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31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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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公司已使用42000万元向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连云港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其中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15000万元委托贷款已于2014年3月27日提前收回本金及利息,连云港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提前收回本金及利息,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5000万元委托贷款于2014年6月10日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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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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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18个月,因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暂不考虑继续推进该项目,且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事项。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由于之前行业环境发生变化,为减少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随着多元化战略的清晰与推进,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暂不考虑继续推进该项目,且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事项。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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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规模化效益,维护投资者利益,以尽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4月10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公司“沈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由辽宁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变更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区。详见2013年3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临2013-008《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4年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1月25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公司“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西部产业园”,实施主体由“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详见2014年1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2014-005);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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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 太阳能热利用领域
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增幅放缓、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产品结构更新换代慢、产业结构调整正在进行以及“家电下乡”“节能惠民工程”刺激政策对行业的提前透支,太阳能热水器行业陷入了持续的下滑。但太阳能光热产业作为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已经融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新能源、环境保护、城镇化、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等基本国策,以及各地方政府强制安装政策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目前中国太阳能光热行业进入到了新的发展阶段,将实现四大转变: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产量大国向品质大国迈进,从制造型产业向服务型产业发展。行业的发展将呈现以下变化:
1)产品结构发生变化
目前我国正处于消费升级阶段,人们对于热水产品的消费观念已由从无到有转变为从有到优。太阳能热水器虽然存在节能、环保的天然优势,但受制于地域、气候、季节的影响,使用上受到一定影响,近年来,原单一太阳能热水系统逐步发展为太阳能与热泵、电、燃气结合的集成热水系统。
2)销售模式发生变化
原来专卖店向消费者个体进行“单机销售”发展为企业(或代理商、工程公司)向组织(单位)进行“集中连片”销售,原来传统的面对面销售发展为通过互联网平台等多种方式销售。
3)市场比例发生变化
销售模式的变化导致市场比例发生变化,根据《太阳界》2014年对行业大中
小和不同区域100多家企业抽样调查,目前零售占59.3%,工程市场占40.7%。其中,太阳能热利用工程中,住宅工程占工程市场的63%,商用(医院、宾馆、学校)占工程市场的28%,工农业及其他领域占工程市场9%。
4)、行业格局发生变化
行业格局发生变化,行业出现三大经济体:制造销售型经济体、服务贸易型
经济体、新兴市场经济体。
“制造销售型经济体”主要指的是以真空管产品为主的传统制造销售(零售为主)型企业。随着市场的变化和竞争加剧,该经济体洗牌程度已经达到白热化,行业进入整合期,产量和销量都在向大企业聚集,该经济体在三大经济体中的销量目前仍居首位;
“服务贸易型经济体”主要指以销售和服务为主的非生产制造些公司,如代理商、工程公司、贸易公司等。随着工程市场的发展和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的推广,以工程销售为主的大型商贸公司正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新兴力量,这一经济体在行业整体销量中占比较大;
“新兴市场经济体”主要指在新应用领域发展的企业,比如太阳能采暖、太阳能烘干、太阳能空调、太阳能蒸汽等企业。在节能减排压力下,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力推新能源应用,太阳能光热应用在更多领域获得市场。2014年,全国各地在建或已建成运行的太阳能采暖、制冷、烘干、蒸汽等各种太阳能新应用工程多个,并进入示范性市场推广阶段。虽然目前该经济体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在三大经济体中占比比较小,但发展趋势明显。
2、 净水行业领域
(1)中国净水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包括:
1)国内水污染日益严重
我国环保部门相关统计资料显示,82%的中国河流被不同程度的污染。在主要地表水中,近40%的水资源不能作为居民饮用水的取水源。78%在各大城市中的水资源无法取用,另有50%的地下水被污染。水污染的日益严重,也使近年来我国水污染事故频率发生,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高密度的水污染事件给人们的饮用水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2)中国居民消费水平提升
中国居民消费水平从改革开放开始即保持平稳增长,且从增速来看,最近数年的增长保持高位稳定。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97年-2001年的平均增速为6.7%,2002年-2006年的平均增速为8.0%,2007-2011的平均增速为9.6%。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意味着中国居民有更强的消费实力与消费欲望,同时也意味着对于和自己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事物将保持更高的关注度和消费度。
3)全世界净水器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支持
由于国内水污染的严重,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中国居民越来越重视对饮用水水质的要求。国际权威Gate数据库报告显示2008-2013年第一季度,中国家庭净水器消费保持30%的增长率。这一情况和全世界各国对净水器的消费增长相一致。在全球净水器销量比较旺盛的背景下,预计将进一步促使国内净水器的消量增长。这同时也预示着由于国际市场广阔,国内实力较强的净水器生产企业还有走出国门,占领国际市场的可能。
(2)中国净水市场
1)目前国内的水处理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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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市场终端用户分类
目前,中国净水市场按终端用户可分为:家用净水、商用净水、工业净水、污水处理。其中:“家用净水”主要以家庭为单位独立安装净水设施,包含饮用水及其他生活用水;“商用净水”主要安装于商业场所(如学校、写字楼、公共场所等),包含饮用水及其他生活用水;“工业净水”主要应用于在生产过程中对水质有一定要求的领域,如饮料、食品、医药等;“污水处理”主要应用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需经处理后方能进行排放的工业领域。
3)国内净水器的分类
目前,国内净水器主要按分离技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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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分离技术对净水器的实际净水功能影响非常大,有关数据显示:采用反渗透技术的反渗透纯水机(或称RO 机)在市场中占到60%的比重,成为市场最受欢迎的净水机品类。
4)国内净水器市场竞争态势
目前,净水机行业鱼龙混杂,既有沉淀行业多年的专业性企业,也有家电多元化企业、外资企业,还有区域性作坊式的小微企业,行业高度分散。根据浩泽集团《招股书》显示,2012年,净水行业前十大公司占整个市场规模的9.9%,故中国的净水机市场十分分散。随着市场的竞争加剧,预计行业将在未来五年时间里得到快速整合,拥有品牌、渠道、产品、服务等优势的企业将迅速占据市场领先地位,行业集中度上升。
5)国内净水行业标准
目前净水行业的各种标准和规范往往由协会组织企业参与编制,缺乏强制性标准。在国家标准方面,净水器行业尚无明显的国家标准,只有关于生活饮用水方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作为参考。
净水器行业行业标准的不足以及国家标准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净水器行业无论在市场结构上还是技术水平上,以及国家重视程上都很还不成熟。
(3)中国净水市场的前景
中怡康发布测算报告,2014年,在我国家电市场规模同比微增长4.4%的背景下,净水设备市场规模同比增幅高达76%,国内净水器行业开始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受产品认知度较低的影响,目前国内净水器市场的普及率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较低阶段,较低的基数和市场空白以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认同,未来15年净水器行业复合增长率将达16.8%,整个净水器行的高速成长,也将在未来早就一个年均千亿元的大市场,未来行业前景非常广阔。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主要围绕“阳光、空气、水”三大核心领域发展。通过稳固太阳能光热优势业务并寻求突破,重点发展净水新业务,加强拓展空气能业务,推动公司的多元化转型,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 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将以“阳光、空气、水”战略为指引,以创造顾客、创造价值为导向,以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机制创新为着力点,建立高效的公司管理模式,培育协同、快速反应的能力,实现核心业务稳健发展、新业务快速发展。
1、 完善“阳光、空气、水”产业布局
2015年,公司将根据“阳光、空气、水“三大业务所处的发展阶段,采取相应的发展策略与手段。在“阳光”方面,公司将在巩固太阳能热水器业务的基础上,加大对太阳能中高温应用领域的研发,积极探索太阳能热利用行业新的市场空间,推动行业发展。同时,作为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将不仅继续做好市场开发和客户服务,也将对全行业二十年来积累的亿万老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如提供增压宝、智能仪表、物联网、管道保温、以旧换新等,以增加用户数量并提高用户粘性,从而推动实现公司的多元化成长与互联网+的发展战略;在“空气”方面,公司完善广东顺德的空气能热水器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空气能热水器的生产能力与制造水平,继续开拓太阳能与空气能能源结合业务。在“水”方面,公司在升级改造现有团队、品牌、渠道大力发展家用、商用净水机业务之外,将着力打造产业链协同的核心竞争力,并持续关注工业净水、工业污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等水处理及环保领域。为落实“阳光、空气、水”的发展战略,公司名称将进行变更,以强化多元化企业品牌形象。
2、 向互联网+的转型
公司将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与技术,逐步改造当前的经营模式、管理模式、品牌、渠道、产品与服务。2015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客户乃至建立全行业用户的资料库,并通过增值服务增加用户粘性、提升用户价值;加大对电商平台的投入,并推动传统渠道转型升级;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净水机等现有产品的的智能化、互联网化;
3、 加快品牌升级,推动渠道优化与转型
推动太阳雨、四季沐歌两大品牌从单产品品牌到多产品品牌的升级,并提高两品牌在城市市场的认知。2015年,公司将与央视、湖南卫视、优酷土豆三大媒体平台合作,并作为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 西甲联赛(LFP)中国首家战略合作伙伴,树立消费者对太阳雨、四季沐歌的“阳光、空气、水”事业的强烈认知,并提升品牌形象。
实现单产品渠道向多产品渠道的转型,推进线上+线下二元渠道的整合。2015年,公司将在充分优化和利用现有太阳能销售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净水机、空气能的销售网络;提升线上渠道的角色定位,使其成为与线下渠道并列的销售与服务渠道,并增强其与线下渠道的互补与协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司将推动传统线下渠道的转型,增强其服务能力并转变盈利模式。
4、 研发能力建设
研发能力历来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一环,但在面对行业下滑、互联网+、消费升级等宏观环境时,在由提供单一品类产品向提供多品类产品转变时,公司原本的研发优势已遇到巨大的挑战。因此,公司将在研发方向、研发部门组织架构、研发人才的引进、研发团队的激励机制上进行改革。公司将将研发体系直线职能式架构改革为矩阵式架构,保证研发工作既能服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满足研发资源的集约性,也能灵活的适应市场需求;加大对净水研发人才的引进,对于行业领军性的研发人才,公司在提供极富竞争力的物质性报酬之外,在工作平台、成长空间、创新机制上给予充分的保障;对研发团队实行劳动绩效激励机制,改造以往以鼓励立项、技术创新为主的过程导向的激励机制,实现研发人员对市场负责的成果导向的激励机制。
5、 提高生产供应能力
2015年,公司将积极推进净水机连云港生产基地、空气能顺德生产基地的建设,新基地投入使用后将有助于公司提高产能、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为充分利用净水行业现有稳定产能、成熟的行业经验与人才,降低公司的学习成本,抓住行业的发展机遇,公司将采取多种方式联合外部的整机、关键部件生产企业,实现生产能力的迅速稳定提升。
6、 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引进
2015年,公司将围绕净水业务,继续引进成熟的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研发人才、生产人才,打造高素质的净水业务团队。对于关键人才,公司除提供极富竞争力的物质性报酬之外,在工作平台、成长空间上给予了充分的保障。
7、 优化内部管理
通过整合企业内外部战略资源,公司将再造更敏捷的供应链、更柔性的制造系统、更健康的渠道体系;通过系统化的人力资源再造和企业文化重塑,有效支撑公司的升级转型;扎实有效进各项管理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益,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2015年,公司主要投资项目是募投项目的推进和新业务的推进,所需资金主要从募集资金支出和自筹资金解决。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1、 太阳能热水器行业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宏观经济增幅放缓、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将对太阳能热水器市场需求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特别是经历了数轮家电下乡的渗透之后,被提前透支的零售市场陷入了持续低迷的发展态势,造成行业自2012年以来连续下滑,如行业未来继续下滑,公司作为领军企业,经营业绩也将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将通过保持产品竞争力、为老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加大对营销团队的激励等手段去占领市场、填补退出企业的市场缝隙,提高公司的市场占用率。
2、 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占比最大的主要原材料为镀锌板、不锈钢、彩涂板等金属板材,如以上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虽然在2014年,原材料价格出现一定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正面影响,但是随着宏观经济的复苏,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出现不确定性。
3、 互联网可能颠覆目前的商业模式
家电产品智能化、互联化之后,将催发新的商业模式,如果后向服务收费模式形成趋势,可能将颠覆单纯以硬件销售获取盈利的业务模式。同时,互联网企业如小米已进入家用净水机领域,将对净水机行业的竞争格局、商业模式、毛利水平产生深刻影响。
在2014年,公司积极探索向互联网+的转型、销售渠道的转型、服务体系的转型,一旦行业趋势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风险可以得到一定控制。
4、 进入新行业的风险
净水作为公司重点拓展的战略性新业务,其发展直接影响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由于公司为行业新进入者,需要一定的时间熟悉行业,因此推出的产品能否有效契合市场需求和取得消费者认可,企业能否形成技术优势与市场优势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均会影响到公司在净水新业务上的发展前景。
公司已与行业优秀的整机生产企业、零部件企业、研发机构达成深度的合作关系,并引进了大量的行业成熟人才,大幅缩短了公司的学习曲线。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董事会对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2014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事项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我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审批
日出东方董事会于2015年4月16日决议批准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修订后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3、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
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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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的要求:
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收益单独列报。
日出东方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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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3)结论
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现金分红政策制定、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广大股东与公司长远发展的关系,特别是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于2011年3月2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以及2011年12月16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正案的议案》, 修订了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要求,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2012年8月31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详见2014年3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司章程》,201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2、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公司2013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经公司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等多种方式表达了意见,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于2014年5月9日按相关规定实施完毕。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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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董事会对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2014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事项及审批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事项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我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审批
日出东方董事会于2015年4月16日决议批准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修订后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
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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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的要求:
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收益单独列报。
日出东方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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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结论 :
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括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22家通过设立取得的子公司(包括该等子公司控制的孙公司,下同)、4家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1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新建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