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98.52%股份),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2、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93.33%股权)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3、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50%股份)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 截止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外实际已签订的担保合同余额为7,846.2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9%。其中(1)对其他法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2)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846.245万元。
※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 单位: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5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内容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98.52%股份)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申请人民币9,500万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始日以实际贷款合同日期为准。
2、公司前次为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93.33%股份)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各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已到期。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各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此次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上述两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50%股份)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申请人民币2,4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和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珞瑜路 716 号华乐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黄炜;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经营范围: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水污染防治设备、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粉炭综合利用设备、环保监测仪器、仪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14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9,964.75万元、负债总额44,303.44万元、净资产15,661.3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7,401.56万元、实现净利润547.44万元。
2、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7层;
法定代表人:陈贵福 ;
注册资本:7,500万元;
经营范围:电除尘器、袋除尘器及其成套设备、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设备、零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改造;起重运输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风机、通用机械、环保成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改造、安装与技术咨询、服务;新型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纺织品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0,918.91万元、负债总额54,896.35万元、净资产26,022.5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2,840.81万元、实现净利润419.64万元
3、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175弄3号三层北间;
法定代表人:William J.McMahon;
注册资本:美元2400万元;
经营范围:大气污染防治(含烟气脱硝治理技术)专用领域内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领域内的检测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刚才的批发及网上零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提供相关配套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要求的,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业务)
截止 2014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2,806.91万元、负债总额1059.28万元、净资产11,747.6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865.75万元、实现净利润37.80万元。
三、担保内容
1、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98.52%股份)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申请人民币9,500万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始日以实际贷款合同日期为准。
2、公司前次为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93.33%股份)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各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已到期。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各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此次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上述两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50%股份)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申请人民币2,4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和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1、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申请人民币9,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始日以实际贷款合同日期为准。
2、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各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合计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始日以实际贷款合同日期为准。
3、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申请人民币2,4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始日以实际贷款合同日期为准。
上述担保行为不属于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规定的需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公司授信额度担保,其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签订的担保合同余额为7,846.245万元(全部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9%。
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3、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4、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15-015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1号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除以上9项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1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11:00点前到本公司股证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股证办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2、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4、与会股东或委托代表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1号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传 真:0597-2237446
联 系 人:卢珍丽、邓勇强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