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国创 公告编号:2015-030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五、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六)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17日
(七)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258号九安广场金座8A
(八)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九)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32人,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36,491,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6%。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倞菲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4、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1人,4名董事因公出差,无法出席股东大会;
5、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0人,3名监事因公出差,无法出席股东大会;
6、公司总经理许锡先生列席股东大会。
六、议案审议情况
(五)非累积投票议案
1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宋小刚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七、律师见证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敏 陈瑞良
4、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详见公司公告的《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八、备查文件目录
3、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4、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