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上接B42版)
  •  
    2015年4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B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4版:信息披露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42版)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接B42版)
    2015-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42版)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0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5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担保对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月15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郎溪县经济开发区

      4、营业执照号:342522000014767

      5、法定代表人:吴琼

      6、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7、经营范围:智能电力电子、电源、节能类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43,419.65万元,总负债27,989.30万元, 净资产15,430.35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4,822.69万元,利润总额1,084.50万元,净利润965.99万元。

      截至2015年2月28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45,699.34万元,总负债30,519.26万元, 净资产15,180.08万元,2015年1到2月实现收入3,586.11万元,利润总额-65.06万元,净利润-65.0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我公司将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保证期限为一年,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担保协议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公司已披露的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9%,其中实际实施的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5%,10,000万元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5-00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2日 下午14点

      召开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2日

      至201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1、提案2、提案4至10;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3。详见2015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外地股东可用通讯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2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时间:半天

      2、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编:100070

      5、联系人:郭玉洁、王泽川

      6、联系电话:010-83681321

      7、传真:010-63783054

      8、电子邮箱:gyj@dpc.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1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14年7月实施2013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82,595,201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现就《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595,201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892,802元”。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2,595,201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3,892,802股”。

      此次修改《公司章程》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