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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1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4月15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路1299号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长万连步、董事张晓义、解玉洪、高义武、陈宏坤、独立董事祝祖强、商照聪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李志坚、吕晓峰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连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祝祖强、李志坚、吕晓峰、商照聪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4年度会计报表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大信审字【2015】第3-0022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554,442,174.9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3%;利润总额1,050,241,357.6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6,391,964.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5、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5】第3-00229号),201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4,030,594.4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403,059.45元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590,108,538.13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265,329,723.18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2014年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1,422,92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17,213,438.60元,尚未分配的利润为1,472,895,099.5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781,422,924股,总股本为1,562,845,848股,公司资本公积金由3,265,329,723.18元减少为2,483,906,799.18元。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志坚、商照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志坚、商照聪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

      鉴于李志坚、商照聪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李志坚、商照聪先生的辞职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李志坚、商照聪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相关职责。

      李志坚、商照聪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志坚、商照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董事会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祝王蓉、杨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蓉、杨一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本议案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如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蓉、杨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议,王蓉、杨一女士的津贴标准拟定为每人每年7.14万元人民币(含税)。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就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向银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2、审议通过《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司章程》。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6、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17、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重新委派董事的议案》。

      公司决定委派颉红涛先生为广东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与解玉洪先生、高苗苗女士组成广东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59年6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先后担任绵阳建材工业学校老师、四川省建材科研院工程师、成都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调研员等职务,目前已退休。

      截止目前,王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一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2年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副总工程师。主要从事化学品及制品安全质量分析检测、土壤修复、肥料标准制定及产品质量分析领域的研究。

      截止目前,杨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1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4月15日14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路1299号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4月5日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5、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1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公司经营的各层面、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根据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有助于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0、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1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4]号)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81,422,92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30元。截止2014年11月6日,公司收到特定投资者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059,999,977.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471,422.92元,实际定向发行净额人民币2,027,528,554.2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1,422,92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946,105,630.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3-00039文号的验资报告。

      2014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77,980.24万元。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增资123,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及40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以及43,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农化服务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6,909.9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贵州金正大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及40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根据公司2014 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贵州金正大使用募集资金514,223,543.21 元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贵州金正大在2014年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为51,040.60万元。

      2、农化服务中心项目,按照公司总体部署,建设期将于2015年开始实施,截止到2014年末,该项目未发生项目支出。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14年总共补充流动资金26,939.64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76.05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5,113.21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0,113.21万元,结构性存款为11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0年10月28日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要求,2014年4月1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近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6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效益,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若干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202,752.85万元,实际收到款项202,909.99万元,(该差异产生原因是由募集资金户付款的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157.14万元,已在中国银行临沭支行基本户中付款,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付款),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84.08万元,扣除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支出0.62万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7,980.24万元,账户余额125,113.21万元,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临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瓮安支行开立的六个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5,113.21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0,113.21万元,结构性存款为1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1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4月15日,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志坚、商照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有关文件精神,李志坚、商照聪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李志坚、商照聪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李志坚、商照聪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李志坚、商照聪先生的辞职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李志坚、商照聪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相关职责。

      李志坚、商照聪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志坚、商照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1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扩大生产能力,2015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金正大”)、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安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正大”)、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诺泰尔”)、辽宁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正大”)、德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金正大”)、广东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正大”)、山东金正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正源”)及控股子公司河南豫邮金大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邮金大地”)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菏泽金正大

      1、公司名称: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菏泽市长江东路

      3、法定代表人:高义武

      4、注册资本:壹拾亿元

      5、经营范围:复混肥、复合肥、生物有机肥、控释肥的生产销售等。

      6、与本公司关系:菏泽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度,菏泽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375,567.65万元,实现净利润34,305.85 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74,147.49万元,净资产2,00,159.91 万元,负债73,987.58 万元,资产负债率26.99%。(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金大地

      1、公司名称: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临沭县城兴大西街(沂蒙创业园)

      3、法定代表人:万连步

      4、注册资本:陆仟零陆拾捌万元

      5、经营范围:复合肥、复混肥、缓释肥、控释肥、有机肥、微肥(水溶性肥料、叶面肥)生产销售等。

      6、与本公司关系: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度,金大地实现营业收入65,724.54万元,实现净利润131.65

      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8,713.67 万元,净资产5,891.25

      万元,负债2,822.42 万元,资产负债率32.39%。(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安徽金正大

      1、公司名称:安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西路以北(新兴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李华波

      4、注册资本:壹亿元

      5、经营范围: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缓控释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的生产销售等。

      6、与本公司关系:安徽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度,安徽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41,751.43万元,实现净利润1,381.66 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3,625.09万元,净资产13,258.21 万元,负债10,366.88万元,资产负债率43.88%。(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金正大诺泰尔

      1、公司名称: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瓮安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解玉洪

      4、注册资本:贰拾贰亿叁仟万元

      5、经营范围:复混肥料、缓控释肥料、水溶性肥料、碱性肥料、土壤调理剂的生产销售等。

      6、与本公司关系:金正大诺泰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度,金正大诺泰尔实现营业收入54,203.85万元,实现净利润-7,404.93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330,680.97万元,净资产211,888.93万元,负债118,792.04万元,资产负债率35.92%。(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辽宁金正大

      1、公司名称:辽宁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铁岭市清河工业园区工二街东侧

      (下转B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