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将于2015年4月14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5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1.58倍(截止2015年4月9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从行业看,发行人与富瑞特装、科新机电、天沃科技、兰石重装、蓝科高新等上市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相似度。以2013年每股收益及2015年4月9日(T-3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2013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63.07倍(详见《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6.52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但依然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15,511.3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6.52元/股计算的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9,625.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13.8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5,511.34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7、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5年4月14日(T 日)出现网下申购不足,将中止本次发行;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的,中止发行。
8、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9、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0、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11、世界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风险。公司的生产经营与世界政治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如果未来世界政治环境发生变化,或经济形势出现放缓甚至衰退迹象,势必影响天然气开发的投资力度和天然气消费需求,进而影响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设备的市场需求。尽管本公司客户多数为实力较强的国内外大型企业,但也有可能出现客户基于对市场需求的预期而减少对本公司设备的采购量,这将可能直接减少本公司未来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2、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风险。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开发和应用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不断提高。但是,长期以来煤炭、石油资源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有绝对份额,天然气占比和利用效率仍然偏低。如果未来国家在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能源消费结构未能得到优化,或其他新能源技术取得突破进而迅速推广,仍可能挤占天然气应用的市场空间,从而影响公司的未来发展。
13、公司业绩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非标设备,各项目合同金额差异较大,公司存在因各期履行的合同金额变化而导致经营业绩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受2013年和2014年国家两次上调天然气价格的影响,目前公司在手订单数量和合同总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2015年2月国家已经下调了天然气价格,燃气电厂建成后的运营成本将大幅降低,预计我国燃气电厂的建设规模和数量将有所增加,对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但公司项目执行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目前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构成一定的压力,公司存在业绩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14、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风险。如果未来公司增压站的销售金额及其占比持续扩大,或者出现竞争对手数量增加以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等导致调压站毛利率下降的不利因素,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存在继续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公司燃气应用系统的销售占比下降、主要销售客户的业务发生萎缩或改变采购模式,或者出现竞争对手数量增加以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等导致燃气应用系统毛利率下降的不利因素,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存在继续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5、配装压缩机的增压站销售业务对公司业绩波动的影响。公司调压站按功能分为减压站和增压站两种,其中增压站需要配装压缩机才能实现增压功能,公司不具备制造压缩机的能力,需要外购压缩机与公司增压站配套使用。通常压缩机的单价较高,公司执行配装压缩机的增压站销售合同时,会对当期产品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财务数据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客户采购模式发生调整,或公司资金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或公司项目管理出现问题给客户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可能无法继续承揽或执行配装压缩机的调压站合同,存在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经营业绩出现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16、募投项目实施风险。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经过科学严格的论证,在经济、技术等方面均具有良好的可行性,但由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对生产工艺、市场拓展和人才储备有较高的要求,如果行业技术发展、市场前景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或项目组织实施不力,都可能影响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导致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与公司的预测存在差异。另外,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迅速扩大公司天然气应用装备制造产品的产能,尽管公司目前订单充足,但如果市场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而导致需求下降,将直接影响拟投资项目和公司整体的收益。
17、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风险。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的房屋、厂房、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将会大量增加,必将导致折旧及摊销增加,增加公司生产成本,进而存在影响公司利润的风险。
18、公司薪酬费用增长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若本次发行成功,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公司员工人数将会增加,员工待遇也将保持适度提高,公司薪酬费用将持续增长,从而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日益增长的人力成本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9、经营业绩季节性风险。受春节放假和客户工程开工进度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体现一定的销售季节性特征,通常每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较少,其后三个季度基本正常,因此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存在季节分布不均衡的特点。同时,受客户预算管理和资金结算周期的影响,销售回款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可能导致报告中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当期净利润影响较大。通常情况下,公司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相对偏低。另外,公司各项目合同金额和毛利率存在差异,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时点不同,也会对各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一定的波动。受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投资者不能简单地以公司一季报或半年报的财务数据来推算公司全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上风险因素外,还请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发行人: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