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定2015-01号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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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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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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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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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4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实施存续分立的公告》,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施了存续分立,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分立后的新设企业,德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556,124股,将变更为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目前股权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年度,受经济持续下行、行业产能过剩等影响,公司主导产品pvc树脂和烧碱下游需求疲软、市场竞争激烈,pvc树脂销售价格持续低位运行且与销售成本倒挂,导致公司出现较大幅度亏损,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和压力。
面对困难和挑战,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团结一心,迎难而上,按照年度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抓好当期生产经营,最大限度遏制亏损,为公司突围解困、谋求发展赢取时间和机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和新发布了八项会计准则,其中新增三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五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告时,根据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将其他非流动负债中的政府补助分类至递延收益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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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