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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21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1、关于对 2014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电力公司收购合资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17、关于为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18、关于补充审议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3、14、15、17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8、10、11、12、13、15、16、17、18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4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上述资料(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见附件)需要同时送到或传真至公司,并在开会现场交回原件。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5∶00至2015年5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6

      (2)投票简称:旷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旷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元)

      ■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④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5:00至2015年5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8666172/8866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83991182

      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④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⑤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⑥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⑦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投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议案1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六、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徐秋、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附件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5年4月2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5月4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传真号码:0519-86549358)。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5-03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刊登于2015年4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于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介良先生、公司副总裁(财务)兼董事会秘书徐秋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王峰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龚旭东先生、公司董事许建国先生、公司董事钱凯明先生、独立董事钱新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5-032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饰件”)拟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内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公司,为母公司

      1、成立时间:2000年12月6日

      2、 注册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东路109号

      3、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4、注册资本:人民币26500万元整

      5、主营业务:汽车内饰件的制造和销售及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担保人的母公司。是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旷达饰件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担保事宜,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担保协议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解决公司的投资、发展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3、提供反担保情况:无。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担保总额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6.30 %;含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担保累计总额为2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6.14%。公司及子、孙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均为0元。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5-033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收购合资公司

      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收购股权的少数股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持股的投资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峰、龚旭东、许建国、承永刚、钱凯明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为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一、交易概述

      1、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力公司收购合资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按审计数据及评估值为主要作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收购常州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两少数股东常州生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常州市盖伦投资有限公司合计49%的股权。

      2、本次收购完成后,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电力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且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3、公司电力子公司的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收购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交易双方及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受让方: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力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项目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2、转让方

      (1)常州生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钱凯明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6月3日;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801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

      法定代表人姓名:钱俊达,为实际控制人钱凯明儿子;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及服务(除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外);从事与创业投资相关的投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业务,实业投资;投资项目管理。

      (2)常州市盖伦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高管、部分董事及其他公司内部人员的经营团队组建的投资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9月9日;

      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建国;

      注册资本:45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4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管理服务,资产经营管理服务。

      3、本次收购股权的标的公司:常州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日;

      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风电的开发、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研发、制造与销售;太阳能硅材料、太阳能电池及光伏设备的销售;储能技术研发;光伏地面电站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与利用;光伏与光热一体化发电技术研发与利用;光伏与生态农(畜牧)业一体化发电技术研发与利用;荒漠治理、煤矿塌陷区治理与光伏发电技术研发与利用;光伏电站项目工程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51%控股,常州生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为董事钱凯明实际控制的企业)与常州市盖伦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高管、部分董事和监事及其他公司内部人员的经营团队组建的投资公司)共持股4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本年度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合资公司形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4,175.66万元 。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电力板块的进一步整合资源,对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进程起到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在太阳能电站开发、建设和运营的战略发展定位,是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

      2、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提高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3、本次交易对公司电力板块的财务状况没有不良影响,对经营业务亦不会形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收购公司电力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是基于公司电力板块的发展情况进行的整合,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层级及长远健康发展。收购价格依据审计和评估后的公允价,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收购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电力子公司对合资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收购将减少公司关联交易,同时使电力公司加强对原合资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有利于公司电力板块规模逐渐扩大的后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电力子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收购合资公司少数股东的股权。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0年11月24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截至2010年11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50.2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349.7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XYZH/2010J NA4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01,230,542.91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5,169,161.20元(其中募集资金152,266,628.59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2,902,532.61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饰面料项目8,924,840.73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108,482,604.42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生产项目54,000.00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98,442,933.89元;

      (3)201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两项二期扩能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3,420.22 万元实施《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面料技改扩能项目(二期)》和《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二期扩能项目》,2011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进行两项二期扩能项目的议案》,2012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超募资金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二期扩能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合计调整金额17,393.66万元,并把调整出来的资金中的17,000.00万元变更投资方向,用于成立全资子公司。以上议案已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年度公司两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6,862,127.93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89,445,973.26元;

      (4)2014年7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或终止且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对四个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终止,并把项目节余资金150,000,000.00元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其余剩余资金及以后结算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67,071,511.57元(其中:募集资金953,497,171.50元,利息13,574,340.07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56,068.26元。全部为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制定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本)》,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0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为656,068.26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7月3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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