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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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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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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03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3日在北京召开。公司董事李亦明先生、陈贤胜先生、刘洪伟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已分别书面委托董事韩晓生先生、刘国升先生、陈昌国先生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公司其他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晓生先生主持。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持有投资性物业。上述9家公司已聘请戴德梁行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物业评估。评估报告显示,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共计493,451.59万元,评估增值50,493.56万元,平均增值率10.23%。上述评估增值已经本次董事会会议批准。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订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提取法定公积金及风险准备金,共计人民币113,279,960.74元;

      加:上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78,515,568.94元;

      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2,323,847,399.22元;

      2014年度利润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557,311,7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640,250,634.02元结转下一年度。

      六、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系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黄方毅先生、严法善先生、汤谷良先生、刘玉平先生、孔爱国先生进行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所述内容。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公司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不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经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5年度业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80万元(不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公司董事会将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

      以上一、四、五、六、十、十一等六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民金所金融互联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投资设立北京民金所金融互联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北京民金所金融互联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本公司作为单一股东将以自有资金出资。

      十三、关于投资设立泛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投资设立泛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泛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本公司作为单一股东将以自有资金出资。

      十四、关于投资设立泛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设立泛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泛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不低于10,000万元,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单一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

      十五、关于投资设立泛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设立泛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泛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由本公司作为单一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

      十六、关于参与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增强公司所属民生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期货”)资本实力、优化业务结构、发展创新业务,民生期货计划进一步增加注册资本,即拟将民生期货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拟参与民生期货增资事项。鉴于民生期货有限公司股东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议案所述拟参与民生期货增资事项,具有关联交易性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参与增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由非关联董事黄方毅先生、严法善先生、汤谷良先生、刘玉平先生、孔爱国先生进行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参与民生期货增资事项。

      由于上述增资方案尚待具体磋商制定,未有确定的交易内容和价格,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上述事实发生时,本公司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七、关于修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强公司有价证券投资行为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该制度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关于授权泛海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有价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授权泛海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十九、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七)《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8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公告编号:2015-03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14年内财政部新颁布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有会计政策及会计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主要涉及的具体调整事项系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03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

      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物业管理”、“提供劳务及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及采购商品”、“房屋租赁”等交易类型,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0,431.71万元。

      2015年4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黄方毅先生、严法善先生、汤谷良先生、刘玉平先生、孔爱国先生参与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4年,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245.84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关于表中所列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说明:

      1、“委托物业管理”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民生金融中心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接受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委托,对民生金融中心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收取管理酬金。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0万元。

      2、“委托物业管理”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齐鲁商会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接受山东齐鲁商会大厦有限公司委托,对齐鲁商会大厦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收取管理酬金。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108.72万元。

      3、“委托物业管理”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泛海城市花园空房及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泛海发展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泛海拉菲庄园售楼处及样板间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泛海拉菲庄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接受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泛海城市花园小区、拉菲庄园小区及泛海发展大厦进行物业管理,收取物业管理费。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144.93万元。

      4、“提供劳务及销售商品”系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与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民生金融中心C座20-23层弱电系统、消防系统、会议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系统设计、采购与供应、安装调试框架协议》,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向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北京民生金融中心C座20-23层弱电系统、消防系统、会议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开通等。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57.56万元。

      5、“接受劳务及采购商品”系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酒店管理服务合同》,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酒店项目管理服务。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511.00万元。

      6、“接受劳务及采购商品”系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酒店管理服务合同》,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酒店项目管理服务。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787.14万元。

      7、“接受劳务及采购商品”系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酒店管理服务合同》,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酒店项目管理服务。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262.93万元。

      8、“接受劳务及采购商品”系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黄金山投资有限公司与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酒店管理服务合同》,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大连黄金山投资有限公司提供酒店项目管理服务。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514.12万元。

      9、“接受劳务及采购商品”系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酒店管理服务合同》,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酒店项目管理服务。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226.95万元。

      10、“接受劳务及采购商品”系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泛海建设集团青岛有限公司与泛海园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青岛泛海国际购物中心前广场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泛海园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向泛海建设集团青岛有限公司提供绿化工程服务。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9.60万元。

      11、“房屋租赁”系根据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的《续租协议(写字楼)》,公司继续租赁北京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作为办公用房。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1,681.46万元。

      12、“房屋租赁”系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的《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北京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及车位。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3,402.22万元。

      13、“房屋租赁”系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的《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租赁北京民生金融中心C座5层部分作为办公用房。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288.72元。

      14、“房屋租赁”系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泛海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的《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泛海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北京民生金融中心C座21层部分作为办公用房。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798.80万元。

      15、“房屋租赁”系根据泛海建设集团青岛有限公司与常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泛海建设集团青岛有限公司租赁常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青岛泛海名人广场综合办公楼二、三楼作为办公用房。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134.50万元。

      16、“房屋租赁”系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与通海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南油第四工业区厂房租赁合同》,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向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深圳市南油第四工业区三栋六层厂房租赁款。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98.94万元。

      17、“房屋租赁”系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武汉汉口泛海喜来登酒店项目租赁合同》,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武汉汉口泛海喜来登酒店物业及相关设施设备,用于酒店经营管理。预计201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904.12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1,954.6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预计2015年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基本情况如下: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3.6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表中序号1涉及的关联人系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序号2-8涉及的关联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201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民生金融中心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接受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委托,对民生金融中心项目进行物业管理,并收取管理酬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要负责经营管理民生金融中心项目,拥有稳定的现金流,且与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过良好的合作经历,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及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良好,且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建材加工制作、工程服务方面与本公司合作多年,信誉良好。

      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负责公司旗下多个拟建、在建、开业酒店项目的管理运作,拥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在发生上述关联交易前,公司均会对关联人的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其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目前上述关联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度较好,具备很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与关联人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或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确保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之“(一)关联交易概述”部分所述。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劳务及商品购销类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房屋租赁类关联交易为参考租赁地点周围写字楼的市场价格定价。没有市场价格的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下列原则:

      A 交易价格不得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B 提供劳务或销售商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可替代产品、服务的价格,接受劳务或购买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采购相同或可替代产品、服务的价格。

      (2)委托物业管理类关联交易的价格(收费标准),是参考市场价格结合物业管理实际工作量,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人签订协议,具体结算方式按协议规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扩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量、减少交易成本,推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持续快速开展。其中:

      1、“委托物业管理”是公司关联人对本公司物业管理业务的支持与肯定,对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增加经营业务收入、丰富公司对高档物业的管理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2、“提供劳务及销售商品”是关联人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自主生产研发的消防类产品,对于支持子公司业务拓展、产品研发及成长壮大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3、“接受劳务及采购商品”是关联人围绕公司所属酒店项目的品牌发展、酒店精装工程、酒店筹开、运营物品采购、酒店成本控制等向公司提供优质服务,有助于统筹酒店项目资源、促进公司酒店项目的良好运作。

      4、“房屋租赁”主要是关联人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了高品质的办公用房。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书面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公司5名独立董事对上述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201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在201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合同与协议。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46证券简称:泛海控股公告编号:2015-03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2015年度,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基于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计划向各银行及金融机构累计融资418亿元。上述融资涉及公司为控股(含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为有序落实融资担保事项、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年内资金需求计划,对公司2015年融资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控股子公司可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在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超过核定担保额度发生的融资业务,按照证监会和银监会2005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执行。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5年4月3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为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8日,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12层;法定代表人:韩晓生;注册资本660,000.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科技、文化、教育产业项目投资;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823,326.12万元,负债总额为1,961,541.71万元,净资产为861,784.41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551,373.98万元,净利润为143,710.24万元。

      2015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不超过150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通海建设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4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建中路225号10层1003室;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25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房地产及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收购及兼并,资产管理,新技术、新产品的投资;通信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资质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资证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77,273.12万元,负债总额为331,248.58万元,净资产为246,024.54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249.52万元,净利润为-1,437.21万元。

      2015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不超过60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9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2号楼八层;法定代表人:韩晓生;注册资本15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出租房屋);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64,499.80万元,负债总额为929,502.92万元,净资产为134,996.88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459.36万元。

      2015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不超过8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深圳市光彩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7日,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16楼;法定代表人:郑东;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89,991.20万元,负债总额为126,640.23万元,净资产为63,350.97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1,571.31万元,净利润为-817.48万元。

      2015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不超过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5日,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3幢2501室;法定代表人:郑东;注册资本18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房地产及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经营,新技术、新产品的投资,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通信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46,179.20万元,负债总额为325,248.41万元,净资产为220,930.79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2,463.62万元,净利润为6,506.17万元。

      2015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不超过10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5日,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市场街10号204;法定代表人:郑东;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且公司与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及旅游项目开发、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建筑设备、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0,941.10万元,负债总额为132,314.05万元,净资产为18,627.05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61.13万元。

      2015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不超过3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沈阳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5日,注册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湾街高阳路(高湾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324室);法定代表人:韩晓生;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且公司与沈阳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设备、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及须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除外)。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1,857.65万元,负债总额为44,043.67万元,净资产为17,813.98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914.24万元。

      2015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不超过3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泛海建设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23日,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9号;法定代表人:卢志壮;注册资本10,348.38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且公司与泛海建设集团青岛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系关联法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办公用品;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6,094.87万元,负债总额为72,369.73万元,净资产为23,725.14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107.22万元,净利润为-762.07万元。

      2015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不超过10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境外BVI

      公司将根据融资需要确定具体BVI公司。

      2015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不超过50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稳定,所属项目开发建设进展顺利,且为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对于公司向非全资子公司(控股)提供担保的,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对象其他持股股东也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由被担保对象向公司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就该次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上述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的借款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加强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加快重点工作进度。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且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296,615.18万元(未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5.47%。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互相担保事项、本公司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外(分别经本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余均为本公司对附属公司的担保。目前,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四日

      (下转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