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5-021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机械”)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4 月22日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5)登载于 2015 年 3 月2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2日下午14:00(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15:00至2015年4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5年4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1)配售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配股的比例、基数和数量
(3)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4)配售对象
(5)募集资金用途
(6)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7)承销方式
(8)本次配股发行的时间
(9)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14、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5、审议《关于<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处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5年3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本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5、6、7、8、9、10、11、12、13、14、15、16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15年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时间: 2015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2、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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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63;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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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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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隆基机械”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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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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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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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在申报 5 分钟后激活成功方可使用。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申报挂失,在申报 5 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04月21日15:00 至2015年04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刘建 呼国功
3、联系电话:(0535) 8881898 8842175;传真: (0535) 8881899
4、邮政编码:265716
特此通知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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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