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5-023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租赁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授信,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涉及的具体融资方案尚需合作方根据相关规定和其内部程序等另行审批,因此融资方式、融资额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为拓宽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于2015年4月2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约定未来五年内远东租赁将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提供总量不超过20亿元等值人民币意向性融资授信额度。
远东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协议对方: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4271.0922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楼02-04室
主要经营业务: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软件、技术,租赁财产处置业务;经营性租赁业务,租赁财产买卖;租赁交易、融资、投资、管理等各类管理咨询服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1、 合作原则:
甲方将乙方作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和合作机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各项融资类业务的主办方。乙方将甲方作为重要客户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2、合作范围:
包括融资租赁、财务管理、商务运作、资产管理、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等全方位增值服务。
3、 合作模式
(1)乙方将甲方及其下属单位作为最重要的客户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之一,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乙方融资条件的前提下,未来五年内拟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总量不超过20亿元等值人民币意向性融资授信额度。
(2)双方合作的项目期次、项目金额以及双方的所有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最终实际签署的业务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旨在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业务扩张,对公司发展资金将起到保障作用,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能力及整体竞争力,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2、本协议签订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
如在本协议之下开展具体业务,相关合作协议尚需另行签署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本次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