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52 公司简称:涪陵电力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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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71,960,836.0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7,165,998.86元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479,483.72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315,353.47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以2014年度末总股本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200万元,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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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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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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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年度,在董事会、经营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电网建设不断加强、优质服务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全面完成2014年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售电量22.76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2.69亿元,利润总额8873.71万元,净利润7196.08万元,每股基本收益0.4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5831.50万元,成功扭转因公司原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及参股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PTA项目亏损而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造成未分配利润持续为负值的局面,为回报股东创造了条件。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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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本期归还了全部贷款,贷款利息支出大幅降低。
投资收益:本期合营企业新嘉南建材有限公司盈利情况较好,相应确认投资收益较多。
营业外收入:确认原全资子公司重庆水江发电有限公司容量指标转让收入,引起营业外收入增加。
营业外支出:报废资产、物资本年已处置完毕,结转处置损失,引起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增加。
所得税费用:本年利润总额增加,且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增加,引起所得税费用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均有所降低,引起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增加,且构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较上年减少,引起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归还贷款较上年减少,引起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
2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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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电力工程安装成本:电力工程安装市场竞争加剧,引起收入减少,成本同比减少。
电力物资销售成本:物资销售竞争加剧,销售毛利润降低,成本同比增加。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①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主要电力供应商,2014年公司向其采购电力6.67亿元,占同类采购交易的80.70%,系公司母公司。
②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是公司第二大电力供应商,2014年公司向其采购电力0.75亿元,占同类采购交易的9.06%,系公司间接控制人。
3 现金流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均有所降低,引起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收到其他与投资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增加,且构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较上年减少,引起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本年归还贷款较上年减少,引起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
4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报告期,确认关停发电机组3万千瓦容量指标转让款为营业外收入,引起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不适应。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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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主营电力供应与销售,供电区域主要集中于重庆市涪陵区行政区域,以110KV输电线路为骨干网架,以35KV、10KV 线路为配电网络。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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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向公司颁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公司主营业务电力供应主要集中于涪陵区行政区域内。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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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经营积累引起货币资金增加。
存货:加强采购计划性,减少年末存货积压。
应收票据:压降银行承兑汇票收取额度,同时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对外支付,引起期末无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新增应收安装工程材料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引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本期合营企业新嘉南建材有限公司盈利情况较好,按持有股权比例确认投资收益,相应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在建工程:主要是工程尚未完工转固。
固定资产清理:上年报废资产本年已处置完毕,引起固定资产清理减少。
短期借款:归还全部借款。
应付票据:归还到期票据。
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弃管小区专用资金及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资金增加,该部分资金所投资工程尚未完工结转资本公积。
应交税费:主要是2014年12月确认原全资子公司重庆水江发电有限公司容量指标转让款收入,引起企业所得税相应增加,引起应交税费增加。
2 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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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不适用。
(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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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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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参股公司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蓬威公司"),出资额8941万元,持股比例15%。主要经营年产6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化学纤维;化工技术咨询服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蓬威公司累计亏损严重。
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资格的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所持蓬威石化股权进行了以减值测试为目的评估,并出具了评估咨询报告(开元评咨报字【2015】001号),公司依据该评估咨询结果,对持有的蓬威石化2014年12月31日的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4,354.44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减值准备结果给予认可。
(2)参股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出资额2,547万元,持股比例1.44%。主要经营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理、签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证券的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报告期内,该公司经营正常;本公司收到东海证券2013年度分红款72万元。
本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所持全部东海证券1.4371%的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为评估价12,950.55万元。
注:目前,公司已与该股权受让方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高力”)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确定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2950.55万元;除本合同交易价款12950.55万元外,在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转让标的企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由本公司享有。截至2015年3月30日,公司已全部收到江苏高力应支付的东海证券股权交易价款12950.55万元及权益变动款1356.07万元。至此,该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2015-005号公告 )
(3)参股公司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公司"),出资额300万元,持股比例30%。主要经营水力发电。报告期内,华源公司亏损116.52万元。
注: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所持华源电力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全部华源公司的30%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为210.50万元;同时,公司将所拥有的华源电力全部债权与股权一并打包对外转让。(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2014-026号公告 )
(4)参股公司重庆市涪陵区银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科公司"),出资额500万元,持股比例3.33%。主要经营为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提供担保。报告期内,该公司经营正常。
注:2014年3月19日,原重庆市涪陵区银科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更名为“重庆市涪陵区银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银科担保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全部银科担保3.333%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039号公告 )
(5)参股公司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嘉南公司"), 注册资本金10,853万元,持股比例35%,主要经营活动水泥制造、销售。2014年度,新嘉南公司盈利2944.7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新嘉南公司2013年度分红款350万元。
注:本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新嘉南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全部新嘉南公司35%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039号公告 )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不适用。
3.2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中央做出了“四个全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大力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宏观经济长期基本面趋好;重庆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推进全市一体化科学发展,涪陵全力打造综合产业新格局、提质建设“三区一城、幸福涪陵”,预计电力需求仍将保持平稳增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强化电力销售核心业务地位。积极争取国家电网500千伏变电站开工建设,补强220千伏网架,完善110千伏网络,形成坚强区域中心电网架构。加快配网标准化建设,提升绝缘化、自动化、实用化水平,十三五末基本建成“主网坚强、配网可靠、农网完善、安全高效”的一流区域电网,把公司建成“管理精益、服务优质、队伍优秀、和谐稳定”的行业内一流供电企业。
(三) 经营计划
根据涪陵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公司运营情况,2015年经营目标为:完成售电量23.43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2.96亿元。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为主,同时拓宽其他融资渠道,确保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一是生产经营。目前,中央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将实施,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将努力加快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加强规划和前期工作,修编电网“十三五”规划,力争纳入涪陵区经济社会、能源电力发展规划,超前保护好线路走廊和站址资源;加强竞争市场策略研究,坚持“保存量、争增量”,做好区外小水电增购工作,优化公司购电结构;跟踪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业扩工程建设,实现早供多售。
二是供电保障。近年来,涪陵电网主网架构得到了明显改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得到了较大提高,但"两头薄弱"依然突出。公司将加快电网主设备家族性缺陷整治,有序更换高能耗主变压器,推进断路器无油化改造;完成年度防污治理计划,加强线路(含电缆线路)“三清理”隐患管控;加快营、配、调数据贯通,健全从配变到居民表前的配电设备台账,全面提升供电保障能力。
三是供电服务。随着社会普遍服务水平的提升,客户对提供更快捷、多元化、互动化的供电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公司将持续实施“亮+”工程,深入开展“强基础、优服务”百日治理专项活动;健全“对口联系+客户经理”全过程管控机制,加强业扩报装规范化管控,优化办理流程;依托营销信息系统,构建电子化互动服务体系,提供业务预约、电子账单、电费交纳、电量超档提醒等贴身服务;全面推广居民客户业扩报装营业厅“一证受理”、新能源报装“绿色通道”、社区服务经理制等便民措施;加强客户产权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实现高危客户隐患档案100%覆盖,开展专线专变和电厂预试定检;强化明察暗访和客户投诉管理,严肃查处损害客户利益等行为。
四是为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促进用户移峰填谷,提高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将适时扩大分时电价执行范围,由此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2014年上半年,财政部相继修订和发布了8项新会计准则。其中,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7项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并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1项新修订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于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2014年10月30日,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执行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根据新会计准则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及调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030号公告 )
2、2014年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其中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该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经公司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2014年公司对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提折旧,不再按使用年限进行分摊。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无影响,影响公司2014年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分别减少93万元。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波
201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