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广告
  • 5:新闻·市场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专版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B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8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1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一部分 2014年总体经营情况

      2014年是公司第二个二十年的开始之年,公司继续实施战略扩张,创新发展模式,努力扩大销售规模,LED业务和金融电子业务初步实现了公司的战略布局,营业收入和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创新高,盈利能力较强,公司步入快速发展通道。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05.37万元,与2013年相比增长31%;实现营业利润7,329.03万元,与2013年相比增长46.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1.24万元,与2013年相比增长39.86%。

      2014年,公司体育行业LED显示产品实现营业收入6,368.82万元,占当年LED视频显示系统营业收入的35.71%。在体育行业,公司的LED显示产品一直具有非常强的国际竞争力,继实施2010年南非世界杯项目后,又获得2014年巴西世界杯、2014年法网公开赛、2014年温布尔登网球赛、2014年 Ryder Cup 高尔夫赛等国际知名顶级体育赛事项目,使公司的LED显示产品在世界体育行业的高端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随着国内体育产业不断受到重视,展示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在国际体育市场积累的经验和实力,为开拓国内体育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复制在海外体育市场的成功经验,加强对国内体育产业的布局,在产品营销、设备租赁、内容服务、广告运营和赛事转播等相关业务进行拓展。

      2014年,公司高密度LED显示产品签订合同额约6,400万元。2014年,高密度LED显示市场在商用领域进入快速发展期。尽管公司在2007年推出3.0mm高密度LED显示产品,具有技术先发优势,并保持了技术的领先,但市场占有率较低。针对这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高密度LED显示业务的投入,初步完成市场布局。经过一年的努力,已初见成效,成功取得日内瓦汽车展、巴黎汽车展、浦东国际机场、海口机场、周大福珠宝、中央电视台和江苏电视台等高密度LED显示项目。

      2014年,在功能大厅智能管理系统方面,公司中标中国移动和中国建设银行排队管理系统项目,继续成为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移动等公司排队管理系统主要供应商,并保持公司排队管理系统产品在行业的领先地位;新研发的双面橱窗屏、手机互动屏和多功能手持终端等产品在多个“智慧银行”智能网点系统方案中实现销售和应用;自助填单机在大型银行推广后,继续向中小型银行进行推广,并取得多个中小型银行的业务;带有公司自主开发软件平台产品的销售额占整个功能大厅智能管理系统的比例达到17.6%,公司向系统集成业务的转型取得一定的进展。

      2014年,公司LED照明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07.67万元,同比增长56.66%,并且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2014年,公司继续坚持技术驱动型差异化竞争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研发总投入3,713.99万元,占2014年营业收入比例为10.12%,比2013年增长27%。201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申请专利99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向PCT提交国际专利申请8项;共申请软件著作权4项。2014年,共取得授权专利证书80项,其中发明专利证书3项;共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截至2014年末,公司累计已取得授权专利证书287项,其中发明专利证书26项。公司在荷兰2014年ISE展会推出和发布了包括新型裸眼3D LED TV、户内1.0mm点间距超高密度LED显示系统、户外3.0 mm点间距超高密度LED显示系统、大雄鹰“云”控制平台和8K 24bit LED控制系统等多款LED新产品。这些新产品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技术优势,丰富公司的产品线,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公司盈利能力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2014年,公司重点加强在体育行业LED显示产品、高密度LED显示产品及金融领域“智慧银行”解决方案等方面的研发工作:

      针对体育行业的产品,公司在保持技术领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出更高密度的户外SP10产品,图像处理能力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了4096倍,显示分辨率提升了56%;大雄鹰云控制平台,强大的现场集成管理能力,支持多体育赛事,多球场管理;3D场馆模拟,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日照曲线亮度调节技术,实现基于像素级的不规则亮度调节,保证整个赛事期间的显示效果;具有无缝接入计时计分系统;跨屏同步技术,保证场馆内外所有LED显示设备的同步显示。

      公司已研发出目前全球最高密度LED视频显示整体解决方案。在2015年2月荷兰ISE展上首发0.75mm业界超高密度产品,推出了1.2mm的全球首创的8K超高密度LED显示系统,引起了全球视频显示行业的高度关注。该系统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8K视频控制技术,使用一台设备完整带载8K分辨率的显示屏,系统配置更加便捷;同时,支持24bit的颜色处理深度,灰度的过渡更加平滑,更好的还原真实的图像;同时,公司一直致力研究低灰下的显示效果,解决了很多业界公认的低灰难题,在低灰度下具有完美的显示呈现,可广泛应用于控制室、指挥中心、高端会议室、数字媒体等领域。

      为适应银行业向“智能化、社区化”发展,公司积极参与智慧银行网点建设,推出奥拓智慧银行解决方案,该方案包括智慧银行整体方案和智慧银行智能网点系统集成方案。智慧银行整体方案,包含银行业务流程规划、银行内部布局与职能分区设计、智能设备提供整套方案。智慧银行智能网点系统集成方案,包括智慧银行厅堂管理服务方案、银行信息发布系统方案、业务预处理方案、自助集成服务方案等四个集成方案。2014年公司收购了上海翰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翰明为银行、保险等客户提供专业软件应用开发和实施,专注于金融行业10多年,公司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客户资源,在专业软件产品的开发和实施上具有明显优势。对上海翰明的收购加强了公司在金融软件产品的开发和应用能力,结合南京奥拓软硬件产品的优势,将更快地推进公司向金融电子系统集成商的转型。

      2014年,公司在投资工作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果。随着南京和惠州两个工业园的建设完成和顺利搬迁投产,目前公司已拥有约6万平方米的制造基地和全套自动化的生产设备,生产制造能力有了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控股上海翰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和参股互联网金融公司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取得了突破,推动了公司由内生型发展向内生和外延并重发展的转型;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北京奥拓和美国奥拓,惠州奥拓按计划开业营运,至今在海内外共拥有10家控股子公司,战略管控型集团化架构已现雏形,将为公司LED应用和金融电子两大业务群的进一步发展增添动力。

      2014年,公司荣获“国家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了国家专利优秀奖,南京奥拓取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资质,证明公司技术创新的综合实力,有利于促进公司在行业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业务的发展。公司注册商标“AOTO”于2015年1月荣获第十二届“深圳知名品牌”称号。

      2014年,公司以总股本110,478,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4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2370股。上市以来坚持现金分红,持续回报股东。

      第二部分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36,705万元,同比增长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1万元,同比增长39.86%。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海外市场开拓,出口收入增长68.34%;毛利率51.5%,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完成收购上海翰明,上海翰明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11月开始纳入合并范围,合并净利润41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期间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其中: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0.73%,主要是本报告期员工薪酬增加、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以及新租办公场地所致;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9.76%,主要是本报告期员工薪酬增加、市场拓展差旅费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4万元,降幅66.74%,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原材料采购、人员成本等支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2,389万元,降幅为382.05%,主要是募投项目持续投入、新增对外投资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685万元,降幅202.29%,主要是本期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出资购股同比减少所致。

      第三部分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成为享誉世界的优秀中国企业”为愿景,坚持“深刻理解客户的需求,以提升客户的竞争力为己任;利用持续创新的技术和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企业经营理念。实施技术驱动型差异化战略,实现发展模式的转型,以合作拓市场、以方案促营销、以管理求利润、以投资换时间,推动企业的高质量增长。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引领行业的技术发展;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打造全球影响力的品牌;通过全球营销网络的建设,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通过不断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控制企业的经营风险。

      第四部分 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

      2015年对公司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是公司深化战略规划,全面提升公司竞争的一年。2015年经营计划主要包括:

      1、扩大销售规模:公司首要任务是在提升竞争力的情况下,扩大销售规模。通过提升公司技术、产品、营销、价格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加强营销团队的建设;国内、国外同步发展,扩大客户的基数,以达到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预计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亿元,净利润9,000万元(净利润值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加大对营销服务平台投入: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在海外已经设立了香港、英国、美国公司,这些公司都已经开始投入本地化团队,公司将加大对这些平台的投入,充实本地团队人员,提升营销服务能力。在国内公司设立了北京公司和收购一家上海公司,加上深圳、南京公司基本完成了国内营销网络的布局,通过加大对这些平台的投入,营销服务能力将大大加强。

      3、LED应用重点发展体育行业和高密度产品:公司已经在体育行业耕耘多年,并取得优势的成绩,在体育行业积累深厚,公司将继续加强在体育行业的优势;同时将国外形成的产品、技术优势,拓展到国内市场,加强对体育行业的布局;随着高密度产品的技术不断成熟,其竞争优势凸显,市场空间广阔,高清高密度将会是LED显示的发展趋势,公司将重点加强该领域的研发和拓展,以达到技术和市场的领先。

      4、金融电子加快新业务布局:深刻理解客户的需求,顺应银行转变的趋势,开发新产品、新设备,形成排队机产品的系列化、综合信息发布产品的集成化、自助设备的专业化。重点参与智慧银行网点的建设。

      5、加强对外投资:利用外延的方式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以资本换时间,快速扩大销售规模、建立成熟团队,扩大与公司主业相关的业务范围。通过在广度和深度上,发现和储备优良的公司,对优质标的公司进行投资。注重投后管理,提升被投资企业的效益。

      6、广泛进行对外合作:在产业迅速发展的今天,企业要持开放的心态走出去,通过合作打开市场,进行纵向产业链的合作、横向同行业的合作,关于战略、业务、产品、技术等各项的合作都将是企业对外合作的方式。

      7、持续创新:公司的创新包括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营运模式创新。公司在2014年对研发体系进行了调整,通过对研发体系的调整充分发挥研发的创新能力,加强对前瞻性技术、基础技术的研究,加强对工艺、产品的研究;营运模式上,以定制化的工程产品和标准化产品并行发展,提高产能,缩短交期,提高客户满意度;商业模式上继续实施EMC商业模式,探索其它新的商业模式。公司将继续加强创新,使创新成为公司发展的新动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北京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翰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1、北京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9月18日由奥拓电子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上海翰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0月31日由奥拓电子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涵渠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