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3版)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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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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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未超过30%,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09.08%,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随之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131.00%,主要系由于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5 研发支出
(1)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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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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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344,250.37元,较上年同期的95,026,753.57元增长40.32%。主要原因如下:
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54,776,789.15元,增幅22.14%,毛利增加24,887,467.69元;
②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1,856,872.07元,增幅18.14%,主要来自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及北方联创通信有限公司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③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35,458,375.39元,降幅92.2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相关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度大幅减少所致。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①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6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6.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09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914,089.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180,210.14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7,272.7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存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068.29万元。
②2014年1月6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00号)。核准批文日期为2014年 4月11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在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认真研究发行时机,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工作。但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综合融资成本较高,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能实现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为保证公司与股东利益,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债券发行,该批复于2014年10月11日失效。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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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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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以成为光电行业具有持续领先水平的企业为目标,坚持自主创新,依托公司全产业
链优势、品牌优势,着力打造规模优势,切实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14 年,公司荣获“2013中国LED行业年度影响企业”和“江西省优秀企业”"荣誉称号,企业形象不断提升。经过近年来的积淀发展,公司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未来管理的效率优势日益体现。同时随着"务实、高效、创新、卓越"的企业核心价值观的深入实践,企业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员工队伍更加团结、发展信心更加坚定、执行力更加高效。
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从LED外延、芯片、器件、模组(包括显示、智能控制模组等)到应用产品(包括背光源、照明等)全产业链LED企业之一,相对完善、密切相关的内部产业配套优势有效化解了公司区位产业配套劣势。公司各产业环节在组织形式上相互独立,确保各环节具备独立的市场分割与开拓能力,同时在内部业务发展中相互配套,发挥协同效应,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全面提升企业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公司将进行内部整合,强化综合成本控制,提升市场反应速度,扩大各产业环节的市场规模,进一步提高各产业环节之前的协同配套,将产业链配套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盈利能力。
公司是江西省LED龙头企业、南昌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核心企业、中国较早的电线电缆生产厂家之一,多年从事LED、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拥有较深厚的行业底蕴,积累了较丰富行业资源,获得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品牌"联创光电"、"华联"、"欣磊"、"如翼"等在各自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辨识度、知名度和客户粘性,公司将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更好地将公司品牌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力。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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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证券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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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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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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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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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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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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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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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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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LED行业
(1)目前,LED行业的技术已完全成熟并全面普及,产品性价比已完全达到传统照明产品,客户教育已基本完成,LED照明产品已逐步走入千家万户。在经济新常态下中国LED行业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绿色低碳发展趋势强,以照明为主的LED市场前景看好,尤其会受益于东南亚国家及国际市场的强劲需求,2015年市场需求有望继续大幅增长,其中主要成长驱动力仍来自于LED球泡灯、LED灯管等替代性光源产品。
(2)低端产能过剩问题依然严重,行业技术标准的统一和推行难度依然较大,价格仍然是市场主要的竞争手段,产业集中度和利润率低下,技术水平仍需大幅提升,行业发展风险值得重视。
(3)LED照明产品3C强制认证将推动产业升级转型,行业洗牌步伐将进一步加快,收购兼并、产业整合成为常态。2014年大量LED上市公司涉及并购,2015年也将延续这种趋势,并且呈现出国际化、大型化的特点。充分利用产业和资本两个市场机会和资源的企业将拥有更多的竞争优势,从而继续做大做强成为LED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而大量错失产业和(或)资本市场机会和资源的企业将不可避免退出历史舞台。
(4)LED智慧照明从概念转向产业化:智能控制、远程管理、进一步的节能照明管理及运用于手机、APP遥控等功能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步伐显著加快,未来智能照明系统会更加普及,并向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对工程、出口、经销代理、直销模式和电商营销等渠道的争夺将进一步激化,一站式灯饰大卖场的迅速崛起和扩张,推动传统灯饰卖场转型升级,逐步改变照明渠道的格局,进入规模、品牌、时尚及多元发展的照明行业大渠道时代。
(5)为顺应高端手机轻薄化、高面板分辨率的发展趋势,LED背光2015年仍将以超薄、高亮度、高色彩饱和度为调整目标和竞争手段。电视LED背光除了提高LED亮度来满足4K2K面板需求外,导入特殊的红色荧光粉,来达到NTSC 100的高色彩饱和度LED,也是LED厂商的开发重点。
(6)车用LED方面,昼行灯与车头灯等车外LED照明逐渐从高端车型转移至中端车型上,推动市场稳定成长,车内LED应用仍以车用面板的LED背光为主,LCD面板替代传统的仪表板成为车用背光新的需求。
2、电缆行业
(1)2015年,国际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电缆行业宏观环境依然不容乐观。但随着 “互联网+”、“工业4.0”、“4G”、“宽带中国”、“三网融合”、“城镇化”、“一路一带”、 高端装备制造、国防现代化等战略强势推进,我国通信、电力、军工、机械等行业对电缆需求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中国铁塔公司的组建与运行,将带来通信行业大洗牌,对各供应商来说是重新抢夺市场份额的新机会。
(2)2015年,行业低端产能过剩、产品自主创新不足、质量水平不高、同质化严重、恶性竞争、微利化甚至无利化的局面依然难以改变,通用产品企业的生产压力依然巨大。
(3)在全面推动我国产业升级转型趋势下,特种电缆等高附加值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大幅增长,特别是航空、航天、核电等领域应用的产品,但国内较少企业涉足国内有效供给严重不足,高端线缆产品还大量依赖进口,包括航天航空用线缆、数据总线电缆、船用电缆、机车车辆用电缆、通信用高频电缆、矿山机械用电缆、耐扭转机器人电缆、军用特种电缆、环保特种电缆等高端产品的国产化,是电线电缆行业升级转型、构建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方向。
(二) 公司发展战略
树立“务实、高效、创新、卓越”核心价值观,通过变革、创新逐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采用“产业经营+资本运作”双轮驱动,实现营业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25%、利润不低于10%的速度稳定发展。
1、推进“智能控制、LED背光、电缆、LED照明产品、红外LED”等业务多元化发展,分布实施规划建设上述业务板块,力争智能控制、LED背光、电缆业务年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0亿元,LED照明产品、红外LED年营业收入分别达到5亿元规模。
2、综合采用拆分、合并、清算等措施推动现有产业(企业)的整合重组,突出具有竞争优势的核心业态,清理非核心或落后业态,努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公司整体盈利和竞争能力。
3、优化产业布局,构建“一个中心、四个产业基地”。打造资本运作和并购项目培育中心,实现投资并购贡献60%新增业绩的目标;在南昌建立红外LED、照明产业基地;在吉安建立电缆产业基地;在厦门打造智能控制产业基地,在深圳打造背光产业基地。
4、加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培育力度,重点突出“大功率LED覆晶封装、大功率红外芯片、智慧照明系统、高温超导感应设备等前沿导向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三) 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计划实现销售收入23.80亿元,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确保完成2015年经营指标,强化以利润为中心,兼顾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性现金流保障系数、应收帐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等关键指标均衡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缔造可持续发展的健康企业;
2、推行实施“6.4”发展战略,在加大优质和高端制造投资并购步伐的同时,加速内部无效空转企业的吸收并购,以投资发展拉动内部经营管理水平同步快速提高,双轮驱动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
3、继续推进规模经济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全产业链建设,巩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强化技术中心职能建设,加大科研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提高研发成果市场转化率;同时,着力推进 “覆晶、智慧照明、红外、超导四大创新产品”的研发,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5、优化公司管理构架,加强内部风控管理,优化管理结构和经营模型,明确权责,加强执行力;定期对内部进行风险识别,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6、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优秀团队,推进阿米巴经营核算单元的实施,加大对分、子公司盈利能力指标的考核权重,落实相应的奖惩机制,建立优秀的团队,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7、继续按步骤推进全面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建设,形成全面一体化的管理模型,以强化公司对质量和工艺的标准管控,营造重视质量的工作氛围。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2015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的需要,科学、统筹合理地安排资金使用,通过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速货款回笼和银行授信等措施保障公司经营性资金。同时,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策性风险
目前,因LED产业仍属于战略新兴产业,得到了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但随着LED产业发展及环境变化,相关产业政策可能进行调整,将对公司产生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LED行业企业增加,尤其是传统照明企业的强势加入,包括木林森等低成本规模化企业顺利上市融资,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低端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趋势明显,在行业技术标准不明确情况下,价格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行业风险凸显。公司采用差异化经营策略,在智能控制、智慧照明等高端细分市场构建技术和品牌优势,降低行业竞争冲击。
3、内部管控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分散在江西南昌、江西吉安、广东深圳、福建厦门、上海等地,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管理难度和风险进一步增大。公司综合应用创新管理模型、管理架构扁平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考核、经营计划、资金、应收账款的措施强化内部管控,从而控制经营管理风险。
4、利率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筹措流动资金,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利率波动将对公司融资成本带来不确定性。公司通过强化经营提升公司信用等级,并强化与各商业银行合作,多元化融资渠道控制利率风险。
五、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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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对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等报表项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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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对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等报表项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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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且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4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19户,较2013年度新增2户,具体如下: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与研创光电科技(赣州)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人民币8,000万元设立江西联融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6,5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875%,研创光电科技(赣州)有限公司出资1,4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125%。根据协议及章程规定,本公司缴付首期出资款1,650.00万元,后期出资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00万元,设立上海联暄公司,上海联暄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