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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5-016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2人)。李亚董事长因工作出差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张云琦副董事长代为主持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平贵杰董事因工作出差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曲向荣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五)会议由副董事长张云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189,835.96 元,加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08,055,641.89 元,减2014年已对股东分配的股利 11,385,855.43元,减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4,241,945.38元,减当年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156,495.43元,减当年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205,022.7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256,158.86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5,528,9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021,157.80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对公司的了解程度、业务合作的连续性等因素,公司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包括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同意支付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8号)。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大股东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霍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至2017年5月21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听取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听取独立董事李文强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所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6、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福胜先生代表审计委员会所作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本公司(秋林老楼)8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4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 .cn)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19号)。

      上述议案2、3、4、7、10、11、12、14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15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听取。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将于2015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附:董事候选人霍光先生简历

      霍光,男,生于1968年9月,EMBA,工程师,具有证券咨询、代理发行、经纪、期货、基金业务从业资格,历任黑龙江生物制品厂厂团委书记,黑龙江股权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联合证券公司项目经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至七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5-017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艳杰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马艳杰女士已向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职务,马艳杰女士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马艳杰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监事会现提名增补徐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至2017年5月21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和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年报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7日

      附:监事候选人徐巍女士简历

      徐巍,女,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2006年起历任哈尔滨大商新一百楼层经理、烟台富尔玛国际家居总经理助理、哈尔滨大新鞋城经营副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监,现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5-018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的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原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订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原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现修订为: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原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只能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现修订为: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上述修订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秋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9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9日

      至2015年5月20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至2015年5月20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将于2015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2《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5《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9《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议案11《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至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系统投票表决,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2)。

      2、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需按照中国结算有关规定办理投资者身份认证业务,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为有利于网络投票的顺利进行,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的投资者请尽可能提前办理身份认证业务。投资者可任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办理身份认证:

      (1)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使用注册时使用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激活注册时设置的服务密码,具体流程见《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附件3)。深市证券账户开通网络服务功能激活网络用户后,投资者即可使用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阶段设置的网络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注册阶段设置的初始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参与深市证券网络投票,并可将沪市证券账户等与该深市证券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的其他证券账户关联在上述已激活的网络用户下,办理沪市证券的网络投票。

      (2)投资者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直接至与其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或开立相关证券账户的原开户代理机构,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提交证券账户网络功能开通指令。开通指令提交后次日投资者方可使用其已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证券账户号及本次开通申请中所设置的服务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

      (3)投资者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根据网站提示携带网上注册用户名、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至网站注册阶段选定的托管券商营业部进行现场激活。通过该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可在网上注册阶段需选择成为非电子证书用户或电子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仅需使用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及密码登录系统,电子证书用户还需使用在身份认证机构领取的电子证书登录系统。证书用户与非证书用户在登录系统后使用网络投票功能上没有差异。

      3、有关股东办理身份认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境内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4)办理登记手续;

      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境内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8楼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8楼

      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644632

      传真:0451-53644632

      联系人:徐超颖、耿怀亮

      3、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入场手续。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认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服务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请点击“操作指南”标签页查看或下载相关文件。

      咨询电话:4008-058-058

      附件3:

      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

      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

      投资者选择报盘认证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需设置并激活网络服务密码,主要流程如下:

      (一)网站注册

      投资者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进入投资者注册网页,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自行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注册成功后,投资者网上填注的上述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图示如下:

      ■

      (二)交易终端激活

      投资者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最晚15个自然日的交易时间内,使用网上注册时填注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0元,密码重置为2.0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激活注册时设置的服务密码。图示如下:

      ■

      网络用户当日激活后,中国结算通过短信方式提示投资者网络服务功能已开通,投资者即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码/网上用户名、网络服务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

      (三)密码重置

      投资者因网络服务密码遗忘等原因需重置网络服务密码并选择通过报盘认证方式办理的,其网络服务密码重置流程与上述规定基本类似。投资者也可登录中国结算网站按照网页提示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重置网络服务密码。

      附件4: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至:

      单位:(盖章)

      附: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章程中载明的负责人;

      2、内容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作为办理事项申请材料附件。

      签发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