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公司募集资金按投资项目分别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账号 | 投资项目 |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 | 551902418110909 | 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 |
交行长江中路支行 | 341308000018010085536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 | 551902418110207 | 超募资金 |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 | 551902418110909 | 454,554,300.00 | 887,689.91 | 活期 |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 | 551902418110207 | 320,688,372.75 | 3,992.52 | 活期 |
交行长江中路支行 | 341308000018010085536 | 30,596,100.00 | 359,386.17 | 活期 |
合 计 | 805,838,772.75 | 1,251,068.60 |
4、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和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形式存放。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定期存款存储和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定期存款 | |||
其中:2014-7-14至2015-1-14 | 55190241818001063 | 20,000,000.00 | 定期 |
2014-7-24至2015-1-24 | 55190241818001135 | 1,690,000.00 | 定期 |
2014-9-27至2015-3-27 | 55190241818001001 | 1,512,946.00 | 定期 |
2014-12-16至2015-6-16 | 55190241818001290 | 1,486,000.00 | 定期 |
2014-9-12至2015-9-12 | 55190241818001255 | 22,000,000.00 | 定期 |
小计 | 46,688,946.00 | ||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理财产品 | |||
其中:2014-7-23至2015-7-24 | 55190241818100013 | 170,000,000.00 | 理财产品 |
2014-7-23至2015-7-24 | 55190241818100027 | 150,000,000.00 | 理财产品 |
2014-8-26至2015-8-27 | 55190241818100030 | 90,000,000.00 | 理财产品 |
2014-12-8至2015-3-31 | 55190241818100061 | 97,000,000.00 | 理财产品 |
小计 | 507,000,000.00 | ||
交行长江中路支行定期存款 | |||
其中:2014-7-14至2015-1-14 | 341308000608510001769 | 1,800,000.00 | 定期 |
小计 | 1,800,000.00 | ||
交行长江中路支行理财产品 | |||
其中:2014-12-29至2015-3-26 | 蕴通财富日增利87天理财 | 31,000,000.00 | 理财产品 |
小计 | 31,000,000.00 | ||
合 计 | 586,488,946.00 |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0,583.8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65.7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613.0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1)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一、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 | 45,455.43 | 36,931.12 | 1,965.79 | 25,613.03 | 69.35% | 18,553.29 | ||||||||||||||||||
1.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0,185.01 | 20,185.01 | 1,365.69 | 17,914.60 | 88.75% | 2012年9月 | 不适用 | 否 | |||||||||||||||
2.年产2,660台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产能建设项目 | 否 | 25,270.42 | 16,746.11 | 600.10 | 7,698.43 | 45.97% | 2015年1月 | 18,553.29 | 是 | 否 | ||||||||||||||
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3,059.61 | 3,059.61 | ||||||||||||||||||||||
1. 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1,559.61 | 2015年1月 | 不适用 | 否 | |||||||||||||||||||
2. 香港子公司项目 | 否 | 1,500.00 | 2015年9月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515.04 | 39,990.73 | 1,965.79 | 25,613.03 | 64.05%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合计 | 48,515.04 | 39,990.73 | 1,965.79 | 25,613.03 | 64.05% | 18,553.29 | ||||||||||||||||||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主体投资已完成,并已投入使用。该项目主要包括基础建设、研发大楼、后勤楼、园区配套及设备的投入。目前处于项目投资收尾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已完成的“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基建项目进行验收决算工作。项目效益主要通过“年产 2660 台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产能建设项目”体现,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年产 2660台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产能建设项目”:项目主体投资(即生产厂区基础建设投资)已完成,并已投入使用,该项目主要包含生产厂区基础建设及生产设备采购投入。报告期内,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现有产品生产线进行了技术改造,已加大向 X 射线子午线轮胎机、口腔 X 射线 CT 诊断机、X 射线异物检测机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投入,提升了现有生产设备的生产效率和产能,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341,692,938.52元,本年度尚未使用,其中本年利息收入为8,167,924.74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金额为4,688,946.00元,期限6个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37,000,000.00元,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金额为3,992.52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1,604,400.00元,已于2012年9月份进行了置换,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 “大华核字[2012]3350号”报告验证确认。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87,740,014.60元,其中:存放于募集专户1,251,068.60元,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中48,488,946.00元,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中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538,000,000.0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在计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时,以企业2011年销售的明细产品做为基准, 2014年所销售的明细产品中规格、型号新增部分即视为新增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其他事项
1、2014年4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和投资进度,具体为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270.42万元调整至16,746.11万元,项目完全达产时间由2012年6月调整至2015年1月。该议案已于2014年4月29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4年11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变更投资结构,该项目预计投资额为3,059.61万元,其中1,559.61万元用于投资建设营销服务中心、产品展示中心和呼叫中心等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公司将投资1,500.00万元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用于拓展公司的海外销售渠道。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2014年12月调整至2015年9月,香港子公司项目完成时间为2015年1月。该议案已于2014年11月28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雷
2015年 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