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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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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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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5-002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3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3日在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青峰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总经理201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损益情况

      公司2014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777,576,232.63元、营业利润123,492,148.27元,投资收益39,167,900.67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872,410.17元,营业外收入6,637,843.33元;当年累计结转营业成本5,281,410,009.68元,发生营业税金及附加8,641,110.65元,销售、管理及财务费用合计405,911,031.15元,营业外支出3,295,668.40元,资产减值损失10,162,243.72元;收支相抵,实现利润总额126,834,323.20元,扣除所得税36,575,732.97元、少数股东损益37,943,181.61元,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52,315,408.62元。

      2、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369,838,729.73元,负债合计为2,956,647,698.26元,少数股东权益为214,626,940.7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净资产)1,198,564,090.68元。

      3、主要经济指标

      1、资产负债率:67.66%(合并报表)、67.16%(母公司报表);

      2、基本每股收益:0.1198元;

      3、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4.36%、加权平均4.41%。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详细情况,详见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4年度实施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过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审计调整后,公司(母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71,294,280.31元,净利润70,324,160.04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提取10%的净利润7,032,416.00元列入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63,291,744.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7,245,743.35元;扣减2014年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支付的普通股股利34,943,685.92元;公司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5,593,801.47元。2014年度,公司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436,796,0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6,207,764.44元。

      3、分配后剩余利润279,386,037.03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达50.10 %,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www.sse.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14年支付给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公司董事会考量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决定支付其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5万元,其中:母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6.3万元;江苏舜天行健贸易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7万元。

      公司董事会考量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决定支付其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38万元。

      公司2014年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报酬总额为163万元,2013年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总额为161.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方案,并将董事杨青峰先生、金国钧先生的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人民币短期借款、外币短期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

      公司许可控股子公司江苏舜天行健贸易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力佳服饰有限公司、江苏舜天泰科服饰有限公司、江苏舜天信兴工贸有限公司分别在15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及1,000万元额度内办理结算融资业务,共享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的授信额度;公司对上述四家控股子公司使用结算融资业务而产生的债务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还款责任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临2015-00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如下人员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杨青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杨青峰先生:1974年8月生,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证券部副经理、证券投资部经理、投资审计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杨青峰先生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其持有本公司股票13,949股,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2、提名金国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金国钧先生:1959年3月生,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统计师、高级国际商务师。历任江苏省服装进出口(集团)公司财会科、计划科、经理办公室职员、香港钟山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金国钧先生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其持有本公司股票47,829股,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3、提名董燕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燕燕女士:1966年8月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国际商务师。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职员;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经理,总裁办公室经理、主任等职务;现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贸易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董燕燕女士同时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贸易部总经理。

      董燕燕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4、提名周友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周友梅先生简历:1960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民建会员,江苏省政协委员、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南京高科(600064)、亚夏汽车(002607)、丰东股份(002530)以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副会长、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内部审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从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法务会计、企业竞争力会计、审计理论方面的研究,出版著作16部,发表学术论文170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省部级课题10多项。

      周友梅先生已于2006年3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结业证书》,其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5、提名葛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葛扬先生简历:1962年6月生,经济学博士后,中共党员,南京大学经济学系主任,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南京高科(600064)独立董事、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江苏省住建厅专家委员会委员,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家组主要成员。已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在《经济研究》、《金融研究》等杂志上发表论文80余篇。曾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华优秀图书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三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主持以及参加过国家重大、重点及省级社科项目20余项。

      葛扬先生已于2011年7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结业证书》,其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董燕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形成决议;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详见临2015-004《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展开业务合作,具体包括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预案》。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董燕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形成决议;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详见临2015-005《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临2015-007《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友梅)声明》;

      4、《独立董事候选人(葛扬)声明》;

      5、关于提名周友梅先生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6、关于提名葛扬先生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7、《关于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5-003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拓展业务需要,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取得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许可经营范围为:Ⅲ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不含植入类产品及塑形角膜接触镜)。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号为苏011224500。现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实施修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因公司拓展业务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Ⅲ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不含植入类产品及塑形角膜接触镜)(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经营)”;

      二、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前后的条款对比如下:

      ■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5-004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 本次公告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采购和销售业务。相关交易行为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存在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5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董燕燕女士回避了表决。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采购及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预计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安同良先生、周友梅先生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公司与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万元

      ■

      公司与国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采购和销售活动。

      (三)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5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万元

      ■

      公司与国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采购和销售活动。

      三、关联方关系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省国信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马秋林;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2年2月22日;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房屋租赁。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国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10.1.3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定向采购出口成衣及面辅料并销售面辅料及服装,主要合作方式是:关联方通过其业务渠道向公司提供服装面辅料;公司利用自身渠道向关联方提供服装面料,关联方负责外销订单的生产加工,该关联交易可通过定向提供服装面料保证出口成衣的质量并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关联方在产品收到或出运后向公司支付或收取相应货款,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帐的可能性不大。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进口原本主要合作方式是:公司利用自身渠道进口原木销售给关联方,关联方收到货物后向公司支付相应货款。

      国信集团的注册资本为100亿元,拥有雄厚的资产实力和良好的经营成果,现金流稳定且充沛,其控股子公司均具有优良的资本实力、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公司认为,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及销售商品后,交易的风险极低。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任何单笔采购交易均由相关业务人员和关联方之间实施独立签约、单票定价以及核算等程序,保证各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同时,为保证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当然保留了与第三方自由交易的权利。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相互沟通、协调的渠道较为畅通,能够有效减少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摩擦、提高生产效率。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7,6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计划销售指标的1.36%,该部分销售规模和形成的利润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具备重大影响,完全不会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构成障碍。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合同均由公司业务人员和上述关联方之间根据单票订单的具体情况,分别洽商交易合同成交的各项要素,完全遵从独立的市场主体之间关于合同成交价格、成交条件的一般要素和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5-005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将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国信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同时公司制定了《关于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国信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金额为73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将与国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国信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该协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国信财务公司和本公司同属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国信财务公司和本公司同属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信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法定代表人:王家宝;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4日;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截止2014年12月31日)

      ■

      3、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国信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业绩优良,具备较强的企业实力。

      4、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5、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出具的国信财务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文号:XYZH[2015]NJA30005),国信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国信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本公司的要求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提供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服务。

      2、授信服务

      提供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和担保等服务。

      3、结算服务

      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

      4、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下转B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