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3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0日发出,于2015年4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2014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340,149,081.48元;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3,762,082.30元;201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064,205.30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12,864,262.16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86,652,811.88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2014年的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7,177,9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203,435,598.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业务经营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财务审计机构,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人民币。
同时,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房地产业务拟在2015年度适度增加土地及项目储备,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便于计划管理和实际运作,充分发挥经营班子的作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和政府土地及项目的公开招、拍、挂公告或公示的实际情况,在单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的200%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参与和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有关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注册资本不超过单个项目土地购买款金额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运作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廖光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廖光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始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王伟华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始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质押东兴证券7000万股股份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将所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0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式融资,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框架范围内全权办理质押式融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36号公告);
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建立公司与国际市场交流的窗口,探索海外投资机会,拓宽新的融资渠道,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港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泰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37号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年5月8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
王伟华个人简历
王伟华先生,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1994年9月——1998年7月在福州大学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学习;1998年9月——2010年10月供职于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任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0年11月至今供职于公司任审计部副经理、资金部经理、总裁助理兼资金部总经理。
王伟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3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0日发出,于2015年4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举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除议案六外,以上议案均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3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伟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始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
王伟华先生简历:
王伟华先生,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1994年9月——1998年7月在福州大学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学习;1998年9月——2010年10月供职于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任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0年11月至今先后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资金部经理、总裁助理兼资金部总经理。
王伟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3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建立公司与国际市场交流的窗口,探索海外投资机会,拓宽新的融资渠道,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港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泰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HAIHOT Group (Hong Kong) Co., 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港币
经营范围:经营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国际贸易业务(以最终注册为准)。
投资主体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以上信息,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最终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事项为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建立公司与国际市场交流的窗口,积极探索海外投资机会,拓宽新的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境外资金使用的灵活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对于实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政策、经营管理及汇率等方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3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为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新的融资工具,经审慎研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可一期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四、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有担保债券,无担保债券或有担保债券、无担保债券混合品种,具体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六、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全部或部分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十、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事宜。
十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具体事宜、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和交易流通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及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各种公告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5、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3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7日—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独立董事做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1、议案3至议案9均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6、议案8、议案9均已获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5年4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73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3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3月31日
2、业绩预告类型: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说明
由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展顺利,加之前期预售情况良好,2015年1-3月可结转销售收入高于上年同期,导致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做出,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