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L20150416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服投资”)于2015年4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合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华服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胡佳佳女士所持美邦服饰股票应当合并计算:本次减持前,华服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胡佳佳女士合计持有美邦服饰股票647,7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4.07%;本次减持后,华服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胡佳佳女士合计持有美邦服饰股票597,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07%。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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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8月29日华服投资所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以来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服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2,800,0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29.9774%;同时,2014年3月份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而增发股份600万股后华服投资持股比例被稀释0.4515%,因而累计减少比例为30.428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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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华服投资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通过公司于2015年4月4日发布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了华服投资拟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预计减持数量不超出公司总股本的10%,预计减持时间不超过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0日,华服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50,550,000股美邦服饰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上述情况公司已经通过《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及由华服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2、根据华服投资、周成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佳佳女士上市前出具的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美邦服饰股份,也不由美邦服饰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11年8月28日,美邦服饰上市已满三十六个月,华服投资、周成建先生及胡佳佳女士均严格履行了其承诺,没有减持美邦服饰股票。
根据华服投资及胡佳佳女士于2014年3月18日出具的承诺函,自2014年3月19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美邦服饰股票。截至2014年9月19日,该承诺履行已满六个月,华服投资及胡佳佳女士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没有减持美邦服饰股票。
根据华服投资及胡佳佳女士于2014年9月29日出具的承诺函,自2014年9月30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美邦服饰股票。截至2015年3月31日,该承诺履行已满六个月,华服投资及胡佳佳女士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没有减持美邦服饰股票。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减持后,华服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50.17%;华服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胡佳佳女士合计持股比例为59.07%,华服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周成建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及胡佳佳女士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股票代码:0022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1号3号楼2层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服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邦服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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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6日,注册地为上海市康桥东路1号3号楼2层,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成建,注册资本为335,285,714元,实收资本为335,285,714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策划,景观设计。(以上如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营业期限为自200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5日。
华服投资的主要负责人为周成建先生。周成建先生,50岁,中国国籍,浙江大学EMBA,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浙江商会会长、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曾任温州市凯莉莎服装厂总经理、温州市美特斯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美特斯邦威有限公司董事长、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服投资执行董事、上海祺格执行董事、上海佳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周成建先生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华服投资本次减持后已按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履行及时向上市公司的告知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胡佳佳女士与周成建先生系父女关系,胡佳佳女士为中国公民,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胡佳佳女士与控股股东华服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胡佳佳女士均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主要是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
二、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美邦服饰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美邦服饰557,750,000股,占股份总额的55.1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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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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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8月29日华服投资所持有的美邦服饰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以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华服投资累计减持美邦服饰股份302,800,0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29.9774%;同时,2014年3月份美邦服饰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而增发股份600万股后华服投资持股比例被稀释0.4515%,因而累计减少比例为30.4289%。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0日,华服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50,550,000股美邦服饰股票,占美邦服饰总股本的5%,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生过其它买卖美邦服饰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据华服投资、周成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佳佳女士上市前出具的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美邦服饰股份,也不由美邦服饰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11年8月28日,美邦服饰上市已满三十六个月,华服投资、周成建先生及胡佳佳女士均严格履行了其承诺,没有减持美邦服饰股票。
根据华服投资及胡佳佳女士于2014年3月18日出具的承诺函,自2014年3月19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美邦服饰股票。截至2014年9月19日,该承诺履行已满六个月,华服投资及胡佳佳女士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没有减持美邦服饰股票。
根据华服投资及胡佳佳女士于2014年9月29日出具的承诺函,自2014年9月30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美邦服饰股票。截至2015年3月31日,该承诺履行已满六个月,华服投资及胡佳佳女士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没有减持美邦服饰股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美邦服饰 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涂珂
3、联系电话:021-3811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4月15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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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周成建
日期:201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