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事后
    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  
    2015年4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B6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9版:信息披露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事后
    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5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5年4月3日披露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双环科技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召开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双环科技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对《双环科技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5年4月23日14点30分。

      2、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15:00-2015年4月23日15: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4月23日9:30-11:30, 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5日。凡是2015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经过相应董事会讨论通过,应披露的信息己在相关媒体作了详尽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双环科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双环科技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双环科技201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4、《双环科技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6、《双环科技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换届推举张建华等三人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换届推举李元海等六人为董事的议案》

      9、《关于监事会换届推举陈娟、吴云为监事的议案》

      10、《关于实施盐碱氨肥钙联合生产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内容公司已于2015年4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进行了详尽的披露,请投资者关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15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的工作日,每天 8点30分至12点及14点至17点30分。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当日,8点30分至12点及14点至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公司办公大楼公司证券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四)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707”。

      2、投票简称:“双环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双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还有三个议案设置了子议案,投票方法如下:

      本次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7有三个子议案, 7.00元代表对议案7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7.01元代表对议案7中子议案①进行表决,7.02元代表对议案7中子议案②进行表决,依此类推。

      本次选举董事的议案8有六个子议案, 选举监事的议案9有二个子议案 ,投票方法依此类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公司办公大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432407

      电 话:0712-3591099 传 真:0712-3591099

      电子信箱:sh0707@163.com

      联 系 人:张一飞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