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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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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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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1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直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4月8日上午10:00在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7楼707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袁荣俭董事委托王焕然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梁能委托马靖昊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曹杰董事长主持,参会董事审议并书面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年度拟向公司股东派发2014年度现金股利20930万元,即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9100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已刊登在2015年4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0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7)《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曹杰、吴文胜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0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8)《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拟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分别为 120万元和60万元,合计180万元。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www.sse.com.cn

      (10)《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www.sse.com.cn

      (11)《公司201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www.sse.com.cn。

      (12)《公司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www.sse.com.cn。

      (13)《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0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14)《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0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1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0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1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上午在皖新传媒大厦7楼707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5年3月28日以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仁启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武伟先生列席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通过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通过了《201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于2014 年修订或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需要。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九、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 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15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曹杰先生、吴文胜先生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之前,公司的经营层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咨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二)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安徽省新龙图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经国家批准的进出口业务;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油墨、印刷机械及设备、书画、美术作品、文化用品、录音、录像设备、纸张、仪器仪表、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品)、五金交电、服装销售;摄影摄像器材、数码电子产品、体育用品销售;图书展览服务;房屋租赁;图书代理发行。

      关联关系: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5.73%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新龙图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安徽华仑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房屋租售代理,搬家,服装清洗,车辆出租,装潢、绿化工程,花木租售,美容美发,康乐健身,酒店管理,餐饮服务。

      关联关系:系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从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调查和审核本次关联交易并出具相关事前认可文件,同意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认为:此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主要是利用关联方集中大宗采购和客户资源的优势,有利于降低成本,确保公司众多网点的货源供应,提高经济效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以上201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以上限度内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管理层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上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 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1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详见有关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274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1.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3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23,863.9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0〕3043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规定,本公司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652.66万元调整计入损益,增加募集资金652.66万元。本公司已于2011年3月23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341302000018170129135账户人民币652.66万元。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124,516.60万元,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农业银行合肥金城支行、建行合肥钟楼支行、招商银行合肥金屯支行设立的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0年1月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5,303.7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303.73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195.47万元;使用超募资金56,042.93万元。2014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8,542.1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5,974.4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8,906.3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为0.2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信息系统开发服务费44.6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12月31日余额应为44,835.9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45,650.73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户收到施工单位的保证金814.7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交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建行合肥钟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金城支行和招商银行合肥金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8,542.1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201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发行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国元证券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注1:本公司 2011 年12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局部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批准。

      (1)新网工程- 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中的“ 合肥图书城(四牌楼)” 扩建子项目由本公司单独实施,变更为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联合建设。

      (2)新网工程- 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原新建或改建网点23个,已完成建议并投入运营的10个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3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700万元全部用于“ 合肥图书城(四牌楼)” 扩建子项目,其余“ 新网工程” 子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3)报告期内该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尚未投入使用,故暂无法进行效益核算。

      注2:畅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流通体系:报告期内继续推进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已完成了ERP系统配置上线工作, ERP系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因该系统的正式运行,提升了皖新传媒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也促进了皖新传媒公司效益的增长。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17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列报进行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列报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2014年度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核了上述事项,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列报的变更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8项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导致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未产生影响。本次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年修订的或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于2014 年修订或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需要。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1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807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8日

      至201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披露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7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6楼605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资料详见(www.sse.com.cn)

      3、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6楼605室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与传真:0551—62634712,邮编:230061

      联系人:贾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1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升公司经营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的《重大投资管理办法(修正案)》、《投资理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 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实力雄厚的大型银行或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选择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效益;同时投资标的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理财产品投资风险:

      (1)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经营层指派专部门专人负责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3)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研究市场行情;负责根据公司营运资金情况,安排并实施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方案,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4)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前次公告至本公告期间公司投资理财情况:

      1、经2014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拟使用不超过 7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经营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余额为3亿元。

      2、公司收回中信银行“中信聚金理财4号1311”2亿元及其到期利息、民生银行“民生非凡信惠系列”1亿元及其到期利息、南京金智创业公司委托贷款1.5亿元及其到期利息、工商银行“如意人生Ⅲ”1亿元及其到期利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2亿元及其到期利息、平安银行“金橙财富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亿元及其到期利息、国元信托“集合信托计划”0.5亿元及其到期利息。经审议批准购买三笔卡得万利债券总共5000万元及江信基金的“资产管理集合计划”3600万元。

      3、子公司控股的江苏大众书局图书文化有限公司收回平安信托“日聚金”500万及其到期利息。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自有资金累计余额为20.75亿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编制合并之经审计净资产的40.27%。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委托理财应当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发生额共23.66亿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编制合并之经审计净资产的45.92%。此次投资理财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过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投资理财的渠道和产品种类,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公司的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