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万连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计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计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254.55%,系部分经销商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48.40%,系公司部分邮政渠道销售先货后款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利息较期初增加120.53%,系公司结构性存款计提利息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86.25%,系公司管理备用金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36.81%,系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转增固定资产所致;
(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36.29%,系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转增固定资产所致;
(7)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50.79%,系公司使用财政贴息贷款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57.37%,系公司采购原料承兑汇票使用量上升所致;
(9)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44.16%,系公司应付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46.17%,系公司中期票据计提利息所致;
(11)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42.82%,系公司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1)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5.36%,系公司以“两看一送”为总抓手的套餐肥新产品推广为主线,以品牌建设、顾问式营销、重点县建设、渠道开发与优化和终端亮化等为手段,普通复合肥、控释复合肥销量稳步增长,套餐肥、硝基复合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销量增长迅速;
(2)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00%,系公司广告宣传费增加所致;
(3)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3.26%,系管理人员薪酬增加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产生费用所致;
(4)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0.73%,系公司第一期中期票据偿还减少利息支出及再融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增加利息收入所致;
(5)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947.02%,系公司应收款增加提取坏账准备所致;
(6)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0.95%。如剔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产生费用的影响,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89%;
(7)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3.03%。如剔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产生费用的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0.64%。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34,630,461.83元,系公司营业收入提高增加现金流入量及银行承兑汇票使用量增加降低现金流出量;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9,678,470.62 元,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8,259,832.32元,主要系公司偿还长期借款导致现金流出量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万连步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1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