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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签署的《内部资金支持框架协议》已到期,为继续取得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产业资金支持,进一步调整公司资金结构,经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协商,同意与公司续签署框架协议。

      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签署《内部资金支持框架协议》,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含下属单位)拟向公司(含下属单位)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拾捌亿元整,期限不超过4年的产业发展支持资金,用以支持公司的产业发展。资金占用费的标准不高于公司同期从市场取得贷款的实际利率水平,有效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年之内(含1年)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 号一区;注册资本:7,718,820,370.82元;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等。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资金占用费的标准不高于公司同期从市场取得贷款的实际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框架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乙方: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提供资金的金额、期限

      双方同意,由甲方或甲方的下属单位向乙方或乙方下属单位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拾捌亿元整,期限不超过4年的产业发展支持资金,用以支持乙方的产业发展。

      在上述资金规模和期限内,具体金额及期限以实际发生的金额和实际使用期限为准。

      (二)资金用途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本协议项下的支持资金,只能用于集成电路设计产业、软件与应用产业、终端设计产业和移动互联网产业等纳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产业发展,不得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事项。

      (三)资金使用费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资金,应当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标准不高于乙方同期从市场取得贷款的实际利率水平。

      (四)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年之内(含1年)有效,协议到期需重新签署方可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和合法的,关联交易的发生对公司的发展和盈利有积极的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续签<内部资金支持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续签《内部资金支持框架协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3名关联董事回避,有表决权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14—012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浦歌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新华瑞德(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唐志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电信(南京)节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电信(香港)有限公司、联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360,100万元(包含335,300万元人民币及4,000万美元),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金额将不超过120,000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81,37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同意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北环支行申请的1.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 同意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2.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3. 同意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北京分行新外支行申请的1.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4. 同意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申请的2.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5. 同意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的1.2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6. 同意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渤海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0.8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7. 同意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1.5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8. 同意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1.5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9. 同意公司为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申请的0.3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0. 同意公司为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双流支行申请的0.3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1. 同意公司为上海浦歌电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1.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2. 同意公司为上海浦歌电子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松江九亭支行申请的1.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3. 同意公司为上海浦歌电子有限公司在富邦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申请的1.3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4. 同意公司为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大行宫支行申请的0.7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5. 同意公司为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0.6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6. 同意公司为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下关支行申请的0.5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7. 同意公司为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城西支行申请的0.3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8. 同意公司为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的0.2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9. 同意公司为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0.2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0. 同意公司为新华瑞德(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的0.1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1. 同意公司为新华瑞德(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渤海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0.2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2. 同意公司为新华瑞德(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0.1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3. 同意公司为新华瑞德(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的0.2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4. 同意公司为新华瑞德(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0.2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5. 同意公司为新华瑞德(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北环支行申请的0.2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6. 同意公司为北京大唐志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0.2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7. 同意公司为大唐电信(南京)节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长江路支行申请的0.1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8. 同意公司为大唐电信(南京)节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申请的0.1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9. 同意公司为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申请的1.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30. 同意公司为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2.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31. 同意公司为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申请的1.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32. 同意公司为大唐电信(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的0.2亿美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33. 同意公司为大唐电信(香港)有限公司在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的0.2亿美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34. 同意联芯科技有限公司为联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永丰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的1.5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35. 同意联芯科技有限公司为联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的1.5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36. 同意联芯科技有限公司为联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星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3.5亿元内保外贷业务提供担保。

      37. 同意联芯科技有限公司为联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漕河泾支行申请的1.9亿元内保外贷业务提供担保。

      38. 同意联芯科技有限公司为联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淮海支行申请的0.7亿元内保外贷业务提供担保。

      39. 同意联芯科技有限公司为联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天山支行申请的0.7亿元内保外贷业务提供担保。

      40. 同意联芯科技有限公司为联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富邦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申请的0.93亿元内保外贷业务提供担保。

      (二)上述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92.16%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法定代表人:曹斌,经营范围:开发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等,注册资本10,972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20,167.60万元,营业收入166,677.26万元,净资产33,192.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92%。

      2、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园区内,法定代表人:冯义,经营范围:电子设备、通信设备、应用系统集成、光电缆、射频识别签及读写设备、传感设备﹑探测设备、定位设备及系统销售;微电子器件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通信系统、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系统集成(以上不含国家专项审批);建筑工程设计、安装及施工;智能化管理软件开发、销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无需许可或者审批的合法项目(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及批准文件经营),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6,956.56万元,营业收入1,342.65万元,净资产9,887.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32%。

      3、上海浦歌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浦歌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100%控股上海优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田州路99号11号楼5楼,法定代表人:顾新惠,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半导体元器件、液晶屏及液晶模块、通信产品、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注册资本500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3,316.47万元、净资产6,916.35万元、当期营业收入126,824.74万元、资产负债率91.70%。

      4、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41%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经济开发区万寿路15号,法定代表人:金善朝,经营范围:高速公路信息化、城市智能交通,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72,080.42万元,营业收入36,163.26万元,净资产19,723.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64%。

      5、新华瑞德(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新华瑞德(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97.79%股份,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5幢2层218室,法定代表人:杨勇,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制作、发布广告;技术进出口。注册资本4,445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625.37万元,营业收入6,659.21万元,净资产5,281.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13%。

      6、北京大唐志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大唐志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99%股份,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5号楼216,法定代表人:冯义,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注册资本1,100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059.20万元,营业收入14,131.35万元,净资产-379.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2.10%。

      7、大唐电信(南京)节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大唐电信(南京)节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6幢5层,法定代表人:邹德忠,经营范围:节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941.86万元,营业收入169.99万元,净资产4,517.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9%。

      8、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

      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6月份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4号楼1单元602-3,法人代表人:王鹏飞,经营范围:通信及电子设备及相关产品、移动电话机、仪表仪器、文化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等,注册资本66,301.77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0,821.90万元、净资产62,389.43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150,714.90万元、资产负债率48.36%。

      9、大唐电信(香港)有限公司

      大唐电信(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香港北角蚬壳街9-23号秀明中心10字楼,主要从事电子商务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为10万港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161,660.91万元,净资产3,448.21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188,375.74元,资产负债率为:97.87%。

      10、联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联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联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Room 1401,14/F,World Commerce Centre,Harbour City,No.7-11 Canton Rd.,Tsim Sha Tsui,Hong Kong,法定代表人:钱国良,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芯片采购(含委托加工生产)、销售相关业务,注册资本206.42万美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3,020.27万元、净资产225.31万元、当期营业收入68,053.97万元、资产负债率99.4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业务正常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拟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浦歌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新华瑞德(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唐志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电信(南京)节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电信(香港)有限公司、联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实际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上述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浦歌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新华瑞德(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唐志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电信(南京)节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电信(香港)有限公司、联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较好,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81,37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9.05 %。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15-013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在2014年陆续颁布一系列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其中部分准则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会计准则,需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适应会计准则的变化,对公司适用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将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以上准则变化,主要影响公司对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ACP ADVANCED CIRCUIT PURSUIT AG的核算及其披露。公司执行新准则后,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晟微电子有限公司因持股比例降低,核算方法自长期股权投资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原在其他非流动负债列报的递延收益分类至递延收益核算和原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并分别进行追溯调整。

      以上准则变化主要影响公司递延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及其披露。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适用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科目进行核算及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适用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科目进行核算及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适用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科目进行核算及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