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5-03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福建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阳光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进行融资,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4月13日,质押期限为1年。
东方信隆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5%)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进行融资,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4月13日,质押期限为1年;东方信隆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5%)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进行融资,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4月10日,质押期限为1年。
康田实业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4%)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4月14日,质押期限为1年。
上述质押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双方约定执行,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278,229,7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51%),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266,438,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60%);东方信隆持有公司股份为215,592,7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6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208,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5%);康田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64,714,3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73%),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61,414,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8%)。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