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36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4月2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家生、向显湖、吴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128,554,517.93元,负债总额为1,384,078,226.70元,股东权益合计为4,744,476,291.2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957,166,944.68元,2014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422,384,008.51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501,471.00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69,566,693.76元,加上公司(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1,859,890.05元,可供分配利润为-7,706,803.71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可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金额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并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14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三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针对该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编号为XYZH/2014CDA2034-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门意见,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查看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针对该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门意见,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查看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蒋卫平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门意见,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保荐意见,详细内容请查看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监事津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方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门意见,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期初及上年同期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门意见。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期初及上年同期数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向其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蒋卫平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门意见,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保荐意见,详细内容请查看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向其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发展壮大,结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涉及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称(设置)的调整,因此,公司同时对《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中涉及的该等调整进行一并变更,不再单独另行修订。
鉴于《公司章程》的修订需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备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以上工商备案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门意见,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保荐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十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完善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随着公司规模的日益扩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37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下午13: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 2015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128,554,517.93元,负债总额为1,384,078,226.70元,股东权益合计为4,744,476,291.2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957,166,944.68元,2014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422,384,008.51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501,471.00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制度》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合乎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效果和效率的监督检查。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于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监事津贴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津贴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津贴标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方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期初及上年同期数的议案》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期初及上年同期数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向其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向其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十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39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2015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提高到4亿元。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结束,公司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随着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为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新的授权年度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授权至审议2015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日止。
一、投资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主要是向非关联银行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汇率、利率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4、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本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15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日止。
公司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授权及授权期限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理财产品品种、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审议2015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日止。
二、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向非关联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购买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于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在一年的投资期限内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并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自公司2014年4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后,公司严格按照议案中审批的额度、方式购买理财产品,历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风险较低,累计为公司实现收益309.80万元(未包含尚未到期的固定期限理财产品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视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向非关联银行金融机构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前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风险低,且已按照之前拟定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滚动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天齐锂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以自有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能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天齐锂业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40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追溯调整期初及上年同期数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9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00万股新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间接持有的文菲尔德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菲尔德”)51%的权益和直接持有的四川天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齐矿业”)100%的股权。公司于2014年2月实施非公开发行取得募集资金后,分别于2014年3月、2014年4月取得了对天齐矿业和文菲尔德的控制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由于上述股权收购交易发生前,公司与天齐矿业、文菲尔德均同属天齐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故本次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鉴于此,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且按照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
二、影响
(一)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2014年1月1日资产、负债及权益项目的累积影响数:
单位:元
■
(二)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数如下:
单位:元
■
三、专业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对报表期初及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上述追溯调整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的要求,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上述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41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由于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期限结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拟向合作银行为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天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齐矿业”)和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申请各类授信。
一、预计公司2015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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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天齐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部分,公司需支付担保费用;保证担保的部分按照0.5%%/年收取(半年期按担保金额的 0.25%计算, 一年期按担保金额的0.5%计算,三年期按担保金额的1.5%计算);股权质押担保的部分按照1.5%/笔收取;担保费用在提款时支付。
2、公司2015年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179,000万元人民币和1,000万美元,具体融资金额、币种及担保方式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确定。
二、银行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相关资产的交割逐步完成,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迅速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大幅增加。为巩固市场地位,稳定市场份额,并稳中求进,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本次若能获得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将提高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68,371.4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11.16%,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22.16%,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三、业务办理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42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
向其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或“公司”)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向其支付担保费的议案》,关联董事蒋卫平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为支持公司发展,确保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融资,保障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2015年度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天齐集团为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存在一定风险,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将向担保方天齐集团支付担保费,信用担保的担保费率按0.5%/年收取(半年期按担保金额的 0.25%计算, 一年期按担保金额的0.5%计算,三年期按担保金额的1.5%计算),股权质押担保的担保费率按照1.5%/笔收取;预计2015年度天齐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预计担保费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持有公司36.22%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将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天齐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东路10号2栋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6日
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石材、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具,木制品,工艺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农副产品收购(不含粮、棉、油、生丝、蚕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
2、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天齐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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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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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集团2013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四川君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天齐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信用担保费按担保金额的的0.5%/年计算(半年期按担保金额的 0.25%计算, 一年期按担保金额的0.5%计算,三年期按担保金额的1.5%计算);股权质押担保按照1.5%/笔计算;提款时支付。预计2015年度天齐集团将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18亿元,预计将向天齐集团支付担保费不超过1200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本公司的影响
按照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结构,依靠信用提高银行借款规模的难度有所增加。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合作银行要求,公司需要第三方机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过公司调查研究,拟由天齐集团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天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天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17.47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为保证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顺利,公司需要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此,公司需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担保事项的收费标准是按市场价格拟定的,价格公允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交易有助于扩大公司融资渠道,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融资压力,保证公司营运资金充足,降低财务费用,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齐锂业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支付担保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保荐机构对天齐锂业上述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三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三届十八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向其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下转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