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19 公司简称:贵州茅台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3.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3.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
3.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度,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白酒产业继续深度调整的艰难局面,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战略目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坚持主基调、主战略,坚守发展、生态和安全三条底线,深入推进“十企”战略,沉着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完成了董事会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企业呈现出稳中有进、转型加快、活力增强的良好态势。
2014年度,公司共生产茅台酒及系列产品基酒58,735.49吨,同比增长11.90%;实现营业收入3,157,392.85万元,同比增长2.11%;实现营业利润2,210,297.33万元,同比增长1.43%;实现净利润1,534,980.43万元,同比增长1.41%。
3.2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4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酿造高品位的生活”使命及“打造世界蒸馏酒第一品牌”的目标,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位的产品、服务和文化,为员工创造高品位人生,为股东提供丰厚的回报,努力成为各利益相关方最信赖的合作伙伴,奉行“大品牌有大担当”理念,塑造值得尊敬的企业公民形象。
未来五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提速转型”的总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转型,五个转变”,继续推进“发展壮企、改革促企、质量立企、管理固企、环境护企、科技兴企、和谐旺企、安全稳企、人才强企、文化扬企”战略实施,引领带动贵州酒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为巩固和提升茅台酒世界蒸馏酒第一品牌地位而努力奋斗。
牢牢把握发展酱香酒这一主导产业地位不动摇,以“做强茅台酒,做大系列酒”为战略定位,坚定茅台酒高品质、高品位的路线,保持高端白酒优势地位,确保高端市场稳定增长;同时进行下属子、副品牌的有机整合、升级,实施“大力培育中坚品牌”战略,推进营销模式转型,至少打造两个系列酒品牌成为全国化中高端品牌,成为公司的主要业绩增长点,实现中低端市场有效扩张。最终形成品牌占优、价格领先、销量抗衡的市场格局,确保公司在中国白酒市场的领先地位,特别是酱香酒市场绝对领先。
3.5 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将根据长远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当前的行业形势,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深耕精耕市场,努力达到营业收入稳中有进、稳中有升。根据行业现状、市场形势和公司的发展战略,预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左右。
为达到上述经营目标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1、更加注重做大做强,凝心聚力加快发展。
2、更加注重八个营销,提升精耕深耕能力。
3、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努力增强发展动力。
4、更加注重依法治企,实现企业基业长青。
5、更加注重科技创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6、更加注重资本运作,促进效益不断增长。
7、更加注重生态文明,确保健康持续发展。
8、更加注重企业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9、更加注重文化建设,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10、更加注重企业和谐,新常态下有新状态。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1.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此项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1.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议案》 ,对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做出以下调整:
A.对于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B.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超过100万元的,折旧年限变更如下:
■
C.对于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D.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无影响,预计影响公司2014年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分别减少人民币约1,700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额将不会超过2014年度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绝对值的50%,也不会使公司2014 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贵州茅台酒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茅台名将酒业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个性化定制营销有限公司、北京友谊使者商贸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巴黎贸易有限公司、贵州赖茅酒业有限公司共八家。 本年投资设立纳入合并范围的有北京友谊使者商贸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巴黎贸易有限公司、贵州赖茅酒业有限公司。本年因经营期限届满清算注销了北京茅台神舟商贸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清算完毕。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仁国
2015年4月18日