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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版)

      2、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兴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75,277.54万元

      注册号:652900030000529

      经济性质: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夏16楼

      成立时间:1989年6月

      经营范围:原煤的开采、销售,物业管理、土地承包经营

      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是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10,268.15万元,净资产77,985.62万元,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386.91万元,净利润3,617.75万元。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2014年度的关联交易达到9,403.01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77%,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公司与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上述二个关联方经营状况较好,能够完全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约定,支付能力不存在问题。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供电

      交易双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参照国家的价格标准,不高于向任何第三人提供相应产品所收取的价格

      2015年最高交易金额13,000万元

      2、供煤

      交易双方: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阿克苏地区市场的价格标准,不高于向任何第三人提供相应产品所收取的价格

      2015年最高交易金额:1,200万元

      3、销售水泥

      交易方: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市场价格

      2015年最高交易金额分别为50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清洁生产环境的需要,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经发生和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5-01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0日发出,于2015年4月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展福主持,证券事务代表熊学华列席了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财务预算草案》;

      4、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经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兰新华、张振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认为:公司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认为: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425证券简称:青松建化公告编号:2015-015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7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7日

      至2015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详见2015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时间:

      2015年5月6日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3、登记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 熊学华芦晓丽

      电话:0997-2813793

      传真:0997-2813793

      邮政编码:843005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年5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总提案数6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如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一次性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二)如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