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志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袖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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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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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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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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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财务资助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度为20,000万元,资助余额为9,297.21万元,剩余可用额度为10,702.79万元。
(二)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39,000,000股质押给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7月30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7月29日。
(三)购买河田工业园资产情况
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1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转型升级、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购买报喜鸟集团位于永嘉县瓯北镇的河田工业园88亩土地及其房产建筑物,用于建设集生产、物流、研发、办公及后勤服务等为一体的完整的自有工业园区,打造C2B全品类私人定制业务生产基地,建设全智能吊挂系统及生产信息化建设,实现智能化制造,同时提高研发原创比例,扩建研发中心,集中经营场所,提升运营效率。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报喜鸟集团正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中。
(四)关于投资上海小鬼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情况
2015年2月10日,全资子公司浙江报喜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小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杨华富、夏增林、田曦、蔡政威签署《浙江报喜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杨华富、夏增林、蔡政威、田曦关于上海小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与转让协议》,报喜鸟创投投资4500万元,从杨华富、夏增林、田曦、蔡政威处受让小鬼网络股权并对小鬼网络进行增资,受让股权并增资完成后,报喜鸟创投持有小鬼网络25%股权。截止本报告期末,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办理完成。
(五)关于投资杭州仁仁科技有限公司情况
2015年3月23日,全资子公司浙江报喜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杭州仁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上海磐石祺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仁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黄剑炜、王刚、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杭州仁仁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及《有关杭州仁仁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报喜鸟创投投资2500万元对仁仁科技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报喜鸟创投持有仁仁科技17.86%股权。截止本报告期末,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中。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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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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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 喜 鸟 公告编号:2015-026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