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李毅先生、李华雄先生和崔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三位独立董事的201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053,727.61元;实现营业利润73,290,275.90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12,438.11元。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312,438.1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0,278,740.14元。以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0,278,740.14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7,027,874.01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19,720,562.76元后,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22,100,997.74 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0,870,431.15元。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和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未到达解锁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共需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06,655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0,983,683股变更为219,677,028股。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9,677,0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 需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32,951,554.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合计转增153,773,919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待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1,306,65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如未能在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完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所规定的“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进行调整。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董事长吴涵渠先生提议,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因此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7亿元,净利润9,000万元(净利润值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所有董事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1、公司董事长吴涵渠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
赵旭峰先生与吴涵渠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副董事长郭卫华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沈毅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董事赵旭峰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
吴涵渠先生与赵旭峰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董事段忠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董事蔡凡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独立董事李毅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独立董事李华雄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独立董事崔军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四化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财务总监彭世新女士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公司副总经理吴振志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公司董事2014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15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和副董事长郭卫华先生回避表决。赵旭峰先生与吴涵渠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总经理沈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用于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办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具体用途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最后审批结果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相关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及借款事宜。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053,727.61元;实现营业利润73,290,275.90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12,438.11元。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312,438.1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0,278,740.14元。以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0,278,740.14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7,027,874.01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19,720,562.76元后,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22,100,997.74 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0,870,431.15元。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和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未到达解锁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共需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06,655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0,983,683股变更为219,677,028股。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9,677,0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 需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32,951,554.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合计转增153,773,919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待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1,306,65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如未能在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完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所规定的“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进行调整。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董事长吴涵渠先生提议,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因此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7亿元,净利润9,000万元(净利润值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所有监事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1、公司监事会主席长邱荣邦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监事黄斌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监事颜春晓女士2014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4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吴涵渠先生2014年度薪酬
(2)郭卫华先生2014年度薪酬
(3)赵旭峰先生2014年度薪酬
(4)其他董事2014年度薪酬
9、《关于公司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15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4、6、10、11、12项议案需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为2015年5月6日(星期三)9:00-11:30、14:3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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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8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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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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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下午15:00。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四化、孔德建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5年5月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奥拓电子”(002587)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5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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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
2015年 月 日-201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中短期理财,使用最高额度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自有闲置资金的总额低于1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五)资金来源
用于本公告所述投资的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本公告所述投资。
二、内控制度
(一)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二)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并且制定了专门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投资标的为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下转B7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