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路演回放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路演回放
  • A7:数据·图表
  • A8:路演回放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
  •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江苏银行等为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2015年4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B8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0版:信息披露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江苏银行等为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5-013

      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海运转债”的议案》:

      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4月14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20个交易日(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4月14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海运转债”当前转股价格4.50元/股的130%,首次触发“海运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董事会决定行使“海运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海运转债”全部赎回。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全权负责办理“海运转债”赎回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于同日发布《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海运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并将尽快刊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海运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公布有关提前赎回“海运转债”的详细信息。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5-014

      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海运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18号文核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公开发行了72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2,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1] 4号文同意,公司7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1年1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运转债”,债券代码“110012”。“海运转债”自2011年7月8日起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4.58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4.50元/股。

      截至2015年3月31日,累计已有1,070,300张“海运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金额107,030,000元;累计转股股数为23,784,05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73%。“海运转债”尚有6,129,700张在市场上流通,尚未转股额612,970,000元,未转股额占“海运转债”发行总量的85.13%。

      根据《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

      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4月14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20个交易日(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4月14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前转股价格4.50元/股的130%,首次触发“海运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海运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海运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海运转债”全部赎回。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全权负责办理“海运转债”赎回的有关事宜。

      公司将尽快刊登《关于实施“海运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公布有关提前赎回“海运转债”的详细信息。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