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5-02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六和议案七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5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9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远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5,175,97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79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5,171,97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794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7%,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7,60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7,60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关于投资设立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学琛、杨彬。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粤水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粤水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