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2015-017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二十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刘洪跃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已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波先生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余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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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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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和201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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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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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分项审议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需分项表决,具体分项表决情况见“(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名候选人,应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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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名候选人,应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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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股东委派的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3名候选人,应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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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表中的“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及弃权比例”均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除上述需要投票表决的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备注:上表中的“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及弃权比例”均为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5项议案(含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其中第11项、第12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全部议案均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分项表决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1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6800万元(包括为其提供的资产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23,890,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02 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3,890,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03 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7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3,890,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04 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13000万元(包括为其提供的资产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23,890,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05 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2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3,890,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06 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3,890,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07 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12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3,890,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圣怀、陈志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5-018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下午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现场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独立董事刘洪跃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波先生进行投票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会议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赵唯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姚建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四人组成,主任:姚建林;成员:王波、彭加亮、金力;
2、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刘洪跃;成员:彭加亮、金力;
3、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彭加亮;成员:刘洪跃、姚建林;
4、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王波;成员:刘洪跃、姚建林。
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姚建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聘任金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2)聘任孙田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3)聘任许良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4)聘任朱菊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朱菊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承希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5-019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举行,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过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由金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金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