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5-026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8日下午14:30(星期三)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7日15:00至2015年4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天桥起重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成固平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7人,代表股份数为130,760,2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9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人,代表股份数为 130,501,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8 人,代表股份数为 258,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湖南启元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逐项审议,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交易标的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6)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7)发行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9)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10)过渡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11)标的资产权属转移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13)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33,184,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范洪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33,184,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株洲国投、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范洪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3,184,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株洲国投、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范洪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4)发行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33,184,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株洲国投、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范洪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5)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33,184,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株洲国投、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范洪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6)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 33,184,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株洲国投、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范洪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3,184,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株洲国投、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范洪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8)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3,184,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株洲国投、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范洪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9)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33,184,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株洲国投、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范洪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三)、《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84,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株洲国投、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范洪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四)、《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84,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株洲国投、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范洪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五)、《关于公司与交易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协议书>、<业绩承诺及补偿与奖励之协议书>、<股份认购之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84,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株洲国投、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范洪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六)、《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七)、《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八)、《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九)、《关于批准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76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2,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上述全部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陈金山、彭龙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5-02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股份性质变更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追加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鉴于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成固平先生/董事、总经理邓乐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范洪泉先生就所持公司股份追加锁定期事项作出了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等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股份性质变更手续,并于2015年4月8日收到结算公司出具的关于完成股份性质变更的材料。本次追加承诺股份性质变更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 20,841,361 | 6.26 | 100,949,601 | 30.33 |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0 | 0 | 23,290,606 | 7.00 |
03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0 | 0 | 74,285,586 | 22.32 |
04高管锁定股 | 20,841,361 | 6.26 | 3,373,409 | 1.01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311,958,639 | 93.74 | 231,850,399 | 69.67 |
其中未托管股数 | 0 | 0 | 0 | 0 |
三、总股本 | 332,800,000 | 100.00 | 332,800,000 | 100.00 |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