晴62.44万元,王佩萍62.72万元,周亚来62.40万元。监事:陈剑明64.26万元,刘亚40.47万元,卢晓政40.24万元。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一、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税后)为:杨玉晴69.98万元,王佩萍66.28万元,周亚来66.28万元,唐如军56.67万元。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悦达卡特新能源公司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议案》
经公司2014年3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悦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卡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张伟明签署《合作协议书》,采用股权收购及定向增资方式,投资37,500万元持有卡特公司60%股权,张伟明方持有40%股权。江苏卡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悦达卡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卡特公司”),注册资本为1,750万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悦达卡特公司2014年协议口径净利润为-3,355.63万元,与《合作协议书》中承诺的4,000万元相差7,355.63万元。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大幅下跌,致使成品油价格连续下跌。根据《合作协议书》相关条款,公司拟先期收回张伟明抵押在悦达卡特公司的保证金计2,400万元。其他补偿事宜,公司正积极与张伟明协商中。待与张伟明拟定补偿方案之后,公司将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高公司对悦达集团担保规模的议案》
拟将公司对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担保规模由70,000万元增加至120,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此规模内审议为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担保事宜。
详见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关联方派出董事王连春、邵勇、潘万渠、祁广亚、王晨澜回避表决。
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悦达纺织公司为下属子公司2,6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悦达纺织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悦达众翔公司三笔共计2,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提保,期限一年。
详见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上述议案中,第一、三、四、五、六、七、十、十三、十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5-006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为悦达集团增加担保规模至120,000万元。截至2014年末,公司累计为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32,000万元。
● 本次无反担保措施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61,584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2,994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32,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77%、3.65%、5.08%。
● 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对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担保规模增加至120,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此规模内审议为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悦达集团为盐城市国资委属下国有企业,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王连春。主要经营范围:汽车制造、煤矿经营、公路投资、电力投资、农业装备制造、环保专用车制造、纺织服装制造、商贸连锁、房地产开发、物流、金融服务、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截至2014年9月30日,悦达集团资产总额5,546,803万元,所有者权益1,521,239万元,负债4,025,565万元。2014年1-9月份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43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双方资信稳定、相互支持等因素,公司与悦达集团维持着一定金额的银行借款互保关系。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总额70,000万元担保规模内审议为悦达集团提供担保事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悦达集团提供担保32,000万元,悦达集团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88,262万元。因业务发展需要,悦达集团拟请本公司为其增加担保规模,由原来的70,000万元增加至120,00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120,000万元担保规模内审议为悦达集团及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与悦达集团保持着稳定的互保关系,为了进一步支持双方的经营发展,董事会拟同意将公司对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担保规模增加至120,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120,000万元担保规模内审议为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的对象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悦达集团,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以及对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派出董事王连春、邵勇、潘万渠、祁广亚、王晨澜回避了表决。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7亿元担保规模内审议为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目前,因业务发展需要,悦达集团拟请公司为其增加担保规模,由原来的70,000万元增加至120,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120,000万元担保规模内审议为悦达集团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我们了解到,公司与悦达集团保持着稳定的互保关系,截至2014年12月31日,悦达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188,262万元。鉴于双方的互保关系,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2014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时也提醒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和控制,降低对外担保风险,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61,584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2,994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32,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77%、3.65%、5.08%。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5-007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
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纺织公司”),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被担保人:
江苏悦达众翔针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众翔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悦达纺织公司拟为悦达众翔公司2,600万元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担保,为还后续贷。截至目前,累计为其提供担保2,600万元。
● 本次无反担保措施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61,584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2,994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32,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77%、3.65%、5.08%。
● 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悦达众翔针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众翔公司”)向南京银行盐城分行申请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射阳支行申请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向江苏银行射阳支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共计2,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期限一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悦达纺织公司为悦达众翔公司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担保。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悦达纺织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26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要经营范围为:棉、麻、毛、丝和人造纤维的纯、混纺线及其织物,针织品、服装、印染加工,纺织机械及配件、家用纺织品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截至2014年12月31日,悦达纺织公司的总资产为187,214万元,净资产为34,298万元,2014年亏损17,132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悦达众翔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悦达纺织公司和江苏众翔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0%股权。丁正翔及其妻子刘其玉持有江苏众翔针织服饰有限公司81.6%股权,为江苏众翔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悦达众翔公司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汗布、绒布、双面布、弹力布生产销售以及坯布印染。截至2014年12月31日,悦达众翔公司总资产18,603.31万元,净资产1,662.35万元,2014年亏损1,820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悦达众翔公司向南京银行盐城分行申请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悦达纺织公司和江苏众翔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丁正翔及其妻子刘其玉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中国银行射阳支行申请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由悦达纺织公司和江苏众翔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丁正翔及其妻子刘其玉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江苏银行射阳支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由射阳县金城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由悦达纺织公司和江苏众翔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丁正翔及其妻子刘其玉共同提供反担保。上述贷款均为还后续贷,不增加公司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悦达众翔公司生产经营,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悦达纺织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悦达众翔公司三笔共计2,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提保,期限一年。该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61,584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2,994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32,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77%、3.65%、5.08%。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公告编号:2015-008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4日
至2015年5月5日
投票时间为:自2015年5月4日15:00至2015年5月5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9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5:00至2015年5月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 058 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30日到5月4日工作日
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三)登记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2号六楼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电话:0515-88202867
传真: 0515-88334601
联系人: 王浩
地址: 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2号
邮政编码: 224007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5-009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1日在公司总部1308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现场,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讨论一致通过,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并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