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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江苏银行等为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禄”)签署相关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江苏银行等为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自2015年4月15日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5年4月1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江苏银行、深圳众禄开办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江苏银行、深圳众禄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江苏银行、深圳众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江苏银行、深圳众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江苏银行、深圳众禄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江苏银行、深圳众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江苏银行、深圳众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江苏银行、深圳众禄的有关规定。

      三、费率优惠

      1、定投费率优惠

      对于参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将参加代销机构的定投费率优惠,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最低4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基金定投优惠活动暂不设截止日期,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为准。

      2、申购费率优惠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基金,基金申购费率优惠费率最低4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为准。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详情:

      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晶盛机电”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5年4月7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晶盛机电”股票(代码:30031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晶盛机电”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福能股份”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3月17日《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福能股份”股票自2015年3月17日起停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4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福能股份”股票(代码:600483)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了解、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