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霸世界三百年——读《上帝与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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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维
想必大家都还记得,大约十七八年前,一本名曰《中国可以说不》的畅销书曾风靡一时。那本书告诉我们:在当今的美国,“中国威胁论”正大行其道,这是一股邪恶势力,它已经并将在未来严重威胁中国的发展,甚至影响世界的稳定与繁荣,我们对此必须严加警惕。而此前的二十年间,我们一直在读美国小说(中译本),看美国电影(中文译配的,间或也有原版),喝美国饮料、吃美国食品(都是合资厂生产的),由此自然而然地向往美国人的生活方式,甚至梦想有一天能举家移民美国,进而实现很多书里提到过的“美国梦”。而就在一夜之间,美国突然又变回了它的“帝国主义真身”,想想真是让人不寒而栗。此时,更有学者颇为应景地提出“中美之间必有一战”的说法,更是极具震撼力。这股风潮之盛,在当时让不少专家学者都有忽然找不到北的感觉。回过头来看,那本畅销一时的书所言虽过于偏激、夸张,却也似乎慢慢为后来的历史所应验:中美之间摩擦不断,美国越来越频繁地将触角伸向全球,单极独大的趋势似乎越来越明显,足以让人心生警惕。
美国人,尤其是那些在国际关系领域有所建树的美国专家对此究竟怎么看?《上帝与黄金》就是一个美国学者对此问题的解答。具体地说,《上帝与黄金》试图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是什么因素和哪些力量,共同促成了英国与美国这两个盎格鲁—撒克逊人占主体的国家,在过去长达三百年的历史中,不曾输掉任何一场对外战争(英美之间的北美独立战争除外),进而逐渐成为现代世界的决定性力量?其全球权力和威望达到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峰?作者沃尔特·拉塞尔·米德被视作美国最为杰出的外交政策专家之一,身为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亨利·基辛格学者,米德定期为著名的《外交事务》杂志撰写书评,同时还是《美国利益》杂志编委、新美国基金会董事会创始成员。这样的智库型学者身份,决定了米德与纯粹学斋里的专家学者不同。《上帝与黄金》虽然从五百余年前英国与西班牙的战争写起,一路描述了英国及其继承人美国征服世界的历程,但用米德的话说,“这是一部关于历史的书,却不是一部历史书”。依我的理解,此两者之间的差别在于,前者侧重于就事论事,至少作者本意如此;而后者则以作者试图阐述的观点为中心去组织写作素材,最终的结论自然也是作者希望看到的。换言之,我国读者或许会更习惯性地将此书当作是一本“以论带史”的作品。在今日中国学界,即使是历史学的初学者都会被告知,这是一种不太可取的方法——尽管比“以论代史”要稍好些。不过,要是你有这样的看法,我就更要劝你把这本书读完再下结论,因为在阅读之初我也是这样看的。幸而我最终读完了全书,看到了作者的治学功力和远见卓识。
米德将新教伦理、以普通法精神为代表的英格兰传统和普世启蒙的理性主义这三者之间的动态平衡,视为英国、美国能在过去的三百年间远超西班牙、法兰西、德意志、俄罗斯,建立起一个政治、权力、投资和贸易全球体系的关键原因。这样的观点,在当今的英美甚至全球学界可谓常识。这么说,毫无贬低之意,而是想表明,虽然其他国家(其中不乏真正的强国如德国)在数百年时间里总是憋着一股劲儿,力图超越英美——更准确地说是这样一个文化生态系统——但却总是疲于追赶而不得成功,乃是因为英美的制度及文化在其核心处有其不可复制之处。说起来,其实任何制度与文化生态系统皆有不可复制之处,而这也正是英美之所以成功的关键所在——所谓核心竞争力是也。想通了这一点,便不必再过多纠结于势不如人了吧,需要的,也许只是找到自家不可复制的优长之处。
当然,这些优长之处在其竞争者眼中,岂止不那么讨人喜欢的,甚至简直就是可恶的。从英美崛起称霸至今,似乎没有一天不在挨骂,总括起来,无非是说暴发户盎格鲁—撒克逊人乃满身铜臭、自私自利的野心家、为富不仁者,甚至是今天世上的一切罪恶之源。为了描述英美在一部分世人心目中的形象,米德还颇为用心地引用了《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中叮当兄和叮当弟向爱丽丝朗诵的一首诗。这首诗中的海象和木匠分别代表英美,牡蛎则代表被其“弱肉强食”的他国。海象和木匠商量着如何在海滩进食,进食之前,它们邀请牡蛎一起散步,然后一口吃掉牡蛎这颇为可口的软体动物。米德以此比喻贸易谈判过程中的英美,在世人眼中,他们常常利用这段看起来对牡蛎颇为友好的时机,趁其不备将其吞食。因此,一些国家常常向其国民灌输这样的观点:木匠和海象不怀好意,让别国在谈判中吃尽了亏,所以千万不要相信它们,在它们的善良外表之下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控制或吃掉所有的软体动物,称霸海滩。不过,这种童话般的说法,在国际政治领域似乎也难以说得通,米德之所以引用了一部童话故事而非别的作品,其潜台词也大致在此。凡是稍有常识者都知道,国家之间的对话、交手,说到底总是要靠实力来支撑,一味诉诸道德原则绝不是务实的做法,到头来,倒霉的还是那些被比喻为“牡蛎”国家的平头百姓,牡蛎的头领,则不知在何时就已先知先觉般逃离了海滩,在大海里畅快地生活了。
在这部译成中文足有四十余万言的著述里,米德还试图论述许多有意思的观点。比如,他发现,英语民族的精英们大多持有一种独特而强烈的精神信念:世界是通过未加限制的自由运动,生成一种有序且更高社会形式的方式构建出来的,并且这样的历程是由上帝那看不见的手所引导的。这一信念,让人不由得联想到德国经济学家哈耶克所阐述的“自由秩序原理”,也或许,这是米德对哈耶克观点的借用。虽然从某种角度看,这种所谓的“自发秩序”也可以看成是它号称反对的“历史决定论”的变种或是另一个版本——因为它也试图解释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并同样将这种自由或偶然视作某种为上帝所规定的必然——但它的确提供了一个视角,或能合理有效地解释早期的英国人、后来的美国人那种好冒险、求扩张,爱自由的个性。
除此以外,米德还找到了别的东西来完善这本论著的框架。在他眼里,英美的崛起还得益于令别国望而生畏,但却为英美人所热衷的信用工具——债。这是因为别国(如英帝国崛起时期的法国)的制度往往束缚了其所在国度财产的流动性,而英国则因为早早确立了法律的权威,个人财产得到了可靠的保护,信用制度得以随之建立起来,由此而来的制度创新自然而然推动了资本的扩张。
米德还认为,那些持美国衰落论的人没有看到历史的复杂性:历史上的文明,既有衰亡的,也有经历脱胎换骨延续至今的,比如中华文明与印度文明,而盎格鲁—撒克逊文明也具有自我更新的巨大潜力,因此不应妄言衰落。不过,《上帝与黄金》出版于2007年,由次贷危机酿成的金融风暴尚未到来之时。若换在今日,不知米德会有什么要补充的呢?也许他会在书的结尾处强调的“不断革命”(不断创新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制度和文化系统的活力)?这是一个悬念,留给作者,也留给了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