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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94版)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39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山西”)、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煤业”)、山西灵石华瀛天星集广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广煤业”)、山西灵石华瀛天星柏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沟煤业”)、山西灵石银源安苑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苑煤业”)、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生煤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公司对华瀛山西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632,248.53万元。

      2、本次公司对康伟集团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0万元,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50,000万元。

      3、本次康伟集团对南山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000万元。

      4、本次柏沟煤业对集广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000万元。

      5、本次山西灵石华瀛孙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义煤业”)对柏沟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000万元。

      6、本次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冯家坛煤业”)对安苑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为2,750万元,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750万元。

      7、本次山西灵石华瀛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荡荡岭煤业”)对新生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为2,750万元,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750万元。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537,748.53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86,248.53万元;所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1,500.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0,000万元)。

      ●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山西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金额50,000万元、期限3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持有的安苑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并以安苑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该笔担保由华瀛山西提供反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额度为8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康伟集团65%股权和康伟集团持有的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子峪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并以孟子峪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该笔担保由康伟集团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全资子公司南山煤业拟向长治银行沁源支行申请金额5,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该笔担保由南山煤业提供反担保。

      4、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山西全资子公司集广煤业拟向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峰支行申请额度为3,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瀛山西的全资子公司柏沟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该笔担保由集广煤业提供反担保。

      5、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山西全资子公司柏沟煤业拟向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峰支行申请额度为3,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瀛山西的全资子公司孙义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该笔担保由柏沟煤业提供反担保。

      6、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全资子公司安苑煤业拟向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峰支行申请额度为2,75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瀛山西的全资子公司冯家坛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该笔担保由安苑煤业提供反担保。

      7、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全资子公司新生煤业拟向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峰支行申请额度为2,75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瀛山西的全资子公司荡荡岭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该笔担保由新生煤业提供反担保。

      上述各项担保事项相关的具体借款、担保及质(抵)押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瀛山西基本情况

      华瀛山西,注册地址: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110号,法定代表人:窦红平,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煤炭批发经营;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煤矿和矿产投资;批发零售矿山设备、普通机械、建筑材料。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9月末,华瀛山西资产总额3,114,734.65万元,负债总额2,668,808.92万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31,287.30万元,资产负债率85.68%;2014 年1-9 月实现营业收入365,821.95万元,净利润为14,636.20万元。

      2、康伟集团基本情况

      康伟集团,注册地址:山西省沁源县灵空山镇水泉坪村,法定代表人:卞炳侠,注册资金:30,787.88万元,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原煤开采(仅限分支机构);煤炭洗选;普通机构制造、加工、修理;酒店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

      截止2014年9月末,康伟集团资产总额592,590.53万元,负债总额251,381.04万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81,509.55万元,资产负债率42.42%;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0,726.79万元,净利润为21,328.43万元。

      3、南山煤业基本情况

      南山煤业,注册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水泉坪村,法定代表人:王荣岗,注册资本:5,000 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煤炭开采。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9月末,南山煤业资产总额74,534.54万元,负债总额24,853.26万元,净资产49,681.28万元,资产负债率33.34%;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2,803.01万元,净利润为5,179.29万元。

      4、集广煤业基本情况

      集广煤业,注册地址:灵石县静升镇土黄坡村,法定代表人:章忠良,注册资本:2,000万元,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煤炭开采。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山西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9月末,集广煤业资产总额78,246.17万元,负债总额64,683.60万元,净资产13,562.57万元,资产负债率82.67%;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714.56万元,净利润为-922.38万元。

      5、柏沟煤业基本情况

      柏沟煤业,注册地址:灵石县英武乡雷家庄村,法定代表人:吴国平,注册资本:2,000万元,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煤炭开采。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山西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9月末,柏沟煤业资产总额97,156.10万元,负债总额87,596.20万元,净资产9,559.90万元,资产负债率90.16%;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706.75万元,净利润为-467.55万元。

      6、安苑煤业基本情况

      安苑煤业,注册地址:灵石县两渡镇徐家山村,法定代表人:付英军,注册资金:15,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煤炭开采。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9月末,安苑煤业资产总额83,910.99万元,负债总额61,375.53万元,净资产22,535.46万元,资产负债率73.14%;2014 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3,592.73万元,净利润为-80.63万元。

      7、新生煤业基本情况

      新生煤业,注册地址:灵石县英武乡岑柏村,法定代表人:王向东,注册资金:15,000 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煤炭开采。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9月末,新生煤业资产总额139,804.70万元,负债总额106,972.29万元,净资产32,832.40万元,资产负债率76.52%;2014 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6,885.96元,净利润为5,156.04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华瀛山西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山西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金额50,000万元、期限3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银源煤焦持有的安苑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并以安苑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华瀛山西提供反担保。

      2、公司为康伟集团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额度为8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康伟集团65%股权和康伟集团持有的孟子峪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并以孟子峪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康伟集团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3、康伟集团为南山煤业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全资子公司南山煤业拟向长治银行沁源支行申请金额5,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南山煤业提供反担保。

      4、柏沟煤业对集广煤业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山西全资子公司集广煤业拟向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峰支行申请额度为3,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瀛山西的全资子公司柏沟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集广煤业提供反担保。

      5、孙义煤业对柏沟煤业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山西全资子公司柏沟煤业拟向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峰支行申请额度为3,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瀛山西的全资子公司孙义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柏沟煤业提供反担保。

      6、冯家坛煤业对安苑煤业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全资子公司安苑煤业拟向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峰支行申请额度为2,75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瀛山西的全资子公司冯家坛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安苑煤业提供反担保。

      7、荡荡岭煤业对新生煤业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全资子公司新生煤业拟向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峰支行申请额度为2,75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瀛山西的全资子公司荡荡岭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新生煤业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华瀛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集广煤业、柏沟煤业、安苑煤业及新生煤业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公司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及附属企业之间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537,748.53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41%、总资产的32.3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86,248.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00%、总资产的29.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瀛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集广煤业、柏沟煤业、安苑煤业及新生煤业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0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和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7日、2015年4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2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6项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相关中介机构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15年4月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居亮、徐濛

      联系电话:0351-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41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并购事项,于2015年3月1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0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7日起继续停牌。

      2015年4月8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306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公司在收到《审核意见函》后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回复,并根据《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形成《关于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报告》并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披露。上述文件已于201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10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