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3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9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1月6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昭仪新天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100%的股权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交易各方已委托中介机构就本次交易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工作。
公司基于本次收购之目的, 与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于2015年2月5日签署关于昭仪新天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合作意向书”), 就公司收购目标公司100%股份及交易对方出售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的意向进行阐述, 并对具体交易方式、定价依据、交易先决条件、股份锁定及利润承诺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自2015年1月6日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至今, 公司先后发布临2015-018号、临2015-024号继续停牌公告,及临2015-006号、临2015-007号、临2015-008号、临2015-017号、临2015-019号、临2015-025号、临2015-027号、临2015-031号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本次停牌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事项。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截至目前,因交易对方未能与其他利益相关方达成一致,致使合作意向书中关于交易的先决条件未能如期全部实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四、承诺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有关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会,将于2015年4月8日召开,详见公司有关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五、股票复牌及筹划非公开发行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考虑到各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转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筹划。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继续停牌。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3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月6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4月3日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变更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开有关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的投资者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针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徐增增、总经理刘策、财务负责人黄圣爱、董事会秘书谢毅及相关中介机构负责人将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公司欢迎各投资者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说明会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电话:021-58300945 传真:021-58308810
2、邮箱:lyrysh@lyrysh.com
3、联系人:谢毅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35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7日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公司将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于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事项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4月4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36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转入筹划非公开发行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向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4月4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37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龙宇江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龙宇”)
●本次担保金额:2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龙宇因营运资金之所需,拟向相关银行申请2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16年6月,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徐增增签署该等融资相关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本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常州龙宇,本公司现持有其 70%的股权,自然人黄大庆持有其 20%的股权,上海大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赋”)现持有其10%的股权。
注册地址:金坛市盐港中路69号。
法定代表人:刘策
经营范围:镍合金、铜合金材料及制品的研究、生产与销售;金属材料、钢材、贵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经审计):常州龙宇为本公司、黄大庆、上海大赋以收购常州江庆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庆铜业”)的方式,合资成立的公司,注册日期为2015年3月13日。至 2015 年2月 28日,江庆铜业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37,585,728.85 元, 负债总额6,971,664.83元,净资产 30,614,064.02元,资产负债率18.5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融资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徐增增签署该等融资相关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16年6月。
四、董事会意见
常州龙宇为公司持有7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常州龙宇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比例,超过公司在常州龙宇的持股比例。常州龙宇的成立,为合资三方股东的优势资源整合,公司的资源优势之一是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可为合资公司获取运营资金提供必要保障。为常州龙宇提供担保,对保障其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提供必要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已审议表决通过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对外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