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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201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03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下午3:00至2015年4月2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法定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竞买土地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11、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国中星城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4、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3)债券期限

      (4)债券利率

      (5)募集资金用途

      (6)担保条款

      (7)上市交易或转让场所

      (8)承销方式

      (9)决议的有效期

      1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条件的议案》;

      17、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3)债券期限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5)发行方式

      (6)发行对象

      (7)募集资金的用途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9)承销方式

      (10)本次债券的转让

      (11)决议的有效期

      18、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19、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2015年4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2︰2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67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其中:议案十四、十七项下分别有9项、11项子议案,可对全部子议案逐一进行表决,如:14.01元代表议案十四中子议案1,14.02元代表议案十四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5分钟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下午3:00至2015年4月2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徐慜婧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20800301

      传真:0591-88089227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02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03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3月26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该事项正经各有关方进一步商议确认,尚具有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4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尽快推进上述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