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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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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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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其它募集资金专户不变,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启动所属电站电源项目

      自建配套送出工程移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4〕84号),要求电网公司加快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回购。公司拟对所属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的外送线路进行移交,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所属电厂外送线路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的外送线路共8条,其中:已移交线路2条,总长度114.70 km,资产账面净值为0万元;未移交线路6条,总长度251.30 km,年维护费273.42万元,年线损502万元,资产账面净值1.02亿元。

      1、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江公司”)外送线路2条,主要包括110kV郭口线、110kV长水线,其中110kV长水线已于2007年7月移交给宜昌供电公司,售电计量端口设定在水布垭电厂出线站;110 kV郭口线未移交,由清江公司维护管理,线路长度14.5km,账面净值90.16万元。

      2、湖北宣恩洞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20KV外送线路,总长度29.911 km,项目总投资2133.73万元,账面净值1606.94万元,由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维。

      3、湖北省谷城银隆电业有限公司拥有紫金至白水峪、白水峪电厂谷城至白水峪110kV输变电线路,其中紫金至白水峪输电线路已于2003年12月移交给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售电计量端设定在电厂;白水峪电厂谷城至白水峪110kV输变电线路输电线路未移交,项目投资914.80万元,账面净值497.77万元,由襄电集团谷城银盛电力公司代维。

      4、湖北芭蕉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0kV输电线路,未移交,线路总长度89.31km,项目投资2965.33万元,账面净值1762.53万元,由公司自主维护。

      5、湖北锁金山电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10kV锁峰线,接入五峰220kV变电站,线路总长度45.08km,项目总投资2367.77万元,账面净值1998.23万元,由公司自主维护。

      6、湖北能源集团房县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110kV外送线路,线路长度30.5km,项目总投资4670.69万元,账面净值4282.56万元,由十堰巨能公司代维。

      二、本次线路移交对公司的影响

      1、有利影响。本次线路移交后线路管理风险转移给电网公司,可避免冰灾等自然灾害及高压设备设施管理风险。同时,每年可相应减少维护费用273.42万元、减少线损502万元、减少计提折旧费用380.99万元。

      2、不利影响。本次线路移交主要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争取补贴的可能性较小,预计对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影响为-6,583.78万元。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新增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4月9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新增担保的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发电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天然气公司”)、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天然气公司”)、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楚星公司”)、湖北芭蕉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芭蕉河水电公司”)及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借款合计提供不超过227,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会议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东天然气公司”)、通城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城天然气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16,02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湖北能源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岳山风电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新能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麻城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麻城风电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1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合计264,520万元。鉴于鄂东天然气公司、芭蕉河水电公司、齐岳山风电公司截至2013年底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

      1、鄂州发电公司

      注册地址:鄂州市葛店镇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张雪桂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经营;热力生产与供应;粉煤灰、脱硫石膏及电力生产副产品综合利用。

      股东持股情况: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8,129.61万元,负债总额196,150.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79%;实现营业收入136,470.93万元,净利润为42,226.5万元。

      截止2014年0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15,607.64万元,负债总额195,558.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96%;实现营业收入92,058.1万元,净利润为18,069.77万元。

      2、省天然气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456号武汉光谷国际商务大厦A座1401-1420室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01日

      法定代表人:孙贵平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接收(分输)站、储气调峰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与天然气管道储运;城镇燃气项目投资;代表省政府与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公司签订天然气总买总卖协议,负责与下游城市燃气公司或大用户签订天然气供应合同;从事与天然气相关运营管理服务及技术开发应用。

      股东持股情况: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2,307.22万元,负债总额112,757.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47%;实现营业收入38,589.13万元,净利润为-4,115.28万元。

      截止2014年0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3,482.67万元,负债总额138,051.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24%;实现营业收入37,852.21万元,净利润为-4,231.08万元。

      3、新能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四路1号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陈奎勇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分布式能源项目工程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工程设备调试、检修、保养等业务。

      股东持股情况: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0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700.39万元,负债总额610.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0%;该公司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90.18万元。

      4、齐岳山风电公司

      注册地址:利川市南环大道48号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李昌彩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开发、生产经营;旅游资源开发。

      股东持股情况: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2,435.22万元,负债总额55,027.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97%。2013年度营业收入5,302.5万元,净利润为1,110.62万元。

      截止2014年0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9,780.8万元,负债总额74,350.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实现营业收入6,858.61万元,净利润为1,522.61万元。

      5、麻城风电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麻城市福田河镇福田大道1号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0日

      法定代表人:管迎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衣服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09月30日,该公司尚未开展经营建设,尚无资产及营业收入。

      6、芭蕉河水电公司

      注册地址:鹤峰县容美镇官坪村四组落山坝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袁喜来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生产、销售;工业供水;水产养殖。

      股东持股情况: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4,504.97万元,负债总额27,547.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84%;实现营业收入3,384.24万元,净利润为-667.40万元。

      截止2014年0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5,015.51万元,负债总额28,037.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07%;实现营业收入3,202.26万元,净利润为20.69万元。

      (二)控股子公司

      1、鄂东天然气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456号光谷国际大厦A座21层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07年27日

      法定代表人:代西辉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黄冈-鄂州-大冶天然气管道及站场工程;与上下游公司或大用户签订天然气供应协议。

      股东持股情况:省天然气公司持股比例51%、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持股比例8%、黄冈市投资公司持股比例8%。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7,062.14万元,负债总额26,311.19万元,资产负债率70.99%;该公司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1,213.61万元。

      截止2014年0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7,642.25万元,负债总额28,802.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52%。该公司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1,911.17万元。

      2、通城天然气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通城县白沙路2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邓兵

      经营范围:天然气(燃气)管道工程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天然气(燃气)器具及设备销售、安装和维修。

      股东持股情况:省天然气公司持股比例51%,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81.59万元,负债总额89.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实现营业收入20.44万元,净利润为-7.57万元。

      截止2014年0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248.80万元,负债总额242.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77%;实现营业收入261.87万元,净利润为14.13万元。

      3、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农五师89团园艺三场

      注册资本:34,607.4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07年27日

      法定代表人:曾祥虎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项目投资、风力发电项目投资。

      股东持股情况: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持股比例30%。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7,765.35万元,负债总额23,159.96万元,资产负债率40.09%;2013年度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01万元。

      截止2014年0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4,788.42万元,负债总额50,183.03万元,资产负债率59.19%;该公司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由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7年(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下同)。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担保余额为零。

      2、由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

      3、由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为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7年,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担保余额为7,127.25万元。

      4、由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通城天然气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7年。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承担的担保责任为1,02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担保余额为零。

      5、由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7年。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担保余额为零。

      6、由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7年。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担保余额为11,212.9万元。

      7、由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湖北能源集团麻城风电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7年。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担保余额为零。

      8、由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4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7年。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承担的担保责任为101,5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担保余额为零。

      9、由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湖北芭蕉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7年。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担保余额为5,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以上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资金需要,有效控制财务成本。

      上述公司目前项目建设情况良好,所处行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

      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建设期或日常经营利息支出,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2,250.87万元,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4年6月30日)的3.53%;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49,513.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4年6月30日)的16.83%。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514,033.64万元,占公司2014年6月30日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4.68%。

      (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到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省煤投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资产财务状况,公司所属企业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煤投公司”)对2014年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拟对2014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7,719.92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依据

      (一) 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估计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

      根据规定,正常信用期内的应收款项不提坏账准备;同时,电力生产企业取

      得的发电收入系于每月末以当月相关供电公司确定的售电量和业经物价部门批准的电价结算,并于次月起按合同约定收款,故对一年以内的应收电费不计提坏账准备;煤炭、天然气等其他能源类企业参照发电类企业。

      (二) 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资

      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二、省煤投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省煤投公司主营业务为对煤炭、运输业投资、经营,及煤炭批发,因此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参照能源类企业。

      省煤投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售煤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分别是汝州市万通煤业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阳泉有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正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湖北焱天贸易有限公司和平顶山博然贸易有限公司。

      2014年末,省煤投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7,023.84万元,账龄构成为:1年以内4,738.68万元,1至2年8,481.90万元,2至3年11,685.76万元,3至4年2,117.50万元。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省煤投公司应收账款截止2014年12月31日应计提坏账准备5,412.67万元,2014以前年度已计提1,859.38万元,2014年度计提3,553.29万元。

      省煤投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1)有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由原预付购煤款转为的其他应收款,(2)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2014年末,省煤投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2,428.03万元,账龄构成为:1年以内82.00万元,1至2年251.36万元,2至3年11,669.35万元,3至4年393.62万元,4至5年0.24万元,5年以上31.45万元。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省煤投公司其他应收款截止2014年12月31日应计提坏账准备5,072.75万元,2014以前年度已计提1,337.98万元,2014年度计提3,734.77万元。

      省煤投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计提坏账准备7,288.06万元。

      (二)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情况

      省煤投公司存货主要是:(1)发运到用户未实现结算的煤炭,(2)在港口中转待售的煤炭。2014年末存货账面余额为14,320.93万元,其中:发运到用户未结算煤炭6,185.44万元,在港口中转待售煤炭8,135.49万元。

      由于2014年煤炭市场低迷、价格下跌,省煤投公司认为在港口中转待售煤炭存在减值迹象,于2014年末根据市场行情、存煤煤质等情况估计其可变现净值。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港口中转待售煤炭账面余额8135.49万元,可变现净值7591.87万元,应计提跌价准备543.62万元,2014以前年度已计提114.56万元,2014年度因出售煤炭转销2.81万元,2014年度计提431.87万元。

      三、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2014年损益的影响

      本次计提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基于省煤投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应收款、其他应收账龄及性质,以及对存货情况所做初步判断,计提坏账准备总额为7,719.93万元,同时计提1,930.52万元递延所得税,初步预计对归属于母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为-5,789.41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省煤投公司本次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可靠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决策程序规范,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同意本次省煤投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五、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省煤投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决策程序规范,同意省煤投公司对2014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控股股东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湖北省国资委”)拟依托本公司深化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下称“三峡集团”)的战略合作,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8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目前,湖北省国资委已与三峡集团签订了《关于依托湖北能源集团深化合作的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按照《关于依托湖北能源集团深化合作的协议》中有关项目合作的约定,相关项目公司设立前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和《关于投资设立湖北荆州煤电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湖北荆州煤电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设立事宜将于近日完成。

      此外,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正由相关各方拟订具体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因实施方案涉及的相关资产审计评估需要履行相关程序,且方案尚需与监管部门预沟通,因此本公司股票的复牌时间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