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定2015-001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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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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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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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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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5.32%,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9.19%,毛利率18.65%较上年同期的14.47%增加4.18%,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收入的项目毛利率较上年提高所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1.84%,主要系公司轨道交通业务订单较上年增加、拓展轨道交通新业务模式及保加利亚项目质保金支出增加所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15%,主要系折旧摊销增加及人力成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9.32%,主要系报告期内借款利息支出增加及外币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5.1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7.0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购子公司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0.86%,主要系本报告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2、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和节能环保。两大产业秉承平行并进、工程和市场优势主导的发展模式。
(1) 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目前已拥有领先的轨交核心技术和产品,志在将其发展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核心技术聚焦信号系统和以智能化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其中:
①地铁信号技术:目前,核心系统BiLOCK型计算机联锁、BiSTAR安全计算机平台已通过第三方国际认证机构认证,自主研发的BiTRACON CBTC信号系统在西安试验线完成试车并获得业内专家高度评价。目前全系统的安全认证进展顺利。
新技术、新产品市场拓展在报告期内已开始有所斩获,从单纯地铁领域成功扩展至包括大铁﹑城际线﹑有轨电车在内的轨道交通全领域,为实现公司技术升级和效益提升奠定了良好基础。BiLOCK型计算机联锁取得了海外分包合同。
②有轨电车信号技术:公司已在该领域闯出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道路,为南京麒麟、河西两线,提供了全线最核心的道岔控制器产品(相当于地铁正线计算机联锁),并将在淮安1号线提供道岔控制器、平交路口控制器、车载控制器、车地通信、停车场计算机联锁等覆盖有轨电车整体解决方案的产品。
③市域线技术:基于自主核心技术的城际线信号系统获得了全国第一条标准的城际线温州市域S1信号控制系统的总包合同。公司已成为温州市域线S1线的信号系统集成商,是国内第一家在市域线上采用欧洲铁路信号技术标准的公司。温州市域线突出市域铁路信号技术互联互通的建设目标,该项技术可能在未来铁路建设中形成新的标杆。
④ AFC/ACC系统:经过几年的努力,公司在地铁AFC(自动售检票系统)市场已位列全国龙头,AFC技术在过去的一年里获得十余项技术专利授权,有良好的技术竞争优势,将进一步拓展在有轨电车、市域线项目中的应用。
报告期内,信号系统中标额已超过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8.76%。
报告期,轨道交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2,67.90万元,上年同期为54,465.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1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项目交付增加所致;毛利23,093.57万元,较上年同期182.85%。
(2)节能环保业务
自2004年公司进入大气污染治理业务,主要为燃煤发电电力企业提供脱硫脱硝工程总包服务。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大气治理业务的市场容量还将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大气治理业务已获合同额超过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8%。
通过合作投资、收购兼并等方式,公司快速切入水处理行业,形成了业务团队,并在电镀污水处理领域取得市场地位。同时在节能服务领域,公司与创新研究院进行核心技术合作,已初步形成基于道路照明的节能服务业务。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已取得突破,报告期内,在智利和墨西哥获得的合同额超1亿元。
报告期,脱硫脱硝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797.37万元,上年同期为72,123.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45%,毛利7,026.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65%,
报告期,节能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398.15万元,毛利率17.08%.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4年1月1日或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或制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配套规定。根据上述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对相关事项采用追溯调整法重述了2013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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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014年4月,本公司以7,095.53万元收购了浙江网新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75%股权。根据协议之约定,本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7,095.53万元,标的股权的工商过户手续于2014年4月1日办妥。本公司将2014年4月1日确定为购买日,并自2014年4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14年4月,本公司以3,114.42万元收购了浙江网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91%股权。根据协议之约定,本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3,114.42万元,标的股权的工商过户手续于2014年4月1日办妥。本公司将2014年4月1日确定为购买日,并自2014年4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2014年4月16日下属子公司众合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受让王方瑞持有的UNITED MECHANICAL AND ELECTRIC COMPANY MEXICO,S.A.P.I. DE C.V. (注册地在墨西哥)的99股普通股,转让后本公司持有其99%股权。本公司将2014年4月16日确定为购买日,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2014年10月15日,下属子公司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受让维克多(Victor Hugo Cisneros Valadez)先生持有的INFO TECHNOLOGY MEXICO,S.A.DE C.V.的51股普通股(每股500墨西哥比索),受让费尔南多(Fernando Garcia Hevia)先生持有的INFO TECHNOLOGY MEXICO,S.A.DE C.V.的4股普通股(每股500墨西哥比索),转让后本公司持有其55%股权。本公司将2014年10月15日确定为购买日,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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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