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5-003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马利和3名独立董事陈利民先生、骆家駹先生及刘世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廖玒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52,845,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99,512,195.0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105,691,056股。
6、关于续聘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4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00万元;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5万元。
7、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同意将董事2014年度薪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余清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余清楚先生简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对照余清楚先生履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余清楚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余清楚先生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余清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12、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施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其任职资格后,方可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我们对《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审议,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其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请详见本公告附件二至附件四。
13、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财务总监李奇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鉴于李奇先生暂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目前将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身份代为行使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待李奇先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后,聘任正式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经查阅李奇先生的个人履历相关情况,李奇先生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具备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合法有效。同意聘任。
李奇先生简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五。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若实施,总股本将发生变化,依据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拟修改情况如下:
将《公司章程》第六条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2,845,528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5,691,056元。”
将《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内容:“公司股份总数为552,845,528股,公司发行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105,691,056股,公司发行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除对公司章程进行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作修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5、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履职报告》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6、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7、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公司副总裁余清楚先生简历
附件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施丹丹女士简历
附件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四: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五: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奇先生简历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5日
附件一:公司副总裁余清楚先生简历
余清楚,男,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1959年2月出生,2000年3月至2004年4月任人民日报驻江西记者站站长,2004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人民日报社报刊管理部主任,2010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中国报业协会秘书长,2013年5月至2015年4月任人民日报社福建分社社长。
附件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施丹丹女士简历
施丹丹,女,中国国籍,1976年8月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后就读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获会计学硕士学位,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7年8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任至经理;2005年1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经理;2007年10月至2010年6月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至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年7月入选财政部第五期“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队伍”。
附件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施丹丹,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施丹丹
2015年4月3日
附件四: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施丹丹女士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人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附件五: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奇先生简历
李奇,男,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78年9月出生,2010年7月至2014年8月任人民日报社计划财务部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处长;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人民日报社计划财务部计划处处长。自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5-004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善菊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5-005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9号)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105,691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2,113,8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645,049.0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0,468,770.98元,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指定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0087号《验资报告》审验。资金于2012年4月23日全部到账。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2至2013年度,公司按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23,760,642.75元,手续费支出人民币2,128.63元,实现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人民币66,259,922.86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82,965,922.46元。
3、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942,360,621.85元。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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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此外,公司及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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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稳健系列人民币 35 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笔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此外,由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厦门国际银行以及北京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日分别为2014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0日,由于理财产品到期日和兑付日的时间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能将相关本金及理财收益结转至募集资金专户,故该部分募集资金余额体现在上述银行的相应账户上。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4月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2)公司于2013年11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综上,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到期后均按照协议内容按期赎回,具体实施及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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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超募资金已补充完毕。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12年,公司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购买ERP系统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的议案》两项议案,并于当年使用人民币3,435,000.00元用于ERP系统一期开发建设,使用人民币5,244,000.00元用于采购中型卫星直播车。
2013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91,500.00元继续用于ERP系统一期开发建设,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80,500.00元用于支付中型卫星直播车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94,500.00元继续用于ERP系统一期及二期开发建设,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204,487.50元用于支付中型卫星直播车款项。
2013年10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成都古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881.99万元用于收购成都古羌科技有限公司69.25%股权。2013年,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88,313,200.00元用于支付首次股权转让价款。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168,900.00元用于支付第二次股权转让价款。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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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5-006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骆家駹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由于骆家駹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法定要求,骆家駹先生的辞职报告自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后生效。在此期间,骆家駹先生仍然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应职责。公司已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施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其任职资格后,方可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骆家駹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5-007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楠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楠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刘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