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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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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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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5-00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姚洁青女士通过通讯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已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以及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德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虎根先生、赵苏靖女士、濮文斌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其全文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其全文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1,318,621.8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131,862.19元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净利润118,186,759.70元。

      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313,400.00 元(占2014年实现净利润可供分配部分的40.03%,含税),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04%,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

      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15-010)。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外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014年支付董事、高管等薪酬及津贴共计107.15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情况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并对外披露。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同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对外披露。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并对外披露。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对外披露。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在即,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提名陈德康先生、王友昆先生、胡正国先生、陈伟平先生、汪为民先生、王春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在即,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提名王虎根先生、赵苏靖女士、濮文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将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税前)由48,000元调整为54,000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内控审计等。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55万元。2015年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发展目标以及银行授信情况,为加快资金周转速度,节约财务费用,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

      同时授权董事长陈德康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授信额度内决定使用授信的对象以及使用授信的额度,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根据公司安排,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议案等有关情况,将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公司另行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陈德康先生,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平湖制药厂供销科科长,浙江平湖制药厂厂长、董事长兼厂长,浙江平湖莎普爱思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莎普爱思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嘉兴市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平湖市药学会副理事长、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友昆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主管药师、经济师。曾任嘉兴南湖制药厂经营厂长、总经理,嘉兴南湖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立南湖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浙江莎普爱思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胡正国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平湖制药厂质监科长,浙江莎普爱思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嘉兴市、平湖市药学会常务理事,平湖市人大代表,浙江省药学会药剂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陈伟平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杭州大自然智能卡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电脑视觉和图像处理实验室、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工程学院。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汪为民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上海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春燕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现任浙江马宝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王虎根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1977年10月毕业于浙江大学药学院,2004年10月浙江大学生物学研究生班结业,1978年3月至2000年8月浙江省卫生厅药政局副局长兼浙江省GMP认证办公室主任,2000年9月任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兼浙江省医学科学院药物发开中心主任。2000年9月被聘为副研究员,2007年被聘为研究员。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一类杂志第一作者5篇。主要特长:新药研究及药物生产管理。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众益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苏靖女士,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武义县医药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制药厂,浙江省医药管理局科技开发处,浙江省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仙居制药厂。现任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濮文斌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嘉兴会计师事务所、嘉兴中明会计师事务所、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曾任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佳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总裁,嘉兴中磊天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至2016年11月25日。

      (以上独立董事自2010年11月26日起任公司独立独董,根据相关规定,最长任期不超过六年。)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5-00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上午8: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君燕主持,董秘办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1,318,621.8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131,862.19元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净利润118,186,759.70元。

      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313,400.00 元(占2014年实现净利润可供分配部分的40.03%,含税),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04%,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

      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2014年支付监事薪酬及津贴共计13.93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监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内控审计等。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55万元。2015年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缪跃英女士、徐洪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对外披露。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介:

      缪跃英,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平湖第一袜厂助理会计、主办会计、平湖市天姻制衣社主办会计、嘉兴马宝狮制衣有限公司主办会计。现任浙江马宝狮服饰服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洪胜,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浙江平湖莎普爱思制药有限公司药物研究所研究员,浙江莎普爱思制药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管理部经理、生产总监。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生产总监兼工程部经理。

      以上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5-01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社会公开方式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5元,共计募集资金35,724.7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744.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上市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70.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4.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912.73万元(其中:用于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支出11.212.73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支出7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8,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8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912.73万元(其中:其中:用于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支出11.212.73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支出7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8,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88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789.3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新建研发质检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投资建设研发质检中心大楼为公司进一步落实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相结合的企业研发战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速公司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公司在全国40个营销网点的基础上,利用募集资金新建110个营销网点,以形成覆盖全国23个省市的“广宽度、高深度”的OTC市场营销网络,同时引进营销ERP管理系统。为提高公司滴眼液在全国的覆盖率,为更多区域的患者服务,并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加强公司营销总部与各营销网点的业务联系,加快市场信息的反馈与处理,增强市场策划和市场开拓能力,在整体上提高公司营销管理水平。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莎普爱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莎普爱思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莎普爱思201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7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共计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已完工,另一条生产线正在建设中。

      [注2]: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之说明。

      [注3]: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