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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5-019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5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2)。因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0日14:00。

      2、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0日9:30-11:30、13:00-15:00。

      3、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5年4月9日15:00至2015年4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议案

      ■

      (二)报告事项:通报公司《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凡2015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4月8日9:00-11:30、13:00-17:00。

      (二)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以及持股证明;股东代理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

      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一)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0

      2、投票简称:“中粮投票”

      3、投票的时间:2015年4月10日9:30-11:30,13:00-15:00。

      4、投票当日,“中粮投票”“昨天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9日15:00至2015年4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33010

      (二)联系人:孙淑媛 崔伟

      (三)电话:0552-4926909 传真:0552-4926758

      (四)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另附: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